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吸引了我的作文450字

发布时间:2024-02-07 02:21:00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一点也没说错,我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喜欢上看书了,时时刻刻不愿分离。新的一学期,第一件事就是把语文书看完,不知要看完,还要读通句子。

今天刚刚放学,施老师就千叮咛万嘱咐:小蕊,老师知道你爱读书,没错,爱读书的确是个好习惯,可是不可以一边看书,一边走路呀!这话都快成为施老师的口头禅了!,况且,我耳朵都要听出茧子啦!施老师,您不怕磨破自己的嘴皮吗?我心想。我装作乖巧的样子点了点头,可施老师难道忘了我有个特点吗?那就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呀!

书吸引了我的作文450字

虽然听过上千次、上万次,但我还是屡教不听,死*不改!依然是边走路边看书,这时,要过马路了,我只顾着埋头看这那本《*的故事》居然被一辆电瓶车撞了,撞我的人没想到肇事逃跑了,脚上关节那起了一个大红豆但是我来不及管这些啦!我立刻起身,拍拍书,长舒一口气到:幸亏书没事,否则学校就不许我借了!说完,便继续看书了。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让我们学到了许许多多的知识,看书不可以看得太痴,稍稍过瘾一下就行,可不要像我一样哦!

第2篇:书吸引了我作文450字

美丽的风景,可口的美食,精彩的活动,神奇的电脑,我们总是被各种各样的东西吸引着,而最吸引我的,则是书本,我的精神食粮。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正漫步在这条阶梯上,越走越高,越走越觉得自己更加充实了。

我爱读书。我最喜欢看《查理九世》,这本书讲述了查理和大家的冒险故事。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外星来客,几个科学研究者为了制造一个轰动世界的大消息假装外星人入侵地球,里面的情节扣人心弦,常常让我手不释卷。读着读着,让我想到了语文书上的课文,现在世界上并不是每个角落都像咱们祖国一样和平,有许多地方的孩子都还处在水深火热之中,希望大家能制止战争,让和平之神永驻人间。

一本本的好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笑猫日记——球球老老鼠》告诉我,积德不是一味地急功近利的做好事,而是要出于善心和爱心;《纪昌学射》告诉我,无论做什么都要先打好基础,不能没学会走路,就开始想要跑步了;《扁鹊治病》让我知道做事要防微杜渐,得听取善言,不能讳医忌医,固执己见;《触摸春天》,生活就是用来创造的,生活的意义在于创造,生命的真谛在于珍惜,生存的权利在于争取。

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一本好书,就像是在淘金,愈淘愈让人觉得兴奋和满足,愈淘愈让人沉醉其中!

书犹*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很多人不爱读书,与他们聊天,常会觉得格格不入。可我爱读书,因为我觉得,读书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更因为书能让我们增长见识,提高修养,开阔视野。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位智者交谈,常常让我废寝忘食,罢之不能。

幼儿园的时候,我就很喜欢看绘本,每次妈妈带我去安文,我总吵着让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看书。妈妈也总能满足我的心愿。一年级学了拼音之后,我更是迫不及待地去买拼音读物,有时买回来的书两天就看完了。

现在,我们在学校里有了属于自己的阅览室,我可高兴坏了,常常穿梭在书屋和教室间。有一次阅读课,老师组织我们去阅览室看书,我拿起《山居岁月》便津津有味地啃起来,我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仿佛自己就跟着山姆一起,时而用自己做的鱼钩钓鱼;时而用木头盖房子;时而到悬崖边捉小猎鹰当助手……山姆的*和能干令我佩服,我也暗暗在心里下定决心,不再什么事都依靠爸爸妈妈,做一个*自主的小男子汉。

时间过得飞快,耳边响起了同学的催促声,我才发现已经到了吃晚饭的时间。我依依不舍地合上书本,顺便不忘记下页码,回到教室,可以继续遨游书海。

像《山居岁月》这样改变我的思想和人生方向的书,还有很多很多,我之所以被他们深深吸引着,是因为它们在我的成长道路中给我指明了方向,这远远胜过了营养美味的食物所带给我的能量!

第3篇:书吸引了我

   赵恒曾曰:“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高尔基也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错,书在我的生活已经成了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以至于让我入了迷。

   周末,我奋笔疾书地做完作业后,抽出一本世界探险家贝尔·格里尔斯写的《荒野求生》,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看到贝尔和他的同伴为食物而苦恼时,我的额头也有一个大大的“川”字;看到他遇险时,我的心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揪紧似的,心砰砰直跳,不敢往下翻;看到他虎口脱险,化险为夷时,我如释重负,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仿佛自己就是他似的,仿佛自己正与他一起接受大自然的考验。正看得起劲儿,奶奶却把我拽到了餐桌前。我漫不经心地吃着饭,右手机械地一口一口地往嘴里送着白米饭,左手捧着书。不到十分钟,饭就一扫而空。奶奶吃惊的望着我的碗----桌上的菜我一口没动,倒是白米饭吃了个干净,这怎能不让她吃惊?而我还像个“没事人”,继续啃我的书去了。

    读书让我思维活跃,聪颖智慧;读书让我博学多才,学富五车。如果书是辽阔无垠的草原,我就是奔驰在它怀里的骏马,如果书是一望无际的大海,那我就是畅游在它怀里的鱼儿!

第4篇:书吸引了我作文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看说的一点都不假。

一天中午放学,我飞奔回家,回到家里,把书包放下立刻拿起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去厕所的时候,书也不离开我的双手。

有时看到精彩的环节,我会放声大笑,有时看到感人的环节,我又会泪流满面,觉得自己已经到了这个地方,爸爸说;吃饭了,吃饭了,可我总会说;再有一小点就看完了。过了一小会,爸爸又说;赶快过来吃饭。听到爸爸大声的训斥,我才依依不舍的把书放回书架。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拿起书背上书包往外走,爸爸说;走路看书不安全,我对爸爸说;没事。

在路上,我不小心撞到一个电线杆,头上起了个大包。

虽然有些疼,但我却浑身轻松,以后我还要多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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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最吸引我的书450字作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最吸引我的书作文450字。”这是前苏联大作家高尔基说的话,有一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它就是——《狼王梦》。

《狼王梦》是沈石溪著名小说家写的,封面是一只狼在仰天嚎叫。当初在书店我就要执意买下这本书。书中说在西双版纳的一头叫紫岚的狼生了四头小狼仔,一只叫黑仔,全身黑黑的,没有一点缺陷,和黑风一样。所以母亲特别爱它,把所有的爱全部注入在了它的身上。可黑仔在捕捉猎物时,被可恶的老鹰给吃了。但母亲没有放弃,把蓝魂儿又珍视为宝贝,可又不幸的是蓝魂儿被捕狼器给夹住了。于是母亲忍痛把儿子咬死了,埋在了千年冻土中。可媚媚又是女狼无法抢夺狼王这个位置,靠她只能留个后代。

紫岚又把抢夺狼王这个位置的梦寄托在了双毛身上。双毛从小把自己当做草狼看待,所以当下人。紫岚的梦毁灭了。可后来媚媚生了小狼,一只紫的,一只黑的,当老鹰再次盘旋在蔚蓝的天空时,母亲用自己的身体保护了小狼。

这就是我的最爱不释手的书。

第6篇:樱花吸引了我作文450字

一天,爸爸妈妈带我去上方山玩,当时正值上方山的百花节。进了大门,公园里游人如织。瞧!远处的风信子、二月兰、薰衣草正在冲我点头微笑。突然我发现远处有一片粉红的海洋,如梦如幻,我的脚步被她吸引了过去。方法

走进了这片粉*的海洋,我惊呼原来是一片樱花林,我从来不知道樱花可以开得那么密,那么生机勃勃。我漫步于樱花林中,美丽的樱花与湛蓝天空相衬托,让我看的如痴如醉,我仿佛置身于天堂仙境般,而我就如同一位踩着白云的仙女在仙境中漫步。一阵清风吹来,美丽柔弱的花瓣便轻轻地飘落下来,好像寒冬纷飞的粉红*雪花拂过我的脸庞,惬意极了。我拾起一朵掉落的樱花,仔细端详发现她有四五瓣花瓣,花蕊呈黄*,如同一个娇媚的女子。它的花瓣感觉嫩滑嫩滑的,我生怕把它们捏碎了。

爸爸妈妈告诉我樱花的花期并不长,我不免有些许伤感。我不由得想起唐代诗人李商隐的一句诗句:“樱花烂漫几多时?柳绿桃红两未知。”我要把这么美的花带回家,夹在我的书里作为永久的珍藏,留住她的美。

樱花所吸引我的不仅是她的柔美,更是她代表的*清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