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感人的故事

发布时间:2020-12-05 11:06:14

很多年后,他收到她从海岛寄来的明信片,上面写着:我们始终没有牵手旅行。

他有一瞬间的失神,被一种岁月带来的遗憾击中了心房。但是他定了定神,还是将明信片撕碎了。他选择将遗憾留在心里,而将岁月留给他此刻爱着的人。

那些感人的故事

曾经深爱过。深得我们都以为,不可能有我们的爱到不了的永远,不可能有除了“我们”以外存在于这个世上的方式。结果永远来了,那个人不在你身边,“我们”也成了一个被丢弃在时光里的字眼。现在的我们,是两个彼此不会问候的陌生人。永远,原来它陪伴的不是爱,而是永远、永远的怅然若失。

有那么多我们本应该一起牵手旅行的地方。热情的海岛,如画的水乡,有银杏叶子的*深秋,以及撑着长柄伞的雨季欧洲街头。我们早就打算好,本应该用我们的欢笑和亲吻,将它们一一涂抹。

本应该。本应该。我们的爱留给我的,只有无数个的“本应该”。你本应该永远爱我,我本应该是你甜蜜的小妻子。那一次争吵本应该只是一次小别扭,我们本应该又重归于好,哪怕无数次。

一切都不对了。这个世界变得如此陌生。我要用多久去习惯你不会再关心了这个事实。是的,你不会再关心。我喜悦也好,悲伤也好,生气也好,伤心也好,爱或不爱你,你都不会再关心了。

我突然发现,对你而言,我还不如一个陌生人,因为他们都还有些许可能被你爱上。你爱过我了,爱完我了,我是你翻过去就不会再回顾的那一页书。

后来我开始一个人旅行,一个人一一走过我们曾经相约走过的那些地方。我把它看作我对你的告别,在你早已告别了我之后。我没有写明信片给你,因为我已经明白了:这是我一个人的事。

我在异乡的春酒里,抵御着有关你的忧愁。它们终会愈来愈浅,但我之前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会将“忘记你”作为我的心愿。虽然这过程是如此疼痛,我却还是没有后悔认识你。我只是,有那么一点点,一点点遗憾——

我们始终没有牵手旅行。

他是我的高中同班同学,一直以来没有断了联系,我悄悄关注了他的微博,偷偷通过别人的空间进入他的空间。那天发现他久已不更新的微博有了新动态。他写了一段话:“这是她给我的情书,一直保存到现在,当我决定要销毁的时候,我又重温了一遍,并且第一次流下了眼泪,因为那份纯真的情感和从没有开始过的爱。我好想对她说一声谢谢,可惜我到如今都不知道她是谁。”

下面配的是一张熊熊燃烧的图片,我盯着电脑僵直了脊背,愣住了,一瞬间真想告诉他:“是我耶!”

那些过往的青春、悸动喷涌而出……

迄今为止我只给一个人写过情书,却固执地不肯署名,因为我从没有想过要他回应我。他是一个优秀、帅气、孤傲的人,我最原始的感觉大概就是觉得自己配不上他吧。总之我写起了情书,开心的时候写,烦恼的时候写,每次写信的时候,我都觉得心情特别好,世界也美妙。

我把信贴上邮票,写上学校班级和他的姓名,让邮局工作人员带着它在这个城市转上一大圈后,再送到他手中。我精心挑选信封、信纸,用心写下每一个字,反反复复地斟词酌句,偶尔会在信角画一支玫瑰,画一朵白云,画一个卡通的我。

我想让他猜出我,又怕被他猜中。校园的风吹来暖暖的气息,花草仿佛也在暗示什么,像颗话梅糖,甜蜜而忧伤。

即使再好的同学闺蜜,我也不舍得将这暗恋的情绪拿出来与她分享。我怀揣着那甜蜜的小秘密,像仅有的一小壶酒,在无人的街角,悄悄地抿一口,紧闭嘴巴,连香气都舍不得给别人闻。

我很想知道他看过情书之后是什么感觉,为此偷偷地观察他。遗憾的是我只看见他的白衬衫随风飘动,他骑着自行车呼啸而过,他逆风的背影,他明媚的笑容。

我觉得自己非常富有,每写一封情书于我而言,更像是一种神圣的仪式。表面如平常人一样,却又总觉得自己是不同的,那个仅仅属于我的秘密,清澈而动人心魄。那时好年轻啊,以为时间很长,明天很多,持续写了三年的情书,我们依然泾渭分明地属于两个世界,而我却觉得爱了好久。

人的一生里会遇到那么多心动的人和事,抓住的却少之又少。那时候以为那就是爱,现在想一想更多的是一种自恋,恋着那个多愁善感的自己,恋着那一个个多情又忧郁的深夜。

当年那份刻骨铭心的记忆,如今拿出来再回味,依然属于夜深人静,属于偶然在时光的长廊回眸的我自己。

·2726级别台阶·

秋天的时候,黄有亮去了*。唐茜心里,像缺了个角。

每天下班后,她喜欢坐在公交车的最后一排,看窗外的街灯在某个瞬间齐刷刷地亮起来。因着那点橘黄*的暖意,仿佛黄有亮还在身边。

说起来,他俩的分手有些潦草。唐茜想让黄有亮继续读博,他却不声不响地签了外企。大吵一架后,三年的感情,gameover。

直到这座城市下起第一场雪,这个男人也没回来找她。

唐茜很想看得淡一些,可心底那点明晃晃的失落,完全找不到出口。当初爱情来的时候,连身边的尘埃都闪着光。爱情走了,甚至都没有告诉她原因。闺密说,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可唐茜硬要和自己死磕,她将自己困在死角里,不肯走出来。

失恋后,唐茜开始跑步。她的男神金城武,在《重庆森林》里说过一段很酷的话:跑步可以将身体里的水分蒸发掉,让我不那么容易流泪,我怎么可以流泪?

唐茜也想做个很酷的女人。那些日子,她天天在朋友圈晒跑步成果。有人怂恿她,干脆去跑马拉松吧。

十月的上海,天气好得让人想要在阳光里跳舞。比赛那天,唐茜一大早赶第一班地铁去了环球金融中心。100层,474米高度,2726级台阶,传说中的“垂直天空马拉松”,数据听起来有些吓人。

可当唐茜终于站在世界最高观光厅的时候,没来由地就红了眼眶,她还是会不可遏制地想念黄有亮。比起对何冬的爱而不得,这个男人曾让她触摸过幸福,畅想过将来,可最终,她却被告知:将来,只有她一个人。

·黄昏里的兰州拉面·

认识黄有亮的时候,唐茜喜欢的人,是何冬。

微博上有段子说,暗恋一个人的感觉,就像对方是信号很强的wifi,你却没有密码。唐茜看到这句话时,趴在电脑前,哭得像个小孩。她不仅没有何冬的密码,连信号都若隐若现。

何冬是那种优秀得有些过分的男生。只不过年长唐茜三岁,却像是比她大了一个年轮,完全没有那种年少轻狂的突兀感。很多时候,唐茜觉得自己喜欢何冬,就是一个必然事件。那样耀眼的少年,谁会不喜欢?

他们两家门对门住在愚园路逼仄的弄堂,漫长的青春时光里,唐茜的心里眼里,全是何冬,看不到除他之外的任何男生。那时,她以为有些东西不说,就永远不会消失。

可是,唐茜读大四那年,何冬已经拿着复旦大学的硕士*,飞往太平洋彼岸读博。这样的语境里,她慌慌张张地说了藏在心里好多年的那句“我喜欢你”。

就连“拒绝”这件事,何冬也做得绅士又漂亮。他以邻家大哥哥的语调,绕过了这份喜欢,一点没让唐茜难堪。

何冬出国后,唐茜常常从学校搭一小时地铁,去复旦大学的校外吃一碗兰州拉面。倒不是面有多好吃,仅仅是因为何冬带她去过。闺密说她矫情,唐茜却觉得自己需要一个仪式,来告别这场漫长的暗恋。

冬天的黄昏,暮*一点点覆盖过来,唐茜在拉面馆遇到了黄有亮。

·心里像被泼了一杯温热的牛奶·

黄有亮长着一张方方正正的脸,大眼睛,塌鼻子,看起来憨厚可爱。面馆拥挤的人群里,唐茜几乎没有任何防备地坐在他对面。

不记得是谁先开的口,只不过是一碗面的工夫,唐茜就被这个男生逗得笑出了声。何冬走后,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开怀大笑过了。黄有亮仿佛有一种魔力,以至于从面馆出来,他说“要不要去校园走走”时,唐茜毫不犹豫地跟在了他身后。

那会儿夜*已晚,校园里灯影绰绰,像午夜的电影。每当唐茜的记忆回到这个点,心里总是有绵长美好的温柔。他们哪里像是第一次见面,分明就是失散后又重逢的老友。说话的措辞,又简单又圆润,一字一句,缓慢柔软得如同一部干净的文艺片。

十点,黄有亮送她到地铁口,很认真地看着她,轻柔地说,真的很好奇,你那小脑袋瓜都装了些什么。下次过来,记得打电话给我。

那点小小的霸道,让唐茜有些愣神。而他刚才说话的语调,总觉得似曾相识。末班地铁里,唐茜脑光一闪,突然想起来,是《简·爱》里的罗切斯特对简·爱说过相同的话:“你那小脑袋瓜,到底装的什么?”

想到黄有亮那温柔的语调,唐茜心里像是被泼了一杯温热的牛奶。

之后,便常常见面。一开始,唐茜以为自己只是需要一个人,来缓解何冬带来的忧伤。时间一久,这个叫黄有亮的男生,便慵慵懒懒地住在心头,赶都赶不走了。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yesorno》里的妈妈说,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就像有千百只蝴蝶在心中起舞。唐茜对照内心,感觉自己也许正在开始人生当中,第一场真正的恋爱。

·心甘情愿是件要命的事·

和黄有亮三年的恋爱,谈得四平八稳。他是那种让她相信,会一辈子在一起的男生。

这是一种内心的笃定,虽然这份笃定里,少了一点心甘情愿。

我和他婚后感情很好,柴米油盐牢固了我们的爱情。但岁月总会改变许多东西,从恋爱到现在已经20年了,我们早已失去了耳热心跳的感觉。也许,我们应该有一次浪漫之旅。

于是,我们来到了罗马。

事情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浪漫。因为没有太多的钱,必须严格控制开销,我们住便宜的旅店,不轻易使用车辆,每天都直奔景点,少走弯路。

当我们浏览台伯河畔时,他忽然变得奇怪起来。他每遇一座桥,都要在上面走一走。这些桥,大同小异,走一两座就可以了,为什么都要走一走呢?我累得双腿几乎迈不动了,只想赶快找一家咖啡店坐下来歇一歇。他却指着前面的一座桥喊道:“瞧,那儿还有一座,是今天的第7座桥了!”

我不知道他今天为什么对桥情有独钟。从这座桥的桥头,根本看不到什么特别的风景,却能见到岸边被河水冲上来的各种垃圾袋,这儿可能是全罗马最不干净的地方了。但是,这似乎阻挡不了他的热情。我只好极不情愿地在后面跟着。他走到桥*之后,停下来等我。当我到了他身边时,他突然抱住我,给了我一个吻。

“别闹了,你为什么要走这些桥?”我问。他没有回答,又吻了我一下。

“我问你话呢,你为什么……”又是一个吻。

“为什么……”又一个吻。

终于,我明白了。恋爱时,我们俩有一个习惯,每过一座桥,在桥的*,我们都会给对方一个吻。但是,我已经记不清是从什么时候起我们中止了这个甜蜜的举动。

他看着我,咧着嘴笑,像一个大男孩。“我喜欢这个城市,”他说,“因为它有很多桥。瞧,那儿还有一座!”我放眼望去,是的,那儿是一座崭新的桥!“走!”他挥挥手,转身继续往前走。我跟着他,觉得步履轻松,因为马上又要踏上另一座“吻之桥”了。

对桥情有独钟,不是因为上面有最美的风景,而是有一往情深的他。

5岁,她指着橱窗里一个精美的芭比娃娃说:“妈妈,我喜欢这个娃娃,我想要它,我会好好照顾它。”

妈妈说:“你很快就会玩腻的,然后抛弃它。”

她坚定地说:“不会的。”

15岁,她喜欢绘画,但由于手指天生畸形,画笔拿不稳,许多细节很难体现。

老师安慰她:“没关系,遇到美丽的风景,即使没有办法留下来,铭记于心也很好。”

她想了想说:“有办法。”

25岁,她爱上一个男孩,但是男孩并不爱她。

她说:“在你幸福的时刻,我绝对不会出现。但如果有一天你不幸福了,我永远都在。”

男孩不在意地笑了,用调侃的语气问她:“你知道永远有多远?”

她咬了咬嘴唇,说:“一辈子。”

35岁,男孩结婚了,新娘不是她。

她做了出人意料的决定,毅然辞去稳定的工作,卖了唯一的房子,去环球旅行。

朋友们都劝她:“何必呢?谁都没有办法随心所欲地选择自己的生活,顺从命运,找个男人平静地生活吧。”

她摇*说:“可以选。”

45岁,她完成了两次环游世界的旅行,出版十余本摄影图集,本本热卖。

她甚至带着父母一起去了许多国家,最畅销的一本摄影书籍便记录了他们共同前行的身影。书的扉页上,是一家三口依偎着的灿烂笑容。

她无法拿起画笔,却换了一种记录世界的方法。

也有人在网络上冷嘲热讽,说她出版这么多书,如果不是为了圈钱,还能是为了什么呢?

她回复:“为了美。”

55岁,当初的男孩,如今的男人,突遇车祸高位截瘫,妻子卷了财产,弃他而去,只给他留了间空房与一个刚上大学的女儿。

她去找他,20年未曾再见,重逢时却是换了模样。

昔日的青*少年如今歪着头,流着口水,坐在轮椅上一动不动,望着她,泪流满面。

她也哭了,说:“我来了。”

65岁,有流言传出,说她照顾男人多年,无非是为了男人名下那间房子。

男人的女儿也渐渐听信了传言,尽管这么多年,从大学到硕士的学费都是来自她默默的汇款,然而看向她的眼神还是多了几分异样。

了解她的朋友则劝她:“趁着男人还清醒,跟他登个记,房子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等他去了,好歹也算没白忙一场。”

她笑笑,说:“没必要。”

75岁,男人含笑而终。离世的时候,面*红润,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身体洗得干干净净,躺在洁白的床单上,床头一束新鲜的百合还在滴水盈香。

律师宣布遗嘱,男人把房子留给了她。她拒绝了,请律师将房屋卖掉,一半留给男人的女儿,一半捐赠给慈善基金会。

女儿跪在她的面前,流着泪,请求她原谅。

她抚摸着她的头发,俯下身,亲吻了她的脸颊。

她温和地说:“没关系。”

85岁,她出版了人生最后一本摄影图集,里面满满都是这些年她为男人拍摄的照片。

在轮椅上侧头听她读书的,微笑着赏花看海的,在床上安然熟睡的,在餐桌旁张大嘴巴向她索食的,靠在她怀里静静流泪的……甚至还有费力向她做鬼脸的有趣表情。

书的最后一张照片,是男孩15岁时的照片,穿着白*的衬衫,阳光下他看过来,露出年轻明朗的灿烂笑容。

她在下面写:“我爱你。”

95岁,她坐在院子里的摇椅上,在阳光中眯着眼睛。女儿站在她的身后,为她轻轻按摩着肩膀。

她的怀里抱着5岁时妈妈送的那个芭比娃娃。

娃娃的衣服已经洗得发白,但她依然紧紧地握着,唇角露出幸福的微笑。

透过眼前的一丝微光,她似乎可以看到,自己墓碑上简单的三个字——

做到了。

对于许多人来说,所有的抛弃、冷漠与遗忘,都可以被归给时间这只替罪羊。

然而时间平静而公正。它可以为了丑恶与失败,沉默地背起黑锅;也可以为了善良与成长,挂上荣耀的勋章。

不要害怕时间。如果心似磐石,分针秒针就只是忠实的目击者,记录下每一点*苦与投入。

不要忽略时间。一声声滴答不只是冷漠刻板的旁观,更是温暖而认真的催促:华年易逝,华年易逝。

璀璨还是黯淡,永恒还是坠落,相聚还是离别,都不必多余地强调。

我们都曾不堪一击,我们终将**不入。

爱过,错过,都是经过。

好事,坏事,皆成往事。

时间会*一切。

那些时过境迁后的回头,一点儿也不诗意,更不美好,还是一个人默默地怀念,最好。

·1·……

第一次见她,大约是4年前,听见门上有钥匙哗啦哗啦地响,他以为大白天来了胆儿肥的蟊贼,猛地开了门,正要呵斥,却见门外的人比他还惊诧,大大地张着嘴巴,讷讷道:你是谁?为什么住在这里?

因为紧张,她的鼻子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细长的眼睛瞪得很大,像是受惊的考拉。他有些不忍,便笑了笑:这是我家,我不住这儿住哪里?

她又“啊”了一声,掏出一张纸仔细看看,问:这不是某某路某号某单元某室吗?

他哑然失笑,抬手指了指对门。

她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连声说着对不起,转过去开对面的门。

他望着她纤薄的背影笑了笑,回家,关门。

这栋楼是上世纪80年代建的,隔音效果不是很好,他能听见她欢快地哼着歌曲涮拖把,小心翼翼地挪动家具……他微微地笑着,想这是个快乐的女孩子呢,甚至还有点无耻地想,如果她再漂亮点儿,说不准他会寻个借口搭讪追她呢。

他们偶尔会在楼道里相遇,点头笑笑而已,没有话。周末,他们还会在共用露台上相遇,她去晾衣服,他在看英文书,她看他的眼神里有满满的敬慕。

渐渐地,就熟了,两个年轻人时常搅在一起烧饭吃,面对面坐着,她托着下巴看他,顽皮地说:慢点吃,别把舌头也吞下去。每到周末,她常常以要用洗衣机为借口,讨去他穿脏的衣服,洗好晾在露台上,他一抬头,就能看见他的和她的衣衫,一并舒展在暖意洋洋的阳光里。

在一起时,他说那些在湿漉漉的弄堂里混迹的童年往事,也会听她有些忧伤地说干旱少雨的甘肃乡下,早晨,一盆水洗全家人的脸。说这些的时候,她的眼眸盈盈地潋滟着,让人心下怦然。

他不忍她感伤,就打趣说她这么贤良,不知会被哪个走运的小子娶回去。

她就红了脸,埋着头,一根一根地摆弄着手指。

他突然意识到,她待他这样好,是不是在暗恋他呢?这么想着,就偷眼看她,看着看着,心就悄悄地退了一步又一步,她像沙滩上一粒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沙子,而他,像所有好高骛远的年轻男子一样,希望自己的女友美到惊艳。

他开始刻意地回避她,虽然做得很是委婉,她还是感觉到了,不再轻易敲他的门。在露台上遇到,也只是礼节*地笑一下,晾好衣衫,转回屋去。

·2·……

第二年冬天,他有了漂亮的女友,和女友嬉闹时,他会突然竖起食指说小声点,墙壁不隔音的。

不知为什么,他有点郁郁寡欢,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儿,生怕他们的笑声会变成穿墙而过的利刃。他不想伤害她。

有时,他和女友会在楼梯上遇到她,她总是埋头匆匆地上或下,像个胆小的孩子,他觉得有莫名的难受在心里拱啊拱啊的,像欠了她什么永远无法偿还。女友似乎看出了什么,也不问,只是打着婚期将近的幌子,催促他买房搬家。

次年秋,他搬进新家,把旧房租了出去。以为这样就会忘记她眼里的忧伤,却没有,一到夜里,他会猛然醒来,想起她满眼含笑地看他吃饭的样子、在露台上边唱歌边晒衣服的样子。他竭力和女友兢兢业业地恋爱,企图来忘记这一切,却不成,常常是女友正和他说着婚期呢,他的目光就像电力不足的灯泡,缓缓暗下去。

到底,他还是没能迎娶那位能满足他虚荣心的漂亮女友,不知就里地就散了,踪迹皆无。

一个人的落落寡欢里,他去过几次老房,借口要装修,让房客退了租。站在露台上,望着通往她房间的门,他怅怅地想,两年了,或许她搬走了吧?或许她恋爱结婚了吧?再或许,她已不记得有他这样一个人……

在世界上,人总是这样,最美好的,永远是得不到的和已失去的。

·3·……

又去老房子多次,*错阳差,一直未能再遇见她,他无意似的问过邻居,知道她没搬走。他想给她打电话,却发现,竟没向她要过电话号码。

索*,在周末宿在老房,夜里,大大地睁着眼,聆听隔壁的声息,很晚了,才听见楼梯上脚步声,渐行渐近地来了,他在黑暗中张大着嘴巴,无声地笑。

挨到次日早晨,他装作无事人一样伸着懒腰上了露台,连见她的第一声招呼该怎么打都设计了千万遍了。

终还是枉费了心机。

那个在清晨里打开通往露台门的人不是她,而是一个俊朗的男孩,四目相遇,都愣了,他尴尬地指指房子,说:隔壁邻居。

他们相互握了手,在露台上做着晨*。

晨曦那么好,他的心,却雾蒙蒙的,一丝光线都看不到。

等她到露台招呼男孩吃早餐时,一眼见了他,目光落到他脸上,像被烫了一样跳起来,很快就镇定了,说:是你啊,是不是回来请我们去吃喜糖的?

一下子,他就怔在了那里,在她从容淡定的目光里,他分明看到了小心翼翼的躲闪,他笑了笑:到时候肯定会的。

除了苍凉和遗憾,他没有怪她,那么好的女子,已被他用年少无知辜负过了,他有什么理由和资格让她等在原地?他也终于明白,那些时过境迁后的回头,大多成了打扰,一点儿也不诗意,更不美好,还是一个人默默地怀念,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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