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年检自查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24-01-25 17:40:21

根据黄建文[20xx]16号《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xx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单位进行了糸统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我公司未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单位法人条件符合有关规定;实际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一致,无擅自增加名称的行为;实际的住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一致;公司始终是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行为。

资质年检自查报告范文

(二)公司一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工作。

(三)有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继续有效;未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未允许其它企业和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我公司有继续具备承担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建筑施工能力。

(四)无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五)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时,不擅自施工;承包的工程无转包或违法分包。

(六)我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始终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标准。

(七)近几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及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八)对农民工的*和分包企业的工程款都是按时发放,从未拖欠。

(九)未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以及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的调查。

(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均取得了上岗证书。

(十一)凡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都依法履行了工程质量保修义务,从未拖延履行保修义务,也未造成严重后果。

(十二)未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三)按时上报了建筑业统计报表,从未瞒报、虚报、拖延或者拒绝上报建筑业统计报表。

(十四)我公司始终是依法、依规从事房屋建筑工作,无违法、违规和市场不良行为。

我公司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严格,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要按照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来规范和约束自已的行为。

第2篇:资质年检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黄建文[20xx]16号《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xx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单位进行了糸统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我公司未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单位法人条件符合有关规定;实际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一致,无擅自增加名称的行为;实际的住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一致;公司始终是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行为。

(二)公司一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工作。

(三)有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继续有效;未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未允许其它企业和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我公司有继续具备承担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建筑施工能力。

(四)无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五)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时,不擅自施工;承包的工程无转包或违法分包。

(六)我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始终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标准。

(七)近几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及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八)对农民工的*和分包企业的工程款都是按时发放,从未拖欠。

(九)未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以及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的调查。

(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均取得了上岗证书。

(十一)凡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都依法履行了工程质量保修义务,从未拖延履行保修义务,也未造成严重后果。

(十二)未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三)按时上报了建筑业统计报表,从未瞒报、虚报、拖延或者拒绝上报建筑业统计报表。

(十四)我公司始终是依法、依规从事房屋建筑工作,无违法、违规和市场不良行为。

我公司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严格,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要按照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来规范和约束自已的行为。

第3篇:资质年检的自查报告

根据[20xx]16号《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xx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单位进行了糸统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我公司未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单位法人条件符合有关规定;实际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一致,无擅自增加名称的行为;实际的住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一致;公司始终是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行为。

(二)公司一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工作。

(三)有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继续有效;未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未允许其它企业和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我公司有继续具备承担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建筑施工能力。

(四)无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五)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时,不擅自施工;承包的工程无转包或违法分包。

(六)我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始终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标准。

(七)近几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及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八)对农民工的*和分包企业的工程款都是按时发放,从未拖欠。

(九)未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以及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的调查。

(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均取得了上岗证书。

(十一)凡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都依法履行了工程质量保修义务,从未拖延履行保修义务,也未造成严重后果。

(十二)未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三)按时上报了建筑业统计报表,从未瞒报、虚报、拖延或者拒绝上报建筑业统计报表。

(十四)我公司始终是依法、依规从事房屋建筑工作,无违法、违规和市场不良行为。

我公司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严格,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要按照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来规范和约束自已的行为。

第4篇:资质年检自查报告范文参考

根据[20xx]16号《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xx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单位进行了糸统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我公司未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单位法人条件符合有关规定;实际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一致,无擅自增加名称的行为;实际的住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一致;公司始终是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行为。

(二)公司一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工作。

(三)有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继续有效;未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未允许其它企业和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我公司有继续具备承担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建筑施工能力。

(四)无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五)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时,不擅自施工;承包的工程无转包或违法分包。

(六)我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始终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标准。

(七)近几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及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八)对农民工的*和分包企业的工程款都是按时发放,从未拖欠。

(九)未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以及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的调查。

(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均取得了上岗证书。

(十一)凡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都依法履行了工程质量保修义务,从未拖延履行保修义务,也未造成严重后果。

(十二)未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三)按时上报了建筑业统计报表,从未瞒报、虚报、拖延或者拒绝上报建筑业统计报表。

(十四)我公司始终是依法、依规从事房屋建筑工作,无违法、违规和市场不良行为。

我公司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严格,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要按照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来规范和约束自已的行为。

第5篇:关于资质年检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20xx]16号《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xx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单位进行了糸统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我公司未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单位法人条件符合有关规定;实际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一致,无擅自增加名称的行为;实际的住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一致;公司始终是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行为。

(二)公司一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工作。

(三)有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继续有效;未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未允许其它企业和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我公司有继续具备承担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建筑施工能力。

(四)无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五)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时,不擅自施工;承包的工程无转包或违法分包。

(六)我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始终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标准。

(七)近几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及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八)对农民工的*和分包企业的工程款都是按时发放,从未拖欠。

(九)未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以及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的调查。

(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均取得了上岗证书。

(十一)凡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都依法履行了工程质量保修义务,从未拖延履行保修义务,也未造成严重后果。

(十二)未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三)按时上报了建筑业统计报表,从未瞒报、虚报、拖延或者拒绝上报建筑业统计报表。

(十四)我公司始终是依法、依规从事房屋建筑工作,无违法、违规和市场不良行为。

我公司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严格,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要按照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来规范和约束自已的行为。

第6篇:资金自检自查报告

资金是每一个项目的工作资金,管理专项资金也是需要有自检自查的工作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资金自检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规范*和安全*,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

在发放过程中坚持*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

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群众身上。

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

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家电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xx年区财政下拨14597.75元,实付6596.85元。xx年至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三)退耕还林补。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3312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3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4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4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4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19884.72元,我镇实际发放719884.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20xx12.86元,我镇实际发放20xx12.86元。

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141847.55元,我镇实际发放141847.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442591.12元,我镇实际发放1442591.12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212641.14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2477614.84元,我镇共计发放2477614.84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xx年上级拨款14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4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20xx〕9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对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合情况

20xx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20xx23人,参合率97.17%。

(二)本年度基金到位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818.63万元,其中,农民自筹402.6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415.98万元。20xx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截止20xx年10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376.48万元,*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1208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831.5万元,基金到位率100%。

二、基金使用

(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

20xx年,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713.56万元,截止12月26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57149人次,门诊补偿182.1万元,占年度门诊家庭帐户基金的25.5%。

(二)统筹基金补偿情况

20xx年,我县统筹资金总额为2540.59万元,截止12月31日,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共计19531人次,2208.04万元;其中,县外医疗机构住院4564人次,占住院总补偿人次的23.37%,补偿金额961.92万元,占补偿总金额的42.50%;县级医疗机构补偿3776人次,占总人次的19.33%,补偿671.6万元,占总金额的29.6%;乡镇卫生院补偿11191人次,占人次的57.30%,补偿574.52万元,占总金额的25.9%;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为60.28%。

本年度共有389人报销新农合慢*病门诊,统筹基金支出24.06万元;住院正常分娩407人,补偿17.36万元。

三、加强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

(一)从管理体制上健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是设立新农基金财务管理科,严格坚持新农合“收支两条线”全部基金支出均采取转账支付,做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

二是设立稽查科,定期核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情况、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

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并报请县财政局*《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文件,进一步严格了基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公平、合理运用。

(二)从补偿方案测算上确保基金有效使用

20xx年,国家对农民群众医疗补助进一步提高,我中心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测算,因地制宜,制定并报请县**《青川县新农合第六套补偿方案》,提高报销比例及封顶金额,降低起付线,有效提高农民受益度:

乡镇卫生院起付线80元,补偿比例为75%;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6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补偿比例为4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补偿比例为35%;区外其它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补偿比例为25%。并将重大慢*非住院*疾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从全年补偿情况看,农民受益与20xx年相比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率达90%以上。

(三)从有效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中确保基金安全

一是成立稽查与审核科,配备医疗卫生*人员,能够一针见血的指出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

二是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青川县新农合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逗硬奖惩,保障基金安全;

三是根据广元市医疗服务收费规定,结合本地经济状况及医疗服务开展情况,*《青川县新农合住院费用控制指标》、《青川县新农合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次均费用控制指标》等一系列规范行文件,让新农合监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四是多措并举,监管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通过系统监管与核查两种方式,审核稽查人员可通过系统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情况进行监管,也可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下乡核查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

20xx年,我中心组织*人员,下乡核查共计50余次,核减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报销费用2万多元,惩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证金3000元;五是*监督,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要求设立新农合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新农合费用报销情况,让新农合基金运转公开透明,广泛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监督。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医疗机构客观存在放宽住院指针、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不规范服务行为。对新农合基金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我中心工作人员少,编制不够,新农合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

2、近年来因自然灾害频繁,部分新农合基金支出凭证因灾损毁

3、基金管理使用模式缺乏创新,基金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4、缺乏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专项经费,新农合基层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5、部分乡镇新农合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卫生院由于工作人员匮乏,加之灾后重建任务繁重,导致管理较差,住院病人管理不规范,存在登记不及时,病历建立滞后等现象,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滞后,导致新农合门诊与统筹基金沉淀过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力量。

2、加大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对新农合基金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

3、进一步加大对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与惩处力度,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提高实际补偿比,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

4、加强与乡镇合管办联系,强化宣传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对乡镇医院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5、全面推开门诊统筹工作,减少新农合基金结余率,进一步提高群众受益率。

6、结合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实,进一步提高住院实际补偿比,提高群众受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