这六种劳动合同陷阱,求职者一定要注意!

发布时间:2024-03-04 21:42:06

现在关于劳动合同的诈骗案件越来越多,因此求职者到外面找工作要多几个心眼,小心合同中的陷阱,以免自己上当受骗。以下这六种劳动合同陷阱,求职者可一定要注意啦!

一、“单方合同”

这六种劳动合同陷阱,求职者一定要注意!

用人单位在合同中处处是“由甲方决定”“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等条款,无视乙方即劳动者应享受的权益。面对这样的合同,劳动者应当谨慎签约。

二、“押金合同”

用人单位在招工时以种种名目向劳动者收取风险基金、保证金、抵押金等,如果合同期内劳动者离职,这笔钱肯定要不回来。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三、“幕后合同”

一些民营企业在制定劳动合同时根本不与劳动者协商,也不向劳动者讲明合同内容,甚至有些合同条款与法规相抵触。劳动者如果签订这样的合同而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裁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四、“*命合同”

一些提供带有风险工作的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不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提供劳动保护,并提出“工伤自己负责”等条款。劳动者如果签下这类协议,无疑是拿自己的*命当儿戏。

五、“包身合同”

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提出,3年内不得跳槽到同行业的公司工作,并以扣下劳动者人事档案相要挟。人保部提醒,非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不涉及商业秘密,不受这类合同的制约。

六、“备份合同”

为了逃避人保部的检查,个别用人单位私下准备了至少2份合同,其中一份是假合同,内容完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但实际上并未按其执行,真正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所以,劳动者一定要将自己亲笔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收藏好,作为以后打官司的依据。

第2篇:求职者一定要注意的六种劳动合同陷阱

现在关于劳动合同的诈骗案件越来越多,因此求职者到外面找工作要多几个心眼,小心合同中的陷阱,以免自己上当受骗。以下这六种劳动合同陷阱,求职者可一定要注意啦!

一、“幕后合同”

一些民营企业在制定劳动合同时根本不与劳动者协商,也不向劳动者讲明合同内容,甚至有些合同条款与法规相抵触。劳动者如果签订这样的合同而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裁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二、“*命合同”

一些提供带有风险工作的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不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提供劳动保护,并提出“工伤自己负责”等条款。劳动者如果签下这类协议,无疑是拿自己的*命当儿戏。

三、“包身合同”

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提出,3年内不得跳槽到同行业的'公司工作,并以扣下劳动者人事档案相要挟。人保部提醒,非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不涉及商业秘密,不受这类合同的制约。

四、“单方合同”

用人单位在合同中处处是“由甲方决定”“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等条款,无视乙方即劳动者应享受的权益。面对这样的合同,劳动者应当谨慎签约。

五、“押金合同”

用人单位在招工时以种种名目向劳动者收取风险基金、保证金、抵押金等,如果合同期内劳动者离职,这笔钱肯定要不回来。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六、“备份合同”

为了逃避人保部的检查,个别用人单位私下准备了至少2份合同,其中一份是假合同,内容完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但实际上并未按其执行,真正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所以,劳动者一定要将自己亲笔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收藏好,作为以后打官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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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小心陷阱

7.求职者的陷阱

8.六种求职陷阱说明

第3篇:求职者要谨防6种劳动合同中的陷阱

 现在关于劳动合同的诈骗案件越来越多,因此求职者到外面找工作要多几个心眼,小心合同中的陷阱,以免自己上当受骗。

1、“单方合同”

用人单位在合同中处处是“由甲方决定”“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等条款,无视乙方即劳动者应享受的权益。面对这样的合同,劳动者应当谨慎签约。

2、“押金合同”

用人单位在招工时以种种名目向劳动者收取风险基金、保证金、抵押金等,如果合同期内劳动者离职,这笔钱肯定要不回来。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3、“幕后合同”

一些民营企业在制定劳动合同时根本不与劳动者协商,也不向劳动者讲明合同内容,甚至有些合同条款与法规相抵触。劳动者如果签订这样的合同而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裁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4、“*命合同”

一些提供带有风险工作的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不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提供劳动保护,并提出“工伤自己负责”等条款。劳动者如果签下这类协议,无疑是拿自己的*命当儿戏。

5、“包身合同”

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提出,3年内不得跳槽到同行业的公司工作,并以扣下劳动者人事档案相要挟。劳动部门提醒,非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不涉及商业秘密,不受这类合同的制约。

6、“备份合同”

为了逃避劳动部门的检查,个别用人单位私下准备了至少2份合同,其中一份是假合同,内容完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但实际上并未按些执行,真正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所以,劳动者一定要将自己亲笔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收藏好,作为以后打官司的依据。

第4篇:求职者要谨防6种劳动合同中的陷阱

现在关于劳动合同的诈骗案件越来越多,因此求职者到外面找工作要多几个心眼,小心合同中的陷阱,以免自己上当受骗。

1、“单方合同”用人单位在合同中处处是“由甲方决定”“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等条款,无视乙方即劳动者应享受的权益。面对这样的合同,劳动者应当谨慎签约。

2、“押金合同”用人单位在招工时以种种名目向劳动者收取风险基金、保证金、抵押金等,如果合同期内劳动者离职,这笔钱肯定要不回来。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3、“幕后合同”一些民营企业在制定劳动合同时根本不与劳动者协商,也不向劳动者讲明合同内容,甚至有些合同条款与法规相抵触。劳动者如果签订这样的合同而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裁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4、“*命合同”一些提供带有风险工作的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不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提供劳动保护,并提出“工伤自己负责”等条款。劳动者如果签下这类协议,无疑是拿自己的*命当儿戏。

5、“包身合同”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提出,3年内不得跳槽到同行业的公司工作,并以扣下劳动者人事档案相要挟。人保部提醒,非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不涉及商业秘密,不受这类合同的制约。

6、“备份合同”为了逃避人保部的检查,个别用人单位私下准备了至少2份合同,其中一份是假合同,内容完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但实际上并未按其执行,真正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所以,劳动者一定要将自己亲笔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收藏好,作为以后打官司的依据。

第5篇:劳动合同隐藏求职陷阱

求职面试时要到正规的人才市场去投简历和求职,选择口碑比较好令人放心的企业,不然,有些不法分子是会拿着皮包公司的名号打着幌子和你签一些不知所云的东西的,让你掉入合同陷阱当中。

工作就要签合同,但签了合同是否就万事大吉了,不是的,如果遇上合同陷阱,你也会很麻烦的。百万年薪为你支招,专家全方位解析,教你如何用四大招式规避求职合同陷阱。

首先,要到正规的人才市场去投简历和求职,选择口碑比较好令人放心的企业,同时,还应该注意你参与应聘的企业是否有营业执照、中介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等公司企业所必须有的证件,也要看这些证件是否真实齐全。不然,有些不法分子是会拿着皮包公司的名号打着幌子和你签一些不知所云的东西的。其次,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服装费、产品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行为,都属非法行为。如果在面试时有这些繁多收费的话,你应该马上拒绝,他们很可能在骗你的钱,这种现象以网上兼职录入员居多。另外招聘单位培训本单位的职工,也不准收取培训费。求职者遇到此类情况,要坚持拒交,并向招聘单位所在地区职能部门举报,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然后,求职者要注意不断学习新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新劳动法》和《新合同法》,主动学习和掌握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自己的求职素质和*思考的能力。

最后,当合同和协议摆在你的面前,你一定要谨慎签署。与用人企业签合同时,求职者要三思而后行,进行“三观三看”:一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合同无效,使用无资质的过期企业是一大陷阱;二看合同字句是否准确、清楚、完整,是否有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如果有这些现象的合同你最好谨慎思考些,,这可能也存在陷阱,最好久不要签署了;三看劳动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记住,口头合同永远无效,必须签书面合同,试用期内也必须签合同!

第6篇:求职者要谨防劳动合同中的陷阱

现在关于劳动合同的诈骗案件越来越多,因此求职者到外面找工作要多几个心眼,小心合同中的陷阱,以免自己上当受骗。

1、“单方合同”

用人单位在合同中处处是“由甲方决定”“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等条款,无视乙方即劳动者应享受的权益。面对这样的合同,劳动者应当谨慎签约。

2、“押金合同”

用人单位在招工时以种种名目向劳动者收取风险基金、保证金、抵押金等,如果合同期内劳动者离职,这笔钱肯定要不回来。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3、“幕后合同”

一些民营企业在制定劳动合同时根本不与劳动者协商,也不向劳动者讲明合同内容,甚至有些合同条款与法规相抵触。劳动者如果签订这样的合同而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裁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4、“*命合同”

一些提供带有风险工作的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不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提供劳动保护,并提出“工伤自己负责”等条款。劳动者如果签下这类协议,无疑是拿自己的*命当儿戏。

5、“包身合同”

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提出,3年内不得跳槽到同行业的公司工作,并以扣下劳动者人事档案相要挟。劳动部门提醒,非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不涉及商业秘密,不受这类合同的制约。

6、“备份合同”

为了逃避劳动部门的检查,个别用人单位私下准备了至少2份合同,其中一份是假合同,内容完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但实际上并未按些执行,真正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所以,劳动者一定要将自己亲笔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收藏好,作为以后打官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