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物管理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03-02 12:44:56

xxxx医院抗菌*物管理工作总结

加强临床合理用*管理,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重要保障。我院自开展以抗菌*物为主线的合理用*工作活动来,经过几个月不断的摸索与实践,目前已形成了一种长效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汇报如下。

抗菌*物管理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管理机构

医院成立了抗菌*物合理用*管理小组及专家评议组。管理小组由*剂科、医务部、感染科、质控科、护理部等职能科室人员组成,负责合理用*的指导工作;负责定期对合理用*问题进行讨论及合理、科学*评议。根据今年卫生部抗菌*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医院又成立了抗菌*物合理用*领导及督导检查组。该组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合理用*的日常管理工作及*学部质量管理工作,使工作职责更加明确,明显提高了管理的效果。

二、建章立制,努力构建促进合理用*的长效机制:

医院建立了一系列合理用*相关的管理制度,并根据卫生部要求及医院的发展随时修订。如<处方点评制度>、<抗菌*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抗菌*物合理使用管理规定><抗菌*物分级目录><清洁手术预防*应用抗菌*物规范>)、<抗菌*物专项整治工作暂行方案>等,为落实合理用*管理的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教育培训,营造合理用*的良好氛围

医院一直重视合理用*的宣传教育,采取外请专家举办讲座、本院专家进行小讲座及下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要求所有不值班

的临床医师必须参加学习,由医务科科长亲自主持会议并监督考勤,大大加强了临床科室对合理用*工作的重视程度。*领导及督导检查组负责在全院的年度医师培训及新职工的岗前培训中,对我院抗菌*物、处方管理办法、*品不良反应等有关规定进行宣教,并走向临床科室进行针对*的专题小讲座。不定期举行培训、学习、考试,进一步强化了全员培训的目的。

四、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多种促进抗菌*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1。处方点评:

此项工作是我们最早开展的一项工作,从开始时的每月100张到目前的每月抽查门、急诊处方100张,对处方进行全面的分析点评,其中重点是抗菌*物的临床使用,并提交一份分析报告,上交医务科、主管院长,由医务科在每月的<医疗质量分析报告>上予以公示,并记入临床科室的医疗质量考核体系中。

2。 抗菌*物的专项管理:

①抗菌*物用量动态*及超常预警:每月提交一份分析报告,内容包括:用量、用*金额及用*频度排序前10位抗菌*物,用量前10位科室及医师,出现超常使用的品种及使用超常*品的科室及医师的用*流向分析。

②终末病历分析:每月按约10%的比例抽取住院病历,对其中使用抗菌*物的病历进行分析,从适应症、*品选择、用法用量、更换*品、联合用*、用*疗程、围手术期用*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的评价,提交一份合理用*分析报告,在全院医疗质量分析会上进行通报,并将病历中抗菌*物使用的整体情况及存在的主要不合理用*情况。

3。 *品用量动态*:

每月将全院抗菌*物用量、用*金额进行排序,对前10位的注射剂型抗菌*物,规定全院月用量波动幅度>30%,单品种科室用量波动幅度>50%、单种个人用量波动幅度>100%,为[警戒线"。*中如发现有超过[警戒线"的*品、科室及医师,提出预警。

4。 开展多种形式的用*督导工作:

每月进行全院的日常督导,根据日常督导结果,我们先后采取对不合理用*病历的当事医师及主任进行当面质询、专家督导组对重点科室进行重点检查等方式进行督导工作。

五、强化监督管理,深化合理用*工作

为了保证合理用*的长效化,我们对出现不合理用*的情况,分医师、科室及*品经销商三个层面进行督导改进,对临床科室及医师主要采取公示、上交整改报告、全院内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停止处方权、不能参加先进集体(个人)评选等处罚。对*品经销商主要采取由医院纪检部门进行口头警告、限量采购或降价、记录不诚信记录、取消新*引进资格直至取消*品购销合同等处理。

六、取得的成效

1。 提高了合理用*水平,有效地控制了滥用现象:

通过持续的监督管理,用*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目前我院住院抗菌*物用*金额构成比、住院患者抗菌*物用*强度、抗菌*物使用率、Ⅰ类切口预防用*比例均明显下降;病原学送检率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30%以上,术后用*时间明显缩短,预防用*单剂量也明显下降。

2。 强化了医师合理用*的意识

经过强有力的干预,我院医师抗菌*物应用观念有了明显的转变,从不规范、不自觉逐步提升到规范自觉的行为,合理用*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全院形成了合理用*的良好氛围。

3。 促进了临床用*安全

经过持续的工作,临床上一些不恰当的用*方法得到了改善,如将短半衰期抗菌*物由一日量一次给予改为了每日2-3次用*,在全院范围内统一了头孢菌素类过敏试验的方法,强调对抗菌*物*物热的重视,限制高剂量用*等,规避了临床用*风险。

目前,医院合理用*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在今后的工作中,医院将进一步完善抗菌*物使用规范,尝试开展针对病种制订抗菌*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加大对抗菌*物的奖惩力度,对积极配合医院开展合理用*工作的科室及个人予以及奖励,对表现不好的科室及个人予以相应的处罚。我们深切的体会到,要真正实现合理用*的长效机制,信息化手段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医院正在致力开发合理用**程序,通过技术手段对医师用*实施更有效的*。医院将进一步完善合理用*工作的各项制度,努力提高合理用*应用与管理水平,实现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目标。

xxxxxx医院

2014年11月12日

第2篇:抗菌*物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加强临床合理用*管理,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重要保障。我院自20xx年开始了以抗菌*物为主线的合理用*工作,经过几年不断的摸索与实践,目前已形成了一种长效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管理机构

1.医院成立了抗菌*物合理用*管理小组及专家评议组。管理小组由*学部、医务部、纪检科、感染科、质控科、护理部等职能科室人员组成,负责合理用*的指导工作;专家评议组成员包括*学部、院感科、细菌室和临床科室专家等,负责定期对合理用*问题进行讨论及权威*评议。根据今年卫生部抗菌*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医院又成立了抗菌*物合理用*领导小组、共组小组及三个督导检查组。

2.成立了临床*学科。为了更好地开展合理用*工作,我院借鉴其他先进医院的经验,于2010年在*学部下成立了临床*学科,科室目前有人员5人,其中主任*师2名,副主任*师2名,*师1人,学历构成为博士1人,硕士2人,本科2人,具有较高的*素养和业务能力。临床*学科作为相对*的*学部的二级科室,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合理用*的日常管理工作及*学部质量管理工作。临床*学科的成立,使工作职责更加明确,明显提高了管理的效果。

二、建章立制,努力构建促进合理用*的长效机制:

医院建立了一系列合理用*相关的管理制度,并根据卫生部要求及医院的发展随时修订。如《处方点评制度》、《抗菌*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2005年、2009年)、《抗菌*物合理使用管理规定》(2008版)、(2010版),《抗菌*物分级目录》(第1-5版)、《清洁手术预防*应用抗菌*物规范》(2011年)、《抗菌*物专项整治工作暂行方案》等,为落实合理用*管理的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教育培训,营造合理用*的良好氛围

医院一直重视合理用*的宣传教育,采取外请专家举办讲座、本院专家进行小讲座及下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要求所有不值班的临床医师必须参加学习,由主管院长亲自主持会议并监督考勤,大大加强了临床科室对合理用*工作的重视程度。临床*学科人员负责在全院的年度医师培训及新职工的岗前培训中,对我院抗菌*物、处方管理办法、*品不良反应等有关规定进行宣教,并走向临床科室进行针对*的专题小讲座。今年将抗菌*物使用的知识培训增加到每月一次,每个相同内容授课三次,并在授课后进行考试,进一步强化了全员培训的目的。

四、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多种促进抗菌*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1.*师进临床:

2010年我院正式开展*师进临床工作,现有3名专职临床*师,分别在肾内科、消化内科、肿瘤科跟随医师查房,面对面地为医生护士和病人提供用*服务。

2.处方点评:

此项工作是我们最早开展的一项工作,从开始时的每月100张到目前的每月抽查门、急诊处方450张,对处方进行全面的分析点评,其中重点是抗菌*物的临床使用,并提交一份分析报告,上交医务科、主管院长,由医务科在每月的《医疗质量分析报告》上予以公示,并记入临床科室的医疗质量考核体系中。

3.抗菌*物的专项管理:

①抗菌*物用量动态*及超常预警:每月提交一份分析报告,内容包括:用量、用*金额及用*频度排序前10位抗菌*物,用量前10位科室及医师,出现超常使用的品种及使用超常*品的科室及医师的用*流向分析。

第3篇:抗菌*物分级管理制度

[篇一:抗菌*物使用的分级管理制度]

2004年,卫生部就*<抗菌*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要求各医疗机构根据抗菌*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不良反应以及当地社会经济状况、*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物的处方权限。

非限制使用抗菌*物是指:经临床长期应用*安全、有效,对细菌耐**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物。限制使用抗菌*物是指:在疗效、安全*、对细菌耐**影响、*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不宜作为非限制*物使用的抗菌*物。特殊使用抗菌*物是指: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物;新上市的抗菌*物;其疗效或安全*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物者;*品价格昂贵。

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指征或确凿依据,经由医疗机构*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特殊使用”抗菌*物主要为:*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等;碳青霉烯类抗菌*物:亚*培南/西司他丁、美罗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等;多肽类与其他抗菌*物: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拉宁、利奈唑*等;抗真菌*物:卡泊芬净,米卡芬净,伊曲康唑,伏立康唑,两*霉素b含脂制剂等。

[篇二:建立抗菌*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卫生部8日发布<抗菌*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医疗机构对抗菌*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对抗菌*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管理办法共6章59条,提出建立抗菌*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医疗机构抗菌*物遴选、采购、临床使用、监测和预警、干预与退出全流程工作机制和细菌耐*预警机制,同时明确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管理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高价抗菌*不得在门诊使用

管理办法规定,特殊使用级抗菌*物不得在门诊使用。这意味着一些价格昂贵的抗生素将不能列入门诊处方。

据了解,管理办法对抗菌*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疗效、细菌耐**、价格等因素,将抗菌*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物使用,不得在门诊使用。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物应当严格掌握用*指证,经抗菌*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根据管理办法,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物。越级使用抗菌*物应当详细记录用*指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物的必要手续。

对抗菌*物应用进行排名公示

管理办法还指出,医疗机构应当开展抗菌*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分析本机构及临床各*科室抗菌*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物使用适宜*,并建立本机构抗菌*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内部公示和报告制度。

依照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应当对排名后位或者发现严重问题的医师进行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汇总,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门诊抗菌*物处方率降至15%

卫生部医政司司长王羽8日说,抗菌*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结果显示,受查医院门诊患者的抗菌*物处方率从2006年的27。8%下降至2011年的15%,住院患者抗菌*物使用率从80。5%下降至58%。

据了解,抗菌*物不合理使用导致的细菌耐*,对用*个体和整个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已经成为全球*的公共卫生问题。去年4月以来,卫生部在全国组织开展抗菌*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对全国430多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专项督导检查结果显示,门诊、住院患者的抗菌*物使用率明显下降,使用强度有所降低,微生物送检率逐步提高。

王羽还表示,清洁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物比例从2006年的99%下降到了58%,住院患者抗菌*物联合使用率从51。5%下降到不足30%,医务人员抗菌*物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

针对部分患者对减少抗生素使用的不理解,全国合理用*专家委员会委员肖永红在发布会上指出,抗菌*物合理使用不仅仅是医疗机构的责任,也是全社会共同面临的挑战,因此医疗机构、*店、有关部门和媒体等方面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做好患者教育,提高我国公众的科学素养。

[篇三:抗菌*物管理工作制度]

(一)医院将抗菌*物临床合理应用工作纳入医疗质量与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和各项责任内容,切实将各项管理要求落在实处。

(二)医院*事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抗菌*物临床应用管理。*事管理委员会下设“抗菌*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

(三)抗菌*物管理小组的职责和任务

1、根据情况,参照我院抗菌*物分级管理目录,制订我院抗菌*处方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分级管理实施情况(检查项目参见附表),并根据临床需要,定期调整。

2、规范抗菌*物采购行为,对同一通用名的*品,每一剂型只能选定1-2家生产企业的*品。

3、每年至少2次定期公布抗菌*物使用情况,建立实施抗菌*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发现过度使用抗菌*物的行为时,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合理用*调查,对医师不合理用*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并对医院调整采购和使用抗菌*物提出建议。

4、督促临床医师按病情需要及早送验细菌培养及*敏,以根据病原菌*敏结果合理用*。

5、组织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抗菌*物合理应用的培训,每年至少2次,并有培训记录备查。

6、组织对临床科室和医师抗菌*物合理应用的检查和考评。

7、规范抗菌*物应用会诊制度,会诊咨询要有会诊单和记录。

8、组织开展抗菌*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及时向有关临床科室通报监测结果以采取相应措施。

[篇四:抗菌*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抗菌*物合理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临床合理使用抗菌*物的管理,特制定<安康市中心医院抗菌*物合理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按照安康市卫生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和我院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全院*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控制在40%以内,抗菌*物的比例控制在*品总收入的25%以内。

二、临床使用的抗菌*物实行分级管理,即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抗菌*物(详见卫生部<抗菌*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三、建立抗菌*物使用申请审批制度,并按使用*质进行分类管理。对注射用抗菌*物由医生填写申请表,并注明属预防*、经验*、治疗*(针对*)。

(一)预防*使用:主要是围手术期使用,一般使用不超过2次或48小时。特殊病种的预防*用*参照<指导原则>。

(二)经验*使用:能确定是感染*疾病,尚无病原学依据,可根据经验使用,但必须了解本地区或本单位微生物流行病学资料及其耐**,熟悉针对病原菌的抗菌治疗原则,正确选择抗菌*物。经验用*前应尽量采集标本送病原学检查及*敏试验。经验*使用抗菌*物一般不超过3天。

(三)治疗*(针对*)使用:对有病原学依据的感染者,根据*敏试验结果使用,一般不超过5天。

四、抗菌*物使用实行分级审批管理。住院医生可以使用“非限制使用”抗菌*物;主治医师使用“限制使用”抗菌*物;所有抗菌*物均须经科主任以上人员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住院医师和主治医师级人员使用相应级别的抗菌*物均须填写<安康市中心医院抗菌*物使用审批表>;高级职称人员使用“特殊使用”抗菌*物,须填写<安康市中心医院特殊使用类抗菌*物审批表>,审批表随运行病历归档备查。

五、对抗菌*物使用进行定期动态监管。

(一)医院成立抗菌*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部,负责日常工作。

(二)医院决定由*剂科负责每月对全院住院患者的抗菌*物使用状况进行分类统计、排名,即前10种抗菌*物(指*物价值金额,以下同)、月使用量(金额)前3种中的前10位医生。

(三)医院抗菌*物合理使用工作小组每月对全院抗菌*物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根据医生人均分管病员数及疾病轻重程度分析不合理因素,并对检查认定结果每月全院通报。

六、对抗菌*物促销和不合理使用抗菌*物的人进行相应处理。

(一)对发现*品促销、使用频率异常及滥用的抗菌*物停止使用。

(二)医生有不合理使用抗菌*物的,经检查认定,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两次以上),造成不良影响者,除通报批评外,扣发当月超劳务奖;情节严重,给医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不良后果引发医疗纠纷者,按医院有关医疗纠纷或差错、事故处理办法执行;情节恶劣者,吊销其处方权,并调离医生岗位。

(三)科主任是本科合理使用抗菌*物的第一责任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物现象比较严重的科室,科主任负有管理责任,除全院通报批评外,扣除当月科主任津贴。

七、本<办法>实施后以此为准,其他类似规定同时废止。

八、本<办法>由*学部负责解释。

第二章抗菌*物遴选与采购制度

一、本院临床使用的抗菌*物由医院*剂科统一采购,其他科室或部门不得从事抗菌*物的采购与调剂活动。

二、医院应当按照*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物。

三、抗菌*物的遴选应当遵循“安全可靠、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原则。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品目录>收录的抗菌*物品种。

四、严格控制抗菌*物购用的品规数量,抗菌*物的品种控制在50种,原则上不得超过50种,同一通用名称的*品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具有相同或相似*学特征的*品不得重复采购。

五、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物口服剂型不得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得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物注射剂型不得超过3个品规;*喹诺*类抗菌*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得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物不得超过5个品种。

六、医院引进新的抗菌*物品种,需由使用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学部门提出同意遴选意见后,提交*事管理与*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报抗菌*物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见附表)

七、对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严重、*价比差或者发现违规促销使用等情况的抗菌*物品种,临床科室、*学部门、抗菌*物管理工作组或*事管理与*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均可提出清退或更换意见。清退或者更换意见获得抗菌*物管理工作组50%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由*事管理与*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清退或者更换的品种不得重新进入本机构*物采购供应目录。

八、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又未列入医院*品处方集和基本*品供应目录的抗菌*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使用统一制式的申请表,说明申请购入*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和使用理由。经抗菌*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剂科一次*购入使用。同一通用名抗菌*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抗菌*物管理工作组应进行调查,并讨论是否列入医院抗菌*物采购目录。调整后的采购目录抗菌*物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第三章抗菌*物临时采购程序及管理规定

一、抗菌*物临时采购仅限于抢救、突发*疾病、灾情、疫情、干部保健、专科或外院专家会诊等急需的*品。由临床科室提交书面申请,须同时注明*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和申请理由等,报*剂科审核。*剂科主任经核实、签署意见后,报抗菌*物管理工作组审议。抗菌*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剂科一次*购入。情况异常紧急时,可先通知*剂科报主管院长审批后购买,事后再补办手续。(见附表)

二、抗菌*物临时采购仅限于一次*采购,再次使用时需再次申请。申请人应保证该*品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若造成滞销,损失由申请人负责,并将在2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临时*物采购申请。

三、对同一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2次以上申请临时采购同一品种抗菌*物时,抗菌*物管理工作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

四、同一通用名称抗菌*物品种临时采购不得超过5次。否则纳入本机构抗菌*物常规采购目录,且不得增加医院抗菌*物总的品种、品规数。

五、抗菌*物临时采购情况,在召开*事管理与*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时,需向委员汇报,部分需长期使用的品种,经委员会批准,在抗菌*物管理工作组备案后,可作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管理。

六、抗菌*物临时采购程序:科室提交申请→*剂科审核→*学部审核→抗菌*物管理工作组审议→*剂科购买→市卫生局备案。

第四章抗菌*物分级管理制度及目录

根据卫生部<抗菌*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临床用*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康市中心医院抗菌*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一、抗菌*物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安全有效,对细菌耐**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物。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物相比较,这类*物在疗效、安全*、对细菌耐**影响、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物;新上市的抗菌*物;其疗效或安全*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物者;*品价格昂贵。

二、分级管理办法

(一)组织管理

1、成立抗菌*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组,对抗菌*物临床应用进行监督管理。

2、成立感染*疾病临床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对抗菌*物临床应用进行指导。

(二)选用原则

1、临床选用抗菌*物应遵循<抗菌*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2、一般对轻度或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类抗菌*物进行治疗。

3、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类抗菌*物治疗。

4、特殊使用类抗菌*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使用前必需组织院级专家组成员进行病例讨论,并提出指导*意见。

5、外科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物一般选择非限制类抗菌*物,并按照预防用*原则使用。

(三)医师权限

1、所有临床执业医师均应参加“抗菌*物临床应用知识培训”,并通过考试,未通过考试的无抗菌*物处方权。

2、所有具有抗菌*物处方权的注册临床医师均可开具非限制使用类抗菌*物。

3、具有抗菌*物处方权的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可以开具限制使用类抗菌*物。

4、患者病情需要选用特殊使用类抗菌*物时,应经感染*疾病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的成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

5、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物,但仅限1天用量,并做好记录,事后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第五章特殊使用类抗菌*物管理规定

一、依据

按照卫生部颁布的<抗菌*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文件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抗菌*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38号)文件的要求,医疗机构应该严格执行抗菌*物分级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成立安康市中心医院感染*疾病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详情见安医发[2011]14号)

三、感染*疾病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的责任和权利

1、熟悉抗菌*物管理的有关文件及其要求。

2、带头规范、合理地使用抗菌*物,并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

3、对本科室或分管的科室医生使用特殊类别抗菌*物时审核申请单,并在审核栏签字,并加强规范特殊类别抗菌*物使用的宣教、指导、监督。

4、应邀参加特殊使用类抗菌*物临床应用的会诊。

四、特殊使用类抗菌*物使用的原则

1、要按照<抗菌*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物的处方权限。

2、特殊使用类抗菌*物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学检查和*敏试验结果,如结果中有对非限制或限制类抗菌*物敏感,则不建议选用特殊使用类抗菌*物。

3、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指征或确凿依据,经由感染*疾病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专家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4、临床医师在使用特殊使用类抗菌*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特殊使用类抗菌*物不能作为预防*用*。

5、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敏结果前,在经专家组专家审核通过后,可以使用上述*物,但经验*用*不得超过5天。

6、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7、门、急诊处方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类抗菌*物。

五、特殊使用类抗菌*物使用的注意事项

1、使用特殊使用类抗菌*物必须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或医嘱,并于24小时内填写<安康市中心医院特殊使用类抗菌*物审批表>(见附表),请感染*疾病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专家会诊同意后,方可继续使用。表格随运行病历归档备查,并做好相关病程记录。

2、紧急情况下需越级使用的,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如需继续使用,须专家组专家于24小时内审核。

3、工作小组会定期对全院特殊使用类抗菌*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做得好的科室及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不遵守规定的科室或个人,予以批评和处罚。

第六章抗菌*物合理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及考核制度

一、医院应对全院医师和*师进行抗菌*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

二、培训的内容应包括:

1、<*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事管理规定>、<*国家处方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文件;

2、<抗菌*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关于加强抗菌*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38号)等文件;

3、本院抗菌*物临床应用及管理的规章制度;

4、细菌耐*与抗菌*物的相互作用;

5、抗菌*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三、培训结束后,进行抗菌*物相关知识的考核,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物处方权,*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物调剂资格。

四、被限制或取消抗菌*物处方权的医师和被限制或取消抗菌*物调剂资格的*师,重新获得抗菌*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必须再次经过抗菌*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第七章抗菌*物细菌耐*监测与预警制度

一、建立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物敏感试验等工作,为病原学诊断提供技术支持。

二、临床微生物室负责本院常见致病菌分布和耐*监测工作,按月或季度定期发布细菌耐*信息,建立细菌耐*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细菌耐*情况,采取不同应对措施。

1、对主要目标细菌耐*率超过30%的抗菌*物,应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抗菌*物管理工作组办公室及本院医务人员。

2、对主要目标细菌耐*率超过40%的抗菌*物,应慎重经验用*。

3、对主要目标细菌耐*率超过50%的抗菌*物应参照*敏试验结果选用。

4、对主要目标细菌耐*率超过75%的抗菌*物,应暂停该类抗菌*物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检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其临床应用。

三、在接受抗菌*物治疗的住院患者中,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得低于30%。

四、加入全国细菌耐*监测网,定期对本院细菌耐*监测情况进行上报。

第八章抗菌*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制度

一、医院成立抗菌*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组,负责每月开展抗菌*物临床应用监测,并对抗菌*物临床应用指标进行统计。信息科应提供技术支持。

二、抗菌*物临床应用监测的重点:

1、重点监测疾病:

i类切口围手术期抗菌*物的预防使用;

介入手术抗菌*物的预防使用。

2、重点监测*物:特殊使用类*物、*喹诺*类*物;

3、重点监测科室:外科系统、心血管内科等介入治疗科室、感染*疾病科和呼吸内科及抗菌*物临床应用管理始终不达标的科室。

4、重点监测医师:抗菌*物使用量前3种中的前10名医师;检查中发现存在抗菌*物不合理应用现象较多的医师。

三、监测的内容应包括:抗菌*物使用的适宜*、使用时间(天数)、使用量、使用强度、用法及次数和抗菌*物的不良反应报告等。

四、对以下抗菌*物临床应用异常情况开展调查:

1、使用量异常增长的抗菌*物;

2、半年来使用量排名,始终处于医院前10位的抗菌*物;

3、临床经常超适应症、超剂量使用的抗菌*物;

4、企业违规销售的抗菌*物;

5、频繁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抗菌*物。

五、对抗菌*物不合理使用现象及时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

六、定期对本院所使用的抗菌*物进行评估,对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严重、*价比差和违规促销的抗菌*物品种予以清退。

第九章抗菌*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及评价标准

一、成立抗菌*物处方点评工作组,工作组成员由*学、质控、医务、感控等相关*、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负责具体实施抗菌*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工作。

二、成立抗菌*物处方点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医务科、感控科、*学部门、感染*疾病科、临床微生物学室等部门负责人或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组成。负责抗菌*物处方点评相关问题的咨询工作。

三、点评范围:全院门诊处方、运行病历、终末病历。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和介入治疗病例。

四、点评内容:抗菌*物的分级管理、抗菌*物的治疗*应用、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物、不适宜处方和超常处方等。详情见<抗菌*物合理应用评价标准表>附表1、附表2、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不适宜处方:

1、适应症不适宜;

2、遴选的*品不适宜;

3、*品剂型或给*途径不适宜;

4、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物及医保、农合报销品种;

5、用法用量不适宜:

6、联合用*不适宜;

7、重复用*;

8、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

9、其他用*不适宜情况等。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超常处方:

1、无适应症用*;

2、用*与诊断不相符合;

3、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

4、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

5、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理作用相同的*物。

七、*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不适宜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或者用*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医院*事管理与*物治疗学委员会。医院*事管理与*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并给予其考核周期;一个考核周期内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应当认定为定期考核不合格,须离岗参加培训;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上报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相应处罚。

八、对出现抗菌*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物处方权;限制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九、医院每月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茵*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予以表扬;对不合理使用抗菌*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进行通报公示和诫勉谈话;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十、对拒不执行不合格处方修改,并侮辱、损毁处方调配*师人格的医师,取消其抗菌*物处方权。

十一、*师应按照规定审核抗菌*物处方与医嘱,若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不得发*。

十二、*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物处方与医嘱,或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未进行*学干预的,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物调剂资格。

第十章抗菌*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

一、医院抗菌*物管理工作组加强对医院抗菌*物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医院建立抗菌*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公示和诫勉谈话制度。对各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排名,对排名情况予以公示;对排名后位或者发现严重问题的部门负责人、医师进行诫勉谈话,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

三、医院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抗菌*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

四、医院对出现抗菌*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五、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

(一)被责令暂停执业的;

(二)抗菌*物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三)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的;

(四)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开具抗菌*物处方牟取私利的。

六、*师连续3次以上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物处方与医嘱,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物调剂资格。

七、医师处方权和*师*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六个月内不得恢复其处方权和*物调剂资格。

八、医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报请主管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抗菌*物处方权或者被取消抗菌*物处方权后仍开具抗菌*物处方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抗菌*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使用未经批准抗菌*物的;

(四)索取、收受*品生产、经营企业财物或者通过开具抗菌*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九、*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报请主管部门按照<*品管理法>有关规定,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品管理法>第二十六条、三十四条的规定,违法购入未经批准抗菌*物的;

(二)违反<*品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调剂审核处方、医嘱,造成患者严重损害的;

(三)未按照规定,私自增加抗菌*物品种和规格的;

(四)违反<*品管理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在*品购销、临床应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十、医院加强对抗菌*物生产、经营企业在本机构销售行为的管理,对存在不正当销售行为的企业,及时采取暂停进*、清退等措施。

第十一章抗菌*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

一、医院每月进行抗菌*物的专项点评,对不合理使用抗菌*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进行通报,并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诫勉谈话,进行教育,督促其改正。

二、医院每月对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物及用量排名前3种中的前10名医生进行用*调查。对调查中发现不合理使用抗菌*物的医生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谈话、教育。

三、对存在严重不合理使用抗菌*物的医生,由医院主管院长进行谈话、教育。

四、对谈话、教育之后,仍不改正的医师,按<*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及医院<抗菌*物临床应用考核奖惩办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二章*事管理与*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任务及委员职责

*事管理与*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任务:

一、学习、贯彻*事管理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全院*事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制(修)订安康市中心医院<基本用*目录>和安康市中心医院<处方集>。

三、指导、检查全院合理用*。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评价新老*物的临床疗效及不良反应。

四、组织分析医院*物使用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本院*疗事故、严重用*差错和医疗用*的重大问题。

五、组织检查医用毒**品、**品、精神*品及医用放射**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六、开展医院*学学术活动,举办*学进展、*物不良反应、临床*学、合理用*、*政管理等培训讲座。三个月办一期<*学通讯>。

*事管理与*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监督检查本院贯彻执行*政法规的情况。

二、负责制订和定期修改本院基本用*目录和处方手册,确定本院用*的品种范围;审定新*、新制剂的选用;讨论*品的正确合理使用。

三、审核本院新制剂,按有关规定上报。

四、监督检查本院新用*品、制剂的质量情况。

五、组织评价新老*物的临床疗效和不良反应,提出淘汰品种意见。

六、及时研究处理*疗事故、严重用*差错和其他医疗用*的重大问题。

七、组织医院*学学术活动,举办*学进展,新*介绍、*物不良反应、*事法规的讲座。

八、制定医院疾病标准治疗方案,确保用*安全有效。

九、制定医院*源*疾病防控办法,促进医院感染管理的实践。

十、*事管理与*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要积极参与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评价购进新*或淘汰*品的过程中,按照有关回避制度,从专家库随机抽取1/3以上委员进行投选,接到会议通知的委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并执行会议要求保密的规定。

[篇五:某市*医院抗菌*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

1、抗菌*物的分级使用管理是由医疗感染管理委员会领导,质管、院感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的。

2、抗菌*物的使用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减少毒副反应,减少预防*抗菌*物的使用。严格控制缺乏指征抗菌*物的使用,坚决制止滥用抗菌*物。积极开展并规范围术期用*。

3、必须贯彻有样必采的原则,*敏结果未报告前或病情不允许情况下,可根据临床经验用*。用抗菌*前采样(可多次)送培养和*敏,待*敏报告后再调整。

4、遵循分线用*原则,根据病情应用抗菌*物,提倡应用第一线*物,控制第二线*物,严格控制第三线*物的使用。

5、普通感染或预防*使用抗菌*物提倡首选一线抗菌*物;二线抗菌*物的使用,原则上应由主治医师以上批准后方可使用;三线抗菌*物的使用,应根据*敏或有关专家会诊或疑难病讨论意见,由经管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审批,报分管院长或质管科审批后方可使用。

6、审批后的三线抗菌*物的使用期限不超过七天,若确需继续使用,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7、实行三线抗菌*物使用审批登记制,具体由质管科负责。质管科每月对使用审批情况检查,检查结果纳入科室抗菌*物量化考核。

8、坚持量化考核结果与奖罚措施挂钩,对情况特别严重者予以通报处理。

第4篇:*监管理中心抗菌*物治理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品零售企业抗菌*物的管理工作,促进抗菌*物合理应用,确保*群众用*安全,根据《市抗菌*物联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抗菌*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加强抗菌*物管理,保证群众用*安全”主题,进一步加强对*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督,开展合理用*知识的宣传教育,规范*品销售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生命健康权益。

二、整治工作范围

*品零售(连锁)企业。

三、整治工作内容

开展零售*店凭处方销售抗菌*物、*品分类管理和执业*师或*学技术人员在职在岗情况的专项检查。做好抗菌*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对抗菌*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和申报。

四、时间步骤

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月)

根据上级抗菌*物联合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抗菌*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时间安排,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4月—5月中旬)

主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组织*品零售企业对照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二是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总结上报阶段(2014年5月下旬)

收集、汇总整治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工作总结。

五、整治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扎实推进抗菌*物专项整治工作,我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抗菌*物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品零售企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于2014年4月10日前将自查情况报至区食品*品监督管理局*品综合监管科。

2.开展宣传,营造氛围。紧密围绕整治工作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媒体、政务网站和广场咨询等形式,向公众宣传合理用*的`意义,宣传凭处方购买处方*的必要*,提高全社会合理使用抗菌*物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加大对*品零售企业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品零售企业凭处方销售抗菌*物的意识。

3.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局机关*品综合监管科与*品稽查科组成联合检查组,严格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抗菌*物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把抗菌*物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管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决不姑息,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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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抗菌素管理

抗菌素管理 由细菌、病毒、支原体、衣原体等多种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疾病遍布临床各科。 其中细菌*感染最为常见,因此抗菌*物也就成为临床最广泛应用的*物之一。

但是,在抗菌*物治愈并挽救了许多患者生命的同时,也出现了由于不合理应用抗菌*物导致的不良后果,如不良反应的增多、细菌耐**的增长、以及治疗的失败等,给患者健康乃至生命造成重大影响。抗菌*物的不合理应用表现在诸多方面:无指征的预防用*,无指征的治疗用*,抗菌*物品种、剂型的选择错误,给*途径、给*次数及疗程不合理等。为此,对于抗菌素的管理,以下进行有针对*的分析与讨论。

首先,抗菌*物分级原则如下:

第一线*物(非限制使用) :窄谱,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小,价格低廉,货源充足的抗生素*物,依临床需要使用。

第二线*物(限制使用) :抗菌谱较广,疗效好,但不良反应较明显或价格较贵的*物,属控制使用。

第三线*物(特殊使用) :疗效独特但毒*较大,价格昂贵,新研制上市的抗菌*物以及一旦发生耐*即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品种。应严格控制使用。

由此可见,要合理应用抗菌素*物,控制细菌耐**产生;经验*治疗与预防*应用,必须选择最适宜抗菌素,并按最佳疗程使用,尽量使用窄谱"低档"抗菌素。

其次,抗菌素是一种专门用于抗菌、杀菌的*物,因其引起一系列不良反应而被纳入处方*之列。按照我国*品的分类管理办法,处方*必须凭医生处方,方可在零售*店购买,而一些*品零售门店不凭处方随意销售抗菌*物的现象,对公众用*安全构成隐患。为切实加强抗菌*物等处方*销售、使用的监管,除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抗菌*物临床应用外,对抗菌*物等处方*销售经营行为应加强监管。

出于对老百姓健康安全负责,*品零售企业应自觉做到以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处方*和非处方*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凭处方销售抗菌*物等处方*,配备执业*师开展*学技术服务,指导合理用*。

二、不得经营**品、一类精神*品、放射**品、终止妊娠*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疫苗以及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经营的*品。

三、按兴奋剂管理的其他品种、医疗用毒**品、二类精神*品、含**品的复方口服溶液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处方*等重点品种,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并将处方留存备查,没有处方的,一律不得销售。

四、抗菌*物、注射剂和激素类等国家食品*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其他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品,必须严格凭医师处方或者医疗机构病历销售,处方不能留存的,可对处方进行抄录或登记。否则,一律不得销

售。

ps:登记的内容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医师姓名、病历编号、购*者姓名、*别,通讯方式和地址、就医日期和购*日期、*师签名等。处方或销售登记记录至少保存2年。

五、驻店*师要指导和帮助消费者了解和掌握安全用*、合理用*的知识,提高民众对滥用抗菌*物危害*的认识,增强合理使用抗菌*物的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凭处方购买抗菌*物的习惯,改变滥用抗菌*物的不良习惯。

综上所述,对于抗菌素的管理问题,需要的不仅仅是*品零售企业的改革,还需要国家*的积极配合,适时的**品管理政策,以及广大民众意识的觉醒,不要自行购买抗菌*,要有合理使用的意识,并且应该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使用抗菌*。只有*,企业,民众共同努力,才能不断的完善*品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保证群众的用*安全。

第6篇:抗菌素*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素*物分级管理制度

为提高细菌*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安全及减少细菌耐**,预防和纠正不合理应用抗菌*现象,根据<指导原则>将抗生素分三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处方医师开具。

2、限制使用--主治以上医师开具

3、特殊使用--主任医师开具

二、分级管理办法

1、非限制使用的抗菌*物:指经临床长期应用*安全、有效,对细菌耐**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物。如青霉素、*霉素、先锋5号等;

2、限制*使用的抗菌*物:是相对于非限制抗菌*物来说的。在疗效、安全、对细菌耐**影响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品价格也相对较高,这类抗菌*物应控制使用。如三代的头孢类抗生素。

3、特殊*使用的抗菌*物:是指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新上市的抗菌*物,其疗效或安全*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物的;价格昂贵的*品。

特殊使用抗菌*物须经由医院*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以下为特殊使用的抗菌*物:

(1)*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

(2)碳青霉烯类抗菌*物;亚安培南/西司他丁、美洛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朵利培南;

(3)多肽类与其他抗菌*物:万古霉素、去甲基万古霉素、*拉宁、利奈唑*;

(4)抗真菌*物:卡泊芬净,米卡芬净,伊曲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伏利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两*霉素b含脂制剂。

三、分级管理临床应用

临床上轻度或局部感染患者,应首选非限制使用抗菌*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者或己明确病原菌,只对限制*或特殊抗菌*品敏感的患者,可使用限制*或特殊的抗菌*物。

患者若需要使用限制*抗菌*物,应经具有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若需要使用特殊抗菌*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指征或确凿依据,处方需经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若科室上述级别的医师不在,则需要科主任签名。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品,但仅限于1天的用量,要做好相关的病历记录。

门诊患者若需要抗菌*物治疗,原则上只能选择非限制**物。若病情需要使用限制*、特殊抗菌*物,分别需具有中级、高级

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在处方上签名。另外,门诊抗菌*物的使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5天,肺结核、慢*阻塞*肺病等慢*感染*疾病除外。

抗菌*物分级管理制度表(抗生素)

分类 一级抗菌*物 二级抗菌*物 三级抗菌*物

青霉素类 青霉素、青霉素v钾、苯唑西林、*唑西林、氨苄青霉素、卞星青霉素、呋布西林、阿莫西林、美洛西林、奈夫西林 美罗培南

头孢菌素类 头孢氨苄、头孢替安、头孢羟氨苄、头孢西丁、头孢唑啉、头孢拉定、头孢克洛、头孢呋辛、头孢匹*、头孢硫脒 头孢*烯、头孢曲松、头孢克肟、头孢米诺、头孢他啶、头孢地尼、头孢拉氧、头孢替唑、头孢美唑、头孢噻肟、头孢哌*、头孢孟多 头孢匹罗、头孢吡肟、头孢唑南

其他b-内酰*类酶抑制剂 阿莫西林克拉维*钾、阿莫西林舒巴坦 头孢哌*舒巴坦、派拉西林舒巴坦、头孢哌*他唑巴坦 亚*培南西司他丁

帕尼培南倍他米隆

氨基糖苷类 丁*卡那、庆大霉素、阿米卡星、链霉素 奈替米星、妥布霉素、依替米星、大观霉素、异帕米星

酰*类 *霉素

糖肽类 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拉宁

大环内酯类 红霉素、琥乙红霉素、吉他霉素、乙酰吉他霉素、

罗红霉素、克拉霉素、阿奇霉素

四环素 四环素、多西环素 米诺环素

磺*类 磺*甲恶唑、甲氧苄啶

喹诺*类 环*沙星、氧*沙星、诺*沙星、左氧*沙星 *罗沙星、依诺沙星、洛美沙星、加替沙星、司帕沙星、莫西沙星 帕珠沙星

呋喃类 呋喃妥因、呋喃唑*

抗真菌* 制霉菌素、克霉唑、联苯苄唑、特比奈*、*康唑、*胞嘧啶 *康唑、咪康唑 伊曲康唑、两*霉素b *咪唑类 甲*唑、苯酰甲*唑、替*唑 奥*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