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二次装修))

发布时间:2024-02-22 08:31:59

建筑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建筑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二次装修))

发包人:贵定县*医院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黔西南州协力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对于2012年12月20日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作如下补充,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补充施工工程概况

1、二次装修。

二、工程质量、安全及工期要求

2-1。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原施工合同执行。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完全负责。

2-2。 乙方对承包范围工程质量负有完全责任,并严格依照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等设计文件要求施工。甲方将按此及现场情况进行施工监督管理。

2-3。 乙方必须按国家现行安全法规进行施工,实行文明施工,要建立施工安全责任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造成施工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2-4。竣工日期:与门急诊综合楼同步完成。

若甲方要求调整工程进度计划,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要求时间作出相应调整。

三、工程价款

按房建2004定额计算

四、结算依据

4-1。以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签证文件为依据计算工程量。

4-2。 材料费等相关费用的市场价调整参照原合同相关规定执行,以甲、乙双方及监理工程师签证为准。

4-3。主要建筑材料质量参照原合同相关规定执行,由甲方及现场监理工程师认可。

4-4。其他条款参照原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五、付款方式

5-1。付款方式根据二材料进场付材料款40%。

5-2。乙方必须保证施工期间民工*的发放,否则由此造成的民工*纠纷总是由乙方负责。

六、竣工验收与结算

6-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在10天内将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报送发包人审核办理结算手续。

6-2。 具体竣工验收和结算程序参照原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七、保修责任

7-1。本工程保修金按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三(3%)暂留甲方; 7-2。 乙方对本工程承担保修责任期限:两年

7-4。 乙方竣工验收之日起为保修期起始日。一年后甲方将保修金返还乙方50%,两年后甲方将保修金返还乙方50% 。

八、交工验收

工程竣*料一式陆份。

九、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责任认定及赔偿计算由双方协商确认,如协商不成,可向贵定县*法院提起诉讼。

十、履约责任

10-1。本补充协议与原签订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协议规定的工程范围内若两者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10-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0-3。本协议一式六份,经甲、乙方签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2篇:建筑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篇一:建筑施工合同补充协议(附属工程))

建筑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发包人:贵定县*医院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黔西南州协力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对于2012年12月20日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作如下补充,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补充施工工程概况

1、贵定县*医院附属工程(出入口车道毛石挡墙、1号道路、2号道路、广场、地下室出入口车道、室外排水沟等)。

二、工程质量、安全及工期要求

2-1。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原施工合同执行。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完全负责。 2-2。 乙方对承包范围工程质量负有完全责任,并严格依照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等设计文件要求施工。甲方将按此及现场情况进行施工监督管理。

2-3。 乙方必须按国家现行安全法规进行施工,实行文明施工,要建立施工安全责任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造成施工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2-4。竣工日期:与门急诊综合楼同步完成。

若甲方要求调整工程进度计划,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要求时间作出相应调整。

三、工程价款按市政2004定额计算

四、结算依据

4-1。以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签证文件为依据计算工程量。 4-2。 材料费等相关费用的市场价调整参照原合同相关规定执行,以甲、乙双方及监理工程师签证为准。

4-3。主要建筑材料质量参照原合同相关规定执行,由甲方及现场监理工程师认可。 4-4。其他条款参照原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五、付款方式

5-1。付款方式按原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5-2。乙方必须保证施工期间民工*的发放,否则由此造成的民工*纠纷总是由乙方负责。

六、竣工验收与结算

6-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在10天内将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报送发包人审核办理结算手续。

6-2。 具体竣工验收和结算程序参照原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七、保修责任

7-1。本工程保修金按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三(3%)暂留甲方; 7-2。 乙方对本工程承担保修责任期限:两年

7-4。 乙方竣工验收之日起为保修期起始日。一年后甲方将保修金返还乙方50%,两年后甲方将保修金返还乙方50% 。

八、交工验收

工程竣*料一式陆份。九、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责任认定及赔偿计算由双方协商确认,如协商不成,可向贵定县*法院提起诉讼。

十、履约责任

10-1。本补充协议与原签订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协议规定的工程范围内若两者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10-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0-3。本协议一式六份,经甲、乙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篇二:建筑工程施工补充协议

补 充 协 议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共和国合同法>、<中华*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文件及原<施工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外相关补充施工内容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二、 工期及质量

增加工作内容在施工计划进度关键线路上的监理签证相应顺延总工期,不影响工期的不顺延工期。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三、 工程价款

补充施工内容工程价款为 万元整(其中:泵房:万元、危险品库房:万元、高低压变配电房(开闭所): 万元、挡土墙: 万元)。以财*核造价为结算价。

补充施工内容工程价款的确定。补充工程内容结算价一律套用当地现行相关定额及相应取费标准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确定,主材价格按施工期间当地发布的信息价,结合监理、发包方签证进行调整。

四、 其它补充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一律按原<施工合同>约定执行。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补充协议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发包方(章):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年月 日篇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建设单位: 安徽舒美特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施工单位: 东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甲方建设的 [年产60000吨粘胶短纤维工程" 项目一期工程的实际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义

务,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在2008年 4 月 8 日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基

础上特签订本补充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本补充协议为双方自愿达成,凡本协议与<建设工程

施工承包合同>有冲突之处皆以本协议为准。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年产60000吨粘胶短纤维工程" 一期项目锅炉房工程。

1。2 建设地点:安徽省望江县经济开发区。

1。3 结构型式:桩基,框架,钢结构;

1。4 施工条件:施工场地基本平整,区内施工道路由乙方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负责,施工用电、 施工用水由甲方提供水、电源接口,乙方自行按月交纳水电费。

1。5 建筑面积:约8000㎡。

1。6 承包范围

锅炉房工程的桩基、土建及水电安装图纸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合同工期

2。1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以厂房施工合同工期为依据,总工期为10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发

出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为全部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具备生产

使用条件)之日。所有临时设施拆除,且所有施工人员、材料、机具设备等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后15天内全部退场。

2。2除因经甲方书面签认的因甲方原因或本地区战争或本地区发生5级以上地震(依据地震局

发布的地震公告)或8级以上台风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施工的,工期予以顺延外,由其它原

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均不予以顺延工期。

2。3施工单位应自行处理好与周边四邻的关系,因周边四邻关系造成工程工期延误不予顺延。

3、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本工程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机械含税包干图纸范围内工作内容。

3。2 本合同价款采用可调价款方式确定。

3。3 工程合同造价约为*币400万元(肆佰万元整)(已下浮,其中包括土建、装璜、道路、绿化等)。根据安徽2000定额,三类综合(20。97%)收费标准,总造价下浮17。3%收取。

3。4 工程结算依据:本工程按<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2005

年安徽省建筑工程定额>工程量按施工图和有效的变更联系单按实结算;按<安庆市建设工程信

息望江县信息价>,缺项部分参照安庆市信息价编制,工程造价为按实结算。

3。5 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上述工程如发生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或发包人调增、调减工程量并造成造价变动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执行

乙方已充分勘察现场施工条件,甲方除提供临时用水用电接口、本工程围墙边界线外,本工程围

墙边界内杂物清理、场地平整及可能的围墙补缺和临时大门施工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

(现场条件以全部人员撤离、房屋拆除后的状况为准);乙方已谨慎考虑本项目材料及设备进场

交通状况及本项目与现场已建建筑的紧邻关系,如施工中发生任何矛盾与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

决并承担费用。

3。3 经双方商定,以合同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工、机械、管理、材料、 安装、调试、维护、利润、税金、保险及政策*文件规定等各项费用,今后不因竣工决算前政策

*文件调整而改变造价。

3。4 造价中已包含定额范围内的各种措施费,包含但不限于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检验

验费中制作、封样、送检、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退场费及安拆、混凝

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赶工措施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措施费和考评费等各种措施费。

3。5 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及<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导则>要求中的各种措施技术费。

3。6 外墙保温节能节点和做法,图纸中未注明的,按通用图集施工,外墙保温施工应符合<民用

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投标时各项费用已包含到总价中。

3。7 总价中已包含渣土管理费及卸点费、排污费、噪声污染费、占道费、扬尘整治费、民工工

资保险金等总价包干。

3。8 总价中已包含定额范围内的各种规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定额测定费、安全生产监督费、 建筑管理费、劳动保险费等总价包干;劳保统筹由甲方代扣代交。

3。13 合同价款的支付

3。13。1桩基及基础施工完成,并经质量监督站验收确认为合格后,十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

3。13。2主体三层顶结构完成后十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25%;

3。13。3主体封顶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45%;

3。13。4外墙装饰及外门窗全部完成,脚手架拆除后十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5%;

3。13。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

3。13。6工程已交付钥匙、备案完成并经决算审计双方确认后十日内支付至决算总价的85%;

3。13。7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一年后十日内支付至决算总价的95%;

3。13。8决算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施工方如能及时履行保修责任,在所有项保修期满后30

天内付清。

3。13。9其中甲控材由甲方按乙方的委托付款单代为支付,并从相应次工程款中同比例按暂定价

扣除。

3。13。10 甲方付款的同时,乙方必须出具等额的正式税务*。

4、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及退还

施工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贰拾万元整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甲 方将向乙方提供贰拾万元整的银行保函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相互退还。

5、工程质量管理

乙方确保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若甲方或购房业主提出工程质量整改意见,乙方不能 按时整改到位,所引起的一切违约责任及工程质量整改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积极

配合甲方交房及积极做好保修期间的工程质量返修工作,因工程质量原因导致交房和保修期间的

索赔均由乙方承担,同时因乙方原因每引起一次购房业主索赔,乙方另外向甲方支付*币

元赔偿金。

6、现场的标准化管理、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6。1 乙方在施工中若不遵守现场的标准化管理、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之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

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同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2 乙方确保现场标化管理达到合格标准。

6。3 鉴于现场场地比较狭小,甲方按附图所示范围划分06幢、07幢与小区03幢间的施工作业

工作区,乙方不得将临时设施搭设于03幢的施工作业工作区内,在03幢开工前半个月由甲方发

出书面通知要求乙方清退03幢施工作业工作区内一切材料,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15日内清场,

并将场地交付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放弃03幢施工作业工作区内一切材料所有权由甲方自由处置。

7、违约和索赔7。1除本协议2。2条延长合同工期外,延期竣工在一个月内按每按期一天处罚叁仟元处理,延期

竣工一个月以上按每延期一天处罚伍仟元处理。

7。2、由于承包方原因使工程达不到国家规范要求,乙方负责返工直至合格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甲

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延期竣工交付的责任。因工程质量原因导致购房业主向甲方的索赔由乙

方承担。

7。3 乙方不得对本工程实施转包,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清退出场,同时赔偿 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4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完成本工程,不得因无力履行合同而消极怠工或中途退场,否则甲方有

权要求乙方赔偿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7。5 乙方明确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 ,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每星期在现场不

少于5日,且必须参加每周召开的例会(有事须请假)。若无正当理由连续两天以上不在工地现

场,且未经甲方或监理认可,甲方有权按每次2000元*币收取违约金。如连续5天或2个月

内累计10天不在现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同时报招投标管理处备案。

7。6 施工现场标化不合格,罚款壹万元整,达市级文明工地奖励壹万元整 。

8、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9、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页:(1)甲控材料清单(2)双方确定的清单单价表(3)06、07幢与03幢场地分界线图。 甲 方:*******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第3篇:建筑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篇一:建筑工程施工补充协议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补充协议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共和国合同法>、<中华*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施工事宜未明晰,现经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工程的具体范围、合同包干总价等条款补充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地基与基础、地下室及上部结构、全部砌体、抹灰、楼地面、屋面、防水、 排水、装饰等工程(建施、结施、水施工程图纸)。

资金来源:自筹。

二、双方明确工程范围为:

地基与基础、地下室及上部结构、全部砌体、抹灰、楼地面、屋面、防水、排水、装饰等工程,其中供电、供水、消防、防雷工程、预应力钢筋由发包人指定分包人。

三、合同工期确定为: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包干总价(含税)为¥: 元(大写:)。 合同包干总价不包括发包人指定分包人的工程部分。

六、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现行的房屋建筑施工标准、规范以及设计图纸中特别标明的相关标准、规范。

七、双方对一般权利和义务补充明确如下:

1、发包人工作

1。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配合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施工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

(2)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符合施工要求。

(3)发包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工程进度款的使用情况,具体实施办法:1、承包人在施工进行期间必须将各材料供应商、施工班组的主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上报发包人驻现场代表;2、承包人在申请月进度款时必须把上月对供应商的材料款、施工班组的*的发放列表作为附件上报发包人,否则发包人当认为承包人申报当月进度款资料不齐,不予支付当月施工进度款。

(4)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1。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另定。

2、承包人工作

2。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

(4)向监理公司提供的办公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提供1间装有水电的办公场所及3套桌椅办公设施,并承担水电费。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由承包人按照当地相关部门要求进行。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施工道路维护:承包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临时施工道路和用水管道设施进行维护。如果施工现场承包人数量较多,则由发包人联合所有承包人进行协商。但维护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10)电梯井内的脚手架工程由承包人负责。

(11)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划定的区域布置临建设施。

(12)承包人必须承担工程范围内所有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责任。

(13)承包人必须合理使用本工程施工进度款,做到专款专用。

八、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进度计划

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20年月日前重新确定并提供。

1。2上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实施。2、工期延误

2。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雨水天不作工期顺延;

2。2当承包人本月的实际施工进度不能达到该月进度计划(即第八条第1项所确定的进度计划,下同)的70%时,发包人将暂不予支付该月施工进度款,并推迟到下月与下月施工进度款一并支付,当承包人持续两个月或两个月以上出现以上情况,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如承包人3日内尚无具体整改调整工程进度的应变措施,发包人当视承包人违约并有权采取一切有效的强硬措施介入承包人的现场施工管理,以确保工程工期顺利推进,并由承包人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如承包人拒绝、阻止发包人介入管理或不配合发包人介入管理而使工期延误不能得到及时纠正,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2。3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每月进度工期延误的,从延误的第五天起,每天罚款10000元(*币壹万圆整),累计计算。

2。4承包人未按进度计划完成第一个月进度计划工程的70%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2。5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延误进度工期累计达3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九、质量与验收

1、质量要求

1。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对质量通病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质量通病降低到最低限度。屋面、卫生间、门窗、外墙面几个容易发生渗漏的部位应重点*。如部分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拆除重新施工的,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2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及安全标准时,发包人有权拒付剩余工程款,待承包人修理、返工或改建达到约定的标准后,发包人才支付剩余的工程款。如果因修理、返工或改建而使工期超出合同约定的工期,承包人要赔偿发包人的相关损失;如超期30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重新组织施工队伍将剩余工程施工完,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如果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修正某项质量缺陷,则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修正缺陷,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2。1中间验收部位: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及工序。2。2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先进行自检,然后向监理工程师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主管工程师不管是否参加验收,只要发包人主管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持怀疑态度要求进行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对隐蔽工程进行剥落或开孔,检验合格,由提出方承担全部费用,工期顺延;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安全文明施工

1、承包人必须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责任。

2、承包人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设立专职安全检查员,检查、发现、消除各种隐患,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对特殊工种进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3、承包人对施工现场中的动力设备、输电线路、电源开关、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资,须有专人负责,并有严格的防护措施。

4、监理人员、发包人有关人员违规指挥,承包人有权拒绝。

5、建设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工伤事故、交通事故、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支付各种费用。

6、承包人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工作。

7、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水灾事故或其他事故,承包人应全力以赴进行抢救,同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监理和发包人现场主管人员。

8、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和违法乱纪现象,若有发生,发包人将给予承包人处以10000元/次的罚款。 十一、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确定。

1。2承包人收取工程款时必须向发包人提供建筑工程*,所有税金由承包人承担。

1。3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合同总价中,承包人已充分考虑除本补充协议签定后新增的设计变更项目以外的所有风险因素,合同总价不因除本补充协议签定后新增的设计变更项目以外任何原因而调整。

1。4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不采用。

1。5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不采用。1。6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工程变更 。

2、工程量确认

3。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的5号前提交上一月度已完工程量报告。

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3。1进度款按实际工程进度分次支付,每月5号前由承包人提交上月度完工工程量清单、工程款划拨申请及足额*,经审核无异议后本月31号前发包人按上月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进行拨付;

3。2本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80%时,发包人停止拨付工程款;

3。3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工程竣工备案后发包人将划拨至合同总价85%工程款及增减工程价款的85%;

3。4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工程竣工备案后,根据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三个月内完成结算工作,结算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

3。5按结算总价留下5%作保修承诺金,保修期起一年后退给施工单位结算总价2%(扣除维修费用之后支付),保修期起满二年退还施工单位2%(扣除维修费用之后支付),留1%待保修期

满扣除维修费用之后全部退还施工单位;

3。6月进度款中的工程量造价审核计算办法:各分项工程造价=<2010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中直接费×82%×实际完成工程量。

十二、材料设备供应

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对于本补充协议附件中指定的材料或工艺,承包人必须遵照执行。承包人若要更换指定材料,必须经过发包人允许。

(2)承包人所采购的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材料、配件、构件等,必须提交相应的产品合格证书、出厂*等资料,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取样送检,经过发包人委托的工地代表和建设监理单位验证合格后才允许进场使用。

(3)对于发包人所指定的材料或工艺,承包人不遵照执行的,将被视为不履行合同实质内容而受到发包人扣罚履约保证的处罚;每发现一次处罚10000元,且这些不符合合同附件规定的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篇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日期:2010年月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由甲方开发建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建。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照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一致同意在原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简称标准合同文本)的基础上,按照<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法规,签订该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并且标准合同文本与本合同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建设规模: ㎡

4、层 数:

5、工程结构形式:

6、工程承包范围:设计院设计的本项目工程施工图中所包含的建筑物2m以内的土建、给排水、采暖工程。

甲方分包的范围:人防防爆门、单元进户电子对讲防盗门、楼梯间单元防火门、住户防火单开防盗门;电梯;塑钢窗;幕墙;外墙瓷砖或涂料、装饰石材、设备,消防水电工程。

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合同承包范围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和文明施工、包验收。

8、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 。

9、质量标准:合格,主体工程市结构优质奖。

10、合同价款:本合同造价暂定为*币(大写) 万元,小 写 元。

第二条 工程造价确定及结算方式

一、计价依据

本工程为定额计价,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结算。

执行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给排水、暖通、消防及生活用燃气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省定额>和<费用定额>。

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计取规定: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取费基数为53元/工日。1、通用措施费:建筑工程为3。63% ;装饰工程为2。86%;安装工程为2。82%。室内空气污染测试费由甲方统一缴纳,不再扣除乙方费用。

冬季施工费按冬季施工期实际发生工程量按各项工程规定费率计价。(建筑工程为3%、装饰和安装工程为1。02%),计取冬季施工费的定额项目不再计取雨季施工费。冬季施工期以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规定的日期为准(11月5日至下年3月31日并执行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相关规定)

2.企业管理费:建筑工程为16%;装饰工程为11%;安装工程为16%。

3、利润:建筑、装饰和安装工程为20%。

4、乙方在工程总结算时按工程总造价税前让利3%,但甲方指定的材料价差、甲方指定分包工程不计入让利。

三、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找差规定:

1、 人工费价差:

建筑、装饰、安装工程人工费价差按当年省、市结算文件执行。

2、材料费价差:

钢筋、砼、苯板、预拌砂浆、砌块、水泥、电线、水暖管件等按该种材料施工期间<哈尔滨工程造价信息>的当月下浮2%进入工程结算,不再计取采保费。

3、机械费价差:执行定额价格,不找市场差价。

四、总承包服务费:

1、甲方另行分包的项目甲方按费用定额规定基数的4%计取总包管理费。总包管理费单独结算,不参与总价让利。

2、乙方向甲方及甲方分包的分包商收取的总承包服务费和配合费包括分包工程质量管理、整体工期管理、现场安全管理、施工配合管理、脚手架的正常使用、所有*安装后的正常堵补及找零、现场垂直运输、分包材料的堆放场地、成品保护、分包单位工程资料的盖章、整理、收集等费用。

五、安全生产措施费:按照<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问题解释(第1号)的规定执行。工程结算时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安全检查、动态评价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的费用费率计算。工程项目未申请安全检查现场评价、未经费用标准核定的,不得计算安全生产措施费。施工现场甲方预先搭设的砖及彩钢围挡、大门、门卫室、宿舍、食堂、农民工学校、医疗室、淋浴间、开水房、盥洗设施、公厕等临时设施等。按实际发生乙方支付(不能超出临时设施费)。

六、规费:按照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承包方规费标准计取。未经核定的不得计取。

七、税金按省、市相应结算文件规定执行。以上没有提到的费率均不计取。

八、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设计变更计价:按主体工程的取费进行计算。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不予确认,并不予结算。

九、定额中没有的项目,而实际工程发生的项目执行省、市造价管理部门认定的补充定额,无补充定额的,该项目开工前报甲方协商定价,未经甲方定价的,不予结算。

十、其它费用约定:

1、乙方[水费、电费"结算办法:水费、电费由甲方向供排水、供电部门缴纳,费用由乙方

承担(水、电费单价不超出定额单价)。

塔吊基础及越冬维护必须有监理及工程部认可的施工方案并有经上述部门按施工方案进行验收的合格单后方可列入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塔吊基础可以按本条标准计取费用,越冬维护只计取安全生产措施费、规费和税金。

第三条 工程款的支付与程序

一、本工程不支付预付工程款。

二、基础及主体工程按形象进度的50%拨付,主体封闭后付主体的70%,装饰按形象付50%,装饰完成后付85%。工程竣工,经过三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至乙方承建工程实际完成总价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进行竣工结算,竣工结算完成后,并经过质检站验收合格,除质检站预留3%的质量保证金外,工程款累计支付乙方承建工程竣工结算总价的97%。 拨款阶段:地下阶段:第一次:土方施工完;第二次:桩基础施工完;第三次:施工至主体正负零。

主体结构正负零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安装工程、装饰工程阶段:按月进行结算。

三、质量保证金返回时间为5年,质量保证期限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1年且无质量问题时无息返回50%,在质量保证期满2年且无质量问题时无息返回40%,在质量保证期满5年且无质量问题时无息返回10%。

四、每月25日前,由乙方向甲方经济部报送甲方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确认的月形象进度申报表(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经济部提供统一格式。

五、如处于冬季施工期,乙方于冬季施工开始和结束后3日内向甲方经济部报送冬季施工期形象进度申报表。

六、每月30日前,由乙方向甲方经济部报送经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合格工程的月施工进度结算报表一式贰份。甲方经济部造价工程师于10日内审核完签字盖章,并于10日内向乙方支付审核后的当月工程月进度结算款。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甲、乙双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均需有原出厂合格*和质量保证书等必要的质量保证文件资料,必要的还须提供符合规定的生产许可证。

二、所有与乙方施工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包括甲供材料设备)到货后,乙方应按相关规定及<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规定进行详细验收并对该产品的质量问题负责。

三、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及监理同意,或者与甲方认定的样品、品牌不符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乙方应立即运出施工现场;已经运用到工程上去的,应当推倒或拆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并且要求乙方重新订货安装,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 甲方责任

一、甲方负责就设计问题与设计方及监理的协调联络,审批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

二、甲方负责审批乙方的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随时检查工程质量,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组织生产例会,协调安排整个工程生产;组织对工程的实施验收。

三、工程施工前,甲方应监督、检查乙方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四、甲方负责提供完整的设计图纸五套(包含竣工图两套)、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五、甲方负责协调乙方和甲方另行分包的配套各*分包单位的协助关系。

六、甲方负责设计变更、承包范围之外的现场签证,进度拨款、竣工结算工作的审批。

七、甲方另行分包的工程,需甲方协调分包与乙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服从乙方管理。

第六条 乙方责任

一、乙方应按甲方有关规定要求组建相应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合甲方现场项目工作,做好现

场的自身管理工作,并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和指挥,遵守甲方、监理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认真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组织编制所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年、季、月度施工计划报甲方审定;按甲方的要求上报月进度计划和进度结算报表。

三、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办理合法手续的*作人员进场施工,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必须负责监督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进度、质量、安全等工作。篇三:建筑工程施工补充协议

补 充 协 议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共和国合同法>、<中华*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文件及原<施工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外相关补充施工内容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二、 工期及质量

增加工作内容在施工计划进度关键线路上的监理签证相应顺延总工期,不影响工期的不顺延工期。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三、 工程价款

补充施工内容工程价款为 万元整(其中:泵房:万元、危险品库房:万元、高低压变配电房(开闭所): 万元、挡土墙: 万元)。以财*核造价为结算价。

补充施工内容工程价款的确定。补充工程内容结算价一律套用当地现行相关定额及相应取费标准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确定,主材价格按施工期间当地发布的信息价,结合监理、发包方签证进行调整。

四、 其它补充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一律按原<施工合同>约定执行。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补充协议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发包方(章):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年月 日

第4篇:建筑施工补充合同范本

导语:建筑施工补充合同的功能大抵是确认双方的合作或交易关系,细化权利义务,提示和规避风险。如下为建筑施工补充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_______________建筑施工补充合同补充协议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原建筑施工补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建筑施工补充合同基础上变更建筑施工补充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建筑施工补充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建筑施工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建筑施工补充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建筑施工补充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财务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年月日

第5篇: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范文1

发包人:成都(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四川(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基础上,按照《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住宅工程

2.工程地址:

3.建筑面积:51118.13m2

4.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地上11+1层、*地下室1层

5.设计单位:四川

6.监理单位:四川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乙方负责对本工程土建部分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为: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工程(见本协议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2.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

3.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二。

三.合同工期(本协议中所列日期均为日历天数计)

1.开、竣工日期

1.1开工日期:2006年10月2日;竣工日期:2007年11月26日;总工期:420天(含法定节假日)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所载日期为准。

2.施工进度

2.1本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为一、二号楼。二期工程为三、四号楼和*地下室(见本协议附件三:即总平面图)。

2.2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并收到施工图后10天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和监理在乙方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后的10天内若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同意。

2.3二层顶板完成时间:一号楼:2006年12月5日;二号楼:2006年12月15日;四号楼:2007年1月20日.

2.4三号楼一层顶板完成时间:2007年1月31日;地下室完成时间:在2007年7月31日.

3.工期违约责任

3.1如因乙方原因延误二层顶板工期(房屋销售起始工期),甲方按20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20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累计奖罚金额不超过4万元。

3.2若总工期延误,甲方按30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30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但奖罚累计不超过10万元。

4.如有奖励或罚款金额在工程决算时办理。

5.工期不顺延情况:

5.1各种自然因素(如下、大风、高低温天气等);

5.2停水、停电、节假日及地方*政策调整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若一周内停电、停水累计超过8小时,工期予以顺延);

5.3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以及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工期延误:由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应相应顺延:

6.1按《通用条款》第十三条执行。

6.2甲方直接分包的施工项目影响乙方施工进度造成的工期延误。

四.质量与检验标准

1.1工程质量:合格.基础、主体验收及竣工验收均应一次*通过龙泉驿区质监部门验收合格;

1.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必须无条件及时免费修复或返工重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工程合同造价总额的5%的违约金和相应返工价款。

1.3乙方应及时向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1.4设计图中室内天棚不抹灰,乙方按常规普通法施工,若甲方有其他要求,另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暂定为*币3260.525215万元(叁千贰百陆拾万零伍仟贰佰伍拾贰元壹角伍分)。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1.1合同价款中的规费、措施费(一)、措施费(二)由乙方在工程全过程中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具体包干费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1.1规费: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1.1.2措施费(一):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

1.1.3措施费(二):即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1.1.4其他不可预见费及风险包干费

1.2本工程税金按国家税法及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由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新增项目、设计变更引起的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结算价格按以下方式计算:

2.1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已有适用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计算;

2.2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只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确定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2.3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工程项目的,依据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套用相应定额子项后确定该项目的综合单价。该项目的材料由甲方认质认价,人工费按施工期间政策规定调增,综合费按27%计取,机械费按定额子项计取,(措施一、规费、措施二不计取)。

2.4施工期间人工费按*规定系数并结合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随施工进度进行调整。

2.5奖励

2.5.1若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协调配合、节约成本、现场管理等符合合同要求,甲方奖励乙方项目部10-30万元。

2.5.2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若经甲方采纳而节约的工程直接费,甲、乙双方按6:4的比例分享。

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3.1工程形象进度必须满足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工程量进度报表经甲方及监理审核后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3.2支付时间:一、二号楼主体三层顶板完成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进度款(含30%以房抵工程款、下同),三层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三、四号楼主体一层顶板完成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进度款,一层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按审定产值的90%支付上月进度款;支付总额至合同总价款的90%时,暂停支付;

3.3若乙方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严重安全事故(按国家有关安全质量事故规定进行界定),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

3.4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将暂停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下一期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应在乙方将工程进度调整到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范围内后,甲方才恢复支付工程进度款。

3.5以房抵工程款的说明:甲、乙双方同意以本项目商品住宅作价支付乙方应收本项目工程结算总价款的30%,并从每笔应付工程进度款中按30%比例冲抵。甲方根椐需要,若全部或部份以原作价收回该部份商品住宅,应同乙方协商。甲方收回时,应将相应的应付工程款支付给乙方。本工程商品住宅作价的原则、方式及相关办法由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6如发包人出现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情况,按通用条款第26.3及26.4条执行。

3.7工程结算

3.7.1乙方竣工结算经审计后30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不得与3.5条相冲突);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结清。

3.7.2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各分部分项工程保修期届满、经甲方对工程质量确认无异议后14天内,按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金额,甲方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将剩余保修款一次*支付乙方;基础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在交工满一年后14日内,按其保修金额支付给乙方。

3.8结算审计:

3.8.1结算审计时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应在双方确认竣工结算资料真实、完备之日起原则上在3个月内完成本工程的结算审计。

3.8.2结算审计费的支付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五日内,在甲方专用帐户存入*币伍拾万元,作为本协议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三号楼、四号楼的二层封顶后10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50%;合同内工作内容竣工后10日内无息退还剩余50%。

六.材料价格及材料的采购

1.材料价格调整

1.1若甲方对某项主要材料进行调整(套用定额不发生变化),仅对材料差价进行调整。

1.2非暂定价材料不作调整,但砂、石、石灰材料价格风险系数5%,超过5%部分按实调整,税金按规定计取。乙方无权更换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材料。

2.材料采购

2.1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品牌采购,并且在采购前15天将样品及价格送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采购。对于非暂定价材料部份,如甲方采纳乙方建议的*能相同且价格较优的其它品牌,即按第五条的2.5款进行奖励。

2.2甲方对于暂定价格材料及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认为有必要自行采购时,乙方应予以支持。

七.工程变更及签证

1.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注明:事由、工作范围及部位、具体作法、尺寸、工程数量和费用组成。签证文字的表述应做到鲜明、准确,必要时应附图,且在签证单结尾处注明此项后无内容。

2.本工程的所有变更及签证,均应经甲方代表或甲方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生效,甲方、监理、施工单位均应保留原件。

3.甲方有权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

4.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工程部、监理部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签字批准后实施。

5.甲方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乙方应谨慎保护可能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若乙方拆除措施不当或保护不当造成材料、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6.需办理签证的隐蔽工程,乙方应在隐蔽前三天填写签证单,并由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确认。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量无法核实,则不予办理签证。

7.乙方应在设计变更实施前48小时向甲方提交书面报价,由甲方及监理审核,按审核后的造价决算。

8.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计价原则:按5章第2条执行。

9.临时用工签证应明确: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人数及用工价格。

10.办理签证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原件,签证单原件一式四份。

八.竣工验收:按《通用条款》执行。

九.工程质量保修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其维修费用和因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应由乙方承担;不属于乙方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乙方施工的,乙方应配合检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质量保修期限如下(以双方在工程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2.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2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厨房、阳台和外墙面的渗漏(包括台风、暴雨等自然条件下的影响)为5年;

2.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2.4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2.5供热及制冷系统为2年;

2.6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3.质量保修责任

3.1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要求甲方给予赔偿等,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2保修期内的维修:一般*维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紧急事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业主收房后出现渗漏水、有水区域返水,乙方应在16小时内修复。

3.3乙方未及时维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请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在支付乙方质保金时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应负的责任。

3.4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业主和甲方(或物管公司)的验收签字。

3.5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后,由乙方实施保修。

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代表及职责

1.1本工程甲方代表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方如另行委托其他人员代行上述全部或部分职责的,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文件或书面通知为准。

1.2本工程甲方现场代表为王良辉。甲方现场代表的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负责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签署,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和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核,以及与设计单位等相关部门的协调。

2.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员

2.1乙方项目经理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其它管理人员名单按乙方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

2.2乙方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坚守施工现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报经甲方同意。

2.3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乙方公章或项目专用章后递交甲方。

2.4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8小时向监理部请假、并在获得监理部同意后方可缺席。

2.5乙方代表除以下原因外,在竣工验收完成前不能替换

2.5.1因病而不能坚持工作者;

2.5.2无法担任与该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

2.5.3因刑事责任或经济纠纷无法继续担任此项工作。

2.5.4被吊销资格证。

2.5.5甲方认为不称职者。

2.6乙方代表换人,必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其接任人仍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乙方应有的责任。

2.7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资质证书及岗位证书等证件。

2.8以下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调离本工程范围。同时,乙方应尽快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

2.8.1对施工质量、进度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

2.8.2业务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

2.8.3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

2.8.4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2.8.5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持证上岗者);

2.8.6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及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2.8.7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

3.甲方的工作

3.1施工前准备

3.1.1完成红线以外的三通,提供水、电接口到红线。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

3.1.2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合法手续,乙方协助办理。

3.1.3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必要时乙方应进一步探明。

3.1.4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现场交验予乙方,由乙方自费负责保护,若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1.5向乙方提供8套施工图。

3.2施工期间

3.2.1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决算等。

3.2.2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发出调整、变更指令。

3.2.3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和*职能部门的关系。

4.乙方的工作

4.1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与乙方有关的权利和责任。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施工现场布置方案,经甲方代表、项目总监批准后进场作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并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

4.2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

4.3负责搭建工地现场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管线的施工、保养、移位及拆除,现场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邻街交通要道、人行道的防护。向甲方、监理提供现场办公室三间。

4.4负责从甲方指定的施工用电、用水接驳点按甲方批准的接驳方案接驳。施工用水、电的费用及接驳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5提供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年检证等资料。

4.6乙方须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采用时标网络图绘制)、甲供材料计划及乙供材料计划,并严格按照经甲方及监理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4.7如甲方提供的施工文件不完整,乙方须于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补充施工文件(须列清单),并提供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情况下,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补充施工文件的内容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甲方进行提示。

4.8每月二十五日前向甲方及监理书面报送本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若不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

4.9工地实行旬报制度。旬报在每半月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及监理,旬报内容包括本旬计划和上旬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

4.10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不漏、不洒、不扬,对进出工地的车辆须派专人及时进行冲洗清扫,防止污染交通道路,达到文明施工。以上工作甲方有权检查。甲方要求整改的部份,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则另行处理,并从工程款中扣除所发生的费用的两倍作为罚金。甲方指定分包单位应协助乙方完成上述工作,并承担同样责任。

4.11本工程现场所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须按甲方代表指令免费清理并运出本工地(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垃圾除外)。乙方须自行联系*规定弃置地点,不论距离远近和运输进程中发生的环保费、城市卫生费、堆放费、各种可能发生的罚款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不及时按甲方指令清运,甲方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清运,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将从乙方进度款中按所发生费用扣除,乙方应予以支持。

4.12在室外工程开工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影响室外工程的临时设施,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对此不予补偿。但经甲方批准的除外。

4.13按合同约定,对甲方直接分包工程进行配合管理,对分包工程进行协调及配合,参加分包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提出整体验收意见。

4.14工程竣工前应将现场清理干净,做到工毕场清。

4.15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工作以及施工期间的例会、专题会、协调会。按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作好自检工作。

4.16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技术资料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甲方。甲方分包工程的竣*料由分包单位按规定整理,在竣工前15日内提交给乙方,由乙方按规定整理汇总。

4.17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施工围墙的维护、提供临时厕所,直至工程全部竣工完毕并移交甲方为止。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如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发生的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4.18与本工程无关的设备、材料均不得进入现场,甲方有权进行检查。

4.19乙方的现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必须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若乙方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则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甲方不予补偿。

4.20乙方施工前应组织*人员仔细审阅设计文件,有责任发现并提出设计文件存在的问题。若发现工程按现有施工设计文件或指令施工将要发生质量缺陷,应立即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决定按原要求施工,乙方应予执行。

4.21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的施工。

4.22遵守*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夜间施工、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4.23加强施工队伍法制教育,在工程场地内和工程场地周边不得有扰社会治安。若有违法犯罪活动和人员,应立即交由*机关处理,不得私自违法处理。

4.24墙改、散装水泥、临时路口、临时场地及城建档案资料等保证金或押金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按有关部门相应要求(若有)及时提供相应资料,乙方未及时提交合格的资料或未交还占用的场地造成有关保证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等、由于乙方原因扣除的保证金或押金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的任何工程款项中扣回。

4.25乙方须与甲方签订《廉洁合作协议书》,并严格遵守。

4.26乙方施工期间,其公司内部任何劳资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乙方劳资纠纷影响甲方工程进度及项目声誉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5.现场管理

5.1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组织施工,并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采取必须的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本合同施工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2安全防护: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尘*作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在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认可后实施。

5.3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及甲方,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或参照争议解决条款。

5.4文明施工:本工程以总平面红线范围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平面布置须考虑周全,并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5.5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

5.6乙方现场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

5.7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

5.8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施工场地交通、噪音、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5.9现场用水用电管理

5.9.1乙方用电用水必须安装水表、电表(乙方水、电表安装及移位须报甲方同意)。安装完成后双方共同抄底度数,并签字认可。

5.9.2施工中根椐水、电表用量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规定的价格支付费用。价格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出具的收费单为准。

5.9.3乙方负责提供本工程范围内分包单位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口,其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自理。

十一.其他

1.乙方对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的配合及管理

1.1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范围见本协议附件四。

1.2对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乙方应负责管理配合。分包工程配合费按以下费率收取:

1.2.1普通水电工程按中标价的2%收取;

1.2.2售楼部土建工程按中标价的1%收取;

1.2.3外墙保温隔热、外墙涂料工程按中标价的1.5%收取。

1.3按甲方及指定分包单位的要求提供指定分包工程开工条件。

1.4指定分包方应在进场前对已完成的临时工程及场地进行检查接收。

1.5乙方对工程进度、安全及文明协助管理。

1.6乙方应对分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对施工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提出解决办法。

1.7乙方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须与指定分包方联系,并在隐蔽工程施工前一天请各分包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由此而导致的额外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分包方不配合,由分包方负责并承担乙方的损失。

1.8提供标高、定位点线等。

2.乙方分包管理

2.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承包内容或任何分项工程对外进行转包。

2.2乙方分包要求

2.2.1分包须经甲方及监理书面批准,并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分包合同、分包工程施工方案。

2.2.2乙方应在分包施工现场派驻监督管理人员,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负责。乙方分包单位的违约行为,均视为乙方违约。

2.2.3乙方应在开工前30天内提交乙方分包工程内容并经甲方认可。乙方分包工程的进、退场时间,经甲方、监理确认后执行。

4.销售配合

3.1甲方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乙方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2为配合销售而需要提前施工的项目,应按甲方的书面要求及时安排施工完毕,要求如下:

3.2.1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各种施工设施、设备的迁移。

3.2.2样板间所在楼栋中的单元门至样板间的入户门之间的楼梯间地面材料的铺贴、墙面抹灰、油漆及楼梯栏杆的安装。

3.2.3样板间内的墙面的抹灰、油漆、地面的找平、厨房、洗手间的防水处理、防护门的安装。

3.2.4样板间外施工通道的上层防护措施应按规范做好。

3.2.5样板间外施工用安全网,在样板间开放前应换用新购置的安全网。

3.2.6以上工程内容若在乙方承包范围(清单报价书)外,费用由甲方支付。

3.2.7如乙方未按甲方以上要求及指定期限完成销售配合工作,甲方可另请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因甲方要求增加部分工程,以现场签证的形式支付相关费用。

十二.协议解除

1.除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条件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本协议。

2.当乙方擅自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按约定提出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可依本合同有关的约定处理。

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并在十日内向甲方完成移交工作。甲方应为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现场并办理完决算手续后支付。

6.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并承担相应损失。

7.乙方退场条款: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为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完工并交付购房人使用,保证双方纠纷的顺利解决,乙方均应在合同解除达成协议或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清退出场,否则,乙方按每日10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无论以何种理由起诉甲方,甲方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完工和交付购房人,以及为维护社会稳定,均可要求乙方立即退场,退场办法按上述规定办理

8.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时,乙方投入施工的工程费用,只按工程直接费进行结算。

9.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如:乙方公司内部民工闹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乙方原因延误工程关键工期、乙方不能按约定实现合同承诺等),应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按上述退场条款的约定退场。

10.因甲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并未提出有效的经认可的办法,乙方有权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停止继续施工。其停止施工期间的费用和其后的一切损失,甲方有责任给予赔偿

11.在竣工时,须提交竣*料4套。

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争议的处理

1.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向甲方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本合同即告终止。

3.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4.本补充协议系《观景上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实质*补充,若二者不一致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范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由于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合同外项目。

二、承包内容:

1、改移水管

2、水沟

3、硬路肩

4、临时网片的拆除

三、承包数量:见附件1。

四、承包总价:231235元。(大写:贰拾叁万壹仟贰佰叁拾伍元整)

五、支付方式:执行原合同条款。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协议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协议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范文3

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以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江苏涌涞1#车间

2、地址:

3、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

4、框架结构共计2层。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乙方对本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基础、主体、装饰、装修等、

2、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不可以用宿迁本地农民工,若发现使用本地民工,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以及在工程施工全过程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均不承担经济责任。

3、乙方承包范围内的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三、付款方式:

1、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进场施工,本工程施工过程。甲方不支付预付款。

2、本工程付款在1#车间封顶后付工程总价的30%,二层封顶后付工程总价的60%,砌墙捄灰室内地坪结束后付工程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价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竣工两年后房屋正常使用,全部。

3、本工程若出现民工因*闹事后果有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支付民工*及其它任何费用。

四、开竣工日期:开工,竣工:,若遇停水停电,地方*政策*调整和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工期顺延。

五、违约责任:本工程所有材料(水泥、钢筋、混凝土试块、水管、电线)等等必须验收报告取出后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若野蛮施工,若情节严重甲方可令乙方无条件出场。若乙方竣工日期提前5000元每天奖励,工期拖延每天5000元罚款。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6篇: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芦医庙商贸新村开发具体情况,为加快新农村建设进度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

一、补充协议如下:

1、甲方自建开发的50亩土地,现正在建设的房屋由甲方负责建设完工,剩余的未建房屋由乙方组织建设。

2、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施工图,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按甲方要求施工。

3、乙方对50亩自建内的剩余房屋分期进行施工,乙方每施工完一期,按成本价给甲方,由甲方销售给本村村民,施工完成一个月内把房款交予乙方。超过一个月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50元的价格计算总房款,并从房屋竣工起第二个月内计算利息(按一分计息)。

4、房屋竣工时间及标准

5、乙方施工成本价暂按 600 元每平方米计。

6、乙方施工完成的自建区房屋,不管甲方或乙方谁对外销售均由甲方出具相关的产权文书。

7、自建小区内的市政配套设施,由甲方负责完成。

8、如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完成甲方还没有按合同给乙方价款乙方有权对外销售价格由乙方定,产权文书由甲方出具。

9、本补充协议与甲乙双方之前签定的< >相辅相成,如有抵触,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10、本补充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