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锁记日志

发布时间:2024-02-27 05:14:16

隆冬腊月,大雪纷扬。

凋谢的石道上,已经许久不曾听到过马蹄声了,而他就在那匹骏马上,毫无神情,一如这荒凉的驿道,任雪花透过头发落在浓郁的眉毛上,都无感觉。

金锁记日志

马儿不敢驰骋,脚下的路太滑,怕跌落到了路边的山涯,入了京城,就看出了他的格格不入,却仍是一脸的*霜,他身上的那柄剑亦是冷的,街上的叫卖与嚷嚷的人群,都不在他的眼里。

到了一户庄院前,他抚抚身下的马,就停下了,门庭当中悬挂着慕府二字,上前扣了门,报明了姓氏,被引至厅内,并不坐,一个有些老态的官人从后厅出来,就朗朗地笑:“候你多时了”那男子此时才微舒面孔:“子萧见过慕世伯”

是的,江湖浪子慕子萧,剑快无比,俊郎逼人,有“江湖第一剑”之称。却也是冷面这侠,不寻儿女情,不念手足心,却也是孤人一个存活于世,何来一个情呢,只是那张绝世脸孔,撩动了太多江湖中人的情思。

慕天城端详了许久,才道:“果然如老夫所言,贤侄真是仪表堂堂啊”莫子萧还了礼,落座:“谢慕世伯过奖,多年不曾探望,实属惭愧”端茶上水的一阵寒暄,慕天城才问:“不知可有令弟的消息”莫子萧就答:“此番来京正是为此”慕天城就邀了莫子萧相住府上,照顾极尽周到。

莫子萧此番目的并未是寻找失散多年的弟弟,晃眼已是二十年,世道变化,他不知道究竟有谁生谁死,于他来说,最坏的也不过是家中所有的人都不存在了,那么,他是无法忘记那场仇恨的,莫子萧的父亲本与慕天城同朝为官,两人气味相投,结下金兰之交,只因莫父*格刚烈,朝中上书,一字不当,惹来了杀身之祸,株连九族,实属冤枉,慕天城求情不来,就到莫府相告,请莫府上下暂且一避,不曾想,皇帝却派人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了莫府,府内上下血流成河,却因莫家二兄弟当日到莫府游玩,夜不曾归,才躲过此劫,次日返回,那血腥的一幕就在莫子萧心里生了根,他看到母亲怀里的妹妹,看到墙角边的小花猫,看到身边哭泣的弟弟,终于明白,天是塌了,仇恨也就生了出来,见到天牢里的父亲,莫子萧什么都没有说,父亲就从怀中拿出一条链子,却在一翻一扣间生出两条来,为兄弟二人挂于项上,看他们的乔装打扮,再看看生死至交的慕天城,不禁老泪纵横,只是荒凉人世,秋后便处了刑,是后来有朝中小人,知道莫家公子还苟活于世,便起了歹心,欲灭之,慕天城送其逃走,兄弟二人却因此失散。

莫子萧此行,便是要报那灭门之灾,十年的冷剑人生呵。这个江湖剑侠吃尽了人间冷暖,牵扯住心的也只有颈上的那半块金锁。

夜晚的风冷的彻骨,毕竟寒冬已深,而莫子萧却总是在这样的夜晚里,彻夜难眠,他不知自己机会在什么时候,他还想找回失散多年的弟弟,脸上愈发的没有笑容。

这日正与慕天城叙旧,就听着有人从外边闯进来,和着一股的冷风,是位小姐,灵气动人,肤若凝脂,黑发似漆,因奔跑而涨红的脸上写满了羞愧,便道:“有客人啊?”慕天城就笑了:“自家人,跟你说起过的子萧,年岁比你长,该为兄”那女子就叫:“莫哥哥”慕天城回转目光:“子萧,这是小女紫洛,被我宠坏了”莫子萧就起身:“小姐安好”仍是一脸的冷傲。

慕紫洛就感慨,世上竟会有这般脸孔的男子,完美到边皱眉头都似一种吸引,这个心高气傲的慕家小姐,认定了这个冷酷的剑客是自己的人,却不曾想,江湖中人,自由惯了,怎么能在这牢笼般的府坻,慕紫洛的热情就像是冬天的火,仍然融化不了莫子萧。

莫子萧把日复一日的压抑都发泄在剑上,他在花园里挥袖起武,动作干脆利落,剑刃所到之处,石头都会剥落一层,他想,自己苦练武功,吃尽苦头,终于学有所成,心底便生出恨,那手中的剑也开始冷而狠。

是春暖花开了。

莫子萧的心思越来越重,慕子洛就愈发地对他好,她想让他快乐,然后好好的生活,有时莫子萧看到这个精灵的姑娘,也会笑,转瞬即逝。

多半的时间还是在舞剑,一个剑侠的生命,便是那柄剑,终于在春风的吹拂里,莫子萧心里难过的无以名状,那种无助的感觉登时乱了剑法,运开的真气在体内乱了轨道,莫子萧就在满院的慌乱落叶中倒下,许久恢复元气后,才拾起剑回了屋,躺在床上闭目养神,脱下的衣服就扔在了床头,实是劳累,便迷糊中睡着了。

也是在朦胧中,他感到身边有若游丝的呼吸,于是,翻转而起,手中的剑已指向了那人的咽喉之处,只消一力,便命丧此剑,莫子萧就看到了一张惊恐的脸,一身的侍女打扮,眉眼生的并不好看,脸却还是细致的,莫子萧低问:“做什么”冷的叫人发颤,那姑娘就慌乱道:“晴儿无心打扰公子,只因见公子衣裳沾了灰尘,想拿去漂洗,不想惊了公子的睡梦”莫子萧抬头看看,屋内并无异样,便收了剑,脸上的凝重也疏散了:“对不起,让姑娘受惊了”那晴儿自抱了衣服匆忙离去。

他想起了自己的妹妹,如果她活着,该是这般大了吗?

晴儿是慕紫洛的侍女,也情同姐妹,因家境贫困,自小被父母送到这府里,也求得个衣食无忧。

而莫子萧竟然在重重的心思里记住了那双眼睛,明亮又踏实,让人很安慰,于是,在练武的时候,会有这么一双眼睛跟随他翻飞的身体,在他闲坐的时候,会有一双手递上一盏茶,轻拂去他身上的尘土,晴儿从不像紫洛,总是追问:“莫哥哥,你怎么不开心”她的眼神,已足够。

夜凉如水,塘中荷花竞相开放。

又是一年揭榜时。

晴儿这里受紫洛之差到街上买胭脂水粉,看到了披红挂彩,骑在高头大马上的金科状元陆子川。岁月已过,容颜却未改,晴儿就喜上眉梢,叫:“子川,子川”那满面笑容的男子就惊呼:“晴儿妹妹”本是乡邻,自小玩伴,两人亲似兄妹,自晴儿被送走后便不曾相见。

紫洛在房里缠着莫子萧,教自己弄剑,莫子萧心烦不已,紫洛就委屈了,莫子萧沉着脸,满屋子的寒冷,晴儿就进屋:“小姐,您的东西”紫洛这才笑了,然后她发现莫子萧的眼睛开始不再沉闷,定定的看睛儿,紫洛就甩甩袖子:“晴儿,我们回房”便抬脚出门,晴儿这才抬眼看了莫子萧,四目相望,不知道有些什么。安心而已

陆子川登门的时候,紫洛手持一柄剑,曼妙的身姿,妖娆无比,莫天城忙迎了上去:“陆大人,有失远迎”陆子川就笑:“慕大人真是拘礼”

陆子川的笑很干净,人纤弱瘦小,笑起来像三月的桃花,烂漫的满世界都飘香,子川道明了来意,儿时日子清贫,如今生活富足,想接晴儿妹妹与家小住,慕天城就连连应道:“是该回,该回,晴儿姑娘自该于陆大人回。”世道尽数,已是人人沧然,怎能不识得人情事故,晴儿心自欢喜。却也内心自忧,想起莫子萧紧皱的双眉,心中难过,便前去告别,不过是小住,还是要回来的。

府后的花园湖边,莫子萧那一抹化不开的*郁,让阳光都沉的要命,他已听说状元爷的到访,心中想着如何接近皇上,看着满院的景*,更映得他的寂寞,晴儿就一路奔来:“公子,”莫子萧忙起身:“晴儿姑娘,请坐”晴儿就落了座:“晴儿本不想打扰公子,但还是觉得要相告一声”莫子萧抬头,定定的看着她:“晴儿,你我以后不要这么拘礼好不好”晴儿笑:“好啊,我是来跟你说,我要离开几日,只因当今状元爷是晴儿自小的玩伴,亲似兄妹,如今家境富足,想邀晴儿小住儿日,特来跟您说一声,请公子好好照顾自己。”

莫子萧登时就愣住了,状元爷要晴儿小住,那么,是不是以后都见不到她了,莫子萧就站了起来,晴儿忙道:“公子,这是怎么了。”莫子萧就拉了晴儿的手,他突然觉得害怕,怕丢掉她,那么他的慌乱将如何去安放,晴儿就慌忙挣脱:“公子,使不得”莫子萧硬拉她入怀,他道:“晴儿不会回来吗?”晴儿的眼眶就湿了,这个如*一样的男子,一定承受着很大的痛苦,让她心生怜悯,想好好的呵护,她点点头,然后看见他胸前的饰物,竞是半块金锁,像是在哪里见过。

紫洛的泪就生生的被逼了出来。

她知道莫子萧不喜欢自己,却没想到会是晴儿,于是晴儿的脸上就活活的多出了五个指印,这个从小宠爱有加的大小姐,吓坏了慕天城,惶惶的与晴儿道歉,而陆子川凝着脸*,带走了晴儿。

陆子川说:“晴儿,咱们不再回去了好不好,你就是我的妹妹,我们在一起,这就是我们的家”晴儿点头,脸上的掌痕还在疼痛,这么多年的姐妹情,就在一个巴掌间什么都没有了,居然是为着一个男人。

紫洛就这样分明的爱着,又这样分明的恨着,这日,天气凉爽,慕天城与莫子萧共坐品茶,慕天城就笑:“子萧觉得紫洛妹妹如何。”莫子萧应:“恩,精灵可爱”慕天城见他如此回答,脸上的笑更浓:“紫洛对你情真义切,这样吧,老夫与你们做个媒,你父母九泉之下,见证慕莫两家的世交如何?”莫子萧起身施礼:“谢慕世伯美意,只因子萧一介江湖浪子,不求温饱,怕是委屈了紫洛妹妹。”便扭头离开了。

紫洛心里明白,只因有晴儿。

莫子萧就去了状元府,陆子川得知他是探望晴儿,就笑:“常听晴儿说起莫公子,今日相见,真是有幸”莫子萧心里感到一丝震颤,他说不出来为什么,他觉得在什么地方见过陆子川,亲切而安心,而陆子川也并不觉得这个江湖剑侠有多么的冷酷,像是多年不见的老朋友,举杯皆可邀明月。

慕紫洛气呼呼推门而入的时候,莫子萧刚从晴儿处归来,紫洛就问:“你去了哪里?”莫子萧不语,高了嗓音:“我问你去了哪里?”“难道我去了哪里,次次都要禀于小姐?”慕紫洛低语:“慕哥哥,你喜欢晴儿?”“是的”紫洛的泪就出来了:“那么,我究竟哪里入不得公子的眼,莫哥哥宁肯喜欢一个下人”莫子萧并不看她:“晴儿在我眼里,不是下人,她是我爱的人,她比得过世间所有的女子”

月光皎洁,映得树枝交错。

状元府入了贼,是晴儿尖锐的哭声惊了陆子川,府内惊慌一片,陆子川赶到晴儿的户内,看到了满地的鲜血,那一身夜行衣的曼妙身姿,陆子川便下令,要活捉此贼,不能伤她毫毛,晴儿就在陆子川的怀里,低低的抽泣,那张细致的脸孔已不复存在,伤口在泊泊的出血,浸透了陆子川的衣服。

郞中处理好晴儿的伤口,陆子川才发现自己的衣衫已被血水与汗水浸得湿透,却不敢再离开半步,有人递来外衣:“大人,您换下,别着了凉”陆子川就脱去外衣,晴儿在模糊中居然看见他肚子里挂着半块金锁,就轻语:“莫公子。”陆子川这才想起,就叫人去请了莫子萧,莫子萧匆匆赶来时,一帮的家丁也就押了那贼进屋,他在床头轻唤:“晴儿,晴儿”那双眼里的疼惜,是他冷酷的脸上唯一的光彩,那半蒙着脸的黑衣人就嘤嘤地哭了起来,莫子萧的剑起:“慕紫洛,歹毒的女人。”陆子川忙拦:“莫公子,不可”慕紫洛的泪散了一地:“你看不到我对你的好,慕哥哥,你知道心痛的感觉吗?晴儿她不该抢我的东西,她死了,你就不会再爱了”莫子萧的剑已触到了她的肌肤,血从*口处流下,晴儿就开了口:“公子,不可,小姐一时糊涂,才失手伤了晴儿”莫子萧回头,握住了晴儿的手,晴儿的泪就流了出来:“只是,晴儿的这张脸,不能再给公子和子川看了。”

莫子萧就说:“慕紫洛,从今以后,我不想见到你,你若再伤晴儿,我便要你死。”

晴儿养病期间,莫子萧就陪伴左右,晴儿就小心的问起了那半个金锁,莫子萧把埋在心中独自己承受的秘密,告诉了这个温婉的姑娘,只是复仇一事,他并未提及,晴儿就抱抱他:“公子,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晴儿的身体逐渐好起来,只是脸上的疤痕,让她无法快乐,莫子萧就抚抚她的脸:“我师父精通医术,我带你去找他,一定能医好的”陆子川也怜惜:“晴儿别怕,会好起来的。”晴儿就有了错觉,她感觉陆子川与莫子萧在某个时候,某个地方,某种眼神,极其相似,她想起莫子萧的金锁,这天早上,陆子川出门上朝,晴儿就迎了上来:“衣衫不整,岂不让人耻笑”陆子川笑,明媚的亲切:“晴儿真是仔细”晴儿就触及了那条链子,陆子川忙道:“不得碰”晴儿就责怪:“什么稀罕物,晴儿才不碰”陆子川笑:“我早就告诉过晴儿的,这是生身父母所留。”就动身出门了。

晴儿忆起,是那半块金锁,儿时相伴时,她曾问过,子川只道:“凭它能找到亲人。”是的,那么子川与莫子萧便是……却是极其不相似的两个人。

九九重阳节,陆子川欢喜的唤晴儿:“晴儿自去准备衣裳,当今圣上邀三品以上官员带亲属,着便装登高望远,皆插茱萸”莫子萧心里一颤,就听晴儿问:“那要子萧去吗?”陆子川就笑:“当然,当然,这府里的亲人我只有晴儿与莫公子,莫公子待我像弟弟,我也就自作多情,把他当作了自己的兄长,自然也要他同去的。”晴儿亲自去备得三人的行装。

莫子萧就拦了晴儿:“晴儿,你愿意同我离开这里,归隐山林吗?”

晴儿看着他的眼睛:“晴儿自愿与公子同往何处,只是子川他世上无亲……”

莫子萧叹气:“我们会回来探望,我在江湖中自由惯了,不喜欢这世间的浮华。”

“即是公子不喜欢,那晴儿愿与公子同甘共苦。”

遍野菊花,金灿灿的黄*随风波层层翻转,清香无比。

山头那男子,一双烔烔有神的眼睛,从上至下的威严与气质,还有那咄咄逼人的气势,莫子萧手里的剑就像注入了鲜活的生命,他的心里涌起了一种强烈的感觉,却没有人看得出他冷酷外表下热血沸腾的身体。

陆子川就上前施了礼:“皇上”那人和蔼可亲,这个才学过人的臣子,让他心里欢喜:“陆爱卿,起来,起来。”陆子川就指了身旁的晴儿:“皇上,这是臣的妹妹晴儿。”晴儿就施了礼,陆子川看看一袭黑衣的莫子萧道:“这是臣的兄长莫子萧”莫子萧抬眼望去,四目相对,是冷**的东西,寒的发紧,莫子萧就想笑,纵有万千高手,怕也抵挡不了他轻轻的挥一剑。

那皇帝俯览满山风光,不禁感慨:“重阳便是团圆,不知天下子民是否都得已团圆。”莫子萧的剑就在此时挥起,惊得晴儿一声呼喊,便听得:“护驾,护驾”满山慌乱,陆子川登时呆了,他想不明白,莫子萧怎么会……一批批的侍卫都挡不了他的剑,莫子萧的眼里竟然有了泪,他想九泉之下的亲人。

几乎是一场毫无悬念的战争,那个九五至尊的人就要要九九重阳之日亡命这风景迤逦的山头,只是莫子萧的剑刺向皇帝时,晴儿就大叫:“子萧,不要”那剑已经没再收回,一下刺入了横挡在皇帝前面的陆子川的胸膛,这个瘦弱的男子,这个笑起来像桃花的男子,就像这淡雅的菊花,经不得摧残,晴儿哭出了声:“他是你的弟弟,他有半块金锁。”愕然的是莫子萧,他撕开陆子川的衣服,那浸在血水里的半块金锁刺的眼睛生疼。

他的剑就无力的落在了地上,身后的士兵已赶到,莫子萧感到背后有声音,还不及回头,就听见晴儿叫:“小姐”慕紫洛已替莫子萧实实的挡了一剑,她的泪流出:“莫哥哥,快走。”惊了的慕天城老泪纵横,莫子萧就拉了晴儿,背起陆子川,施轻功而去,任皇帝百万士兵,也奈何不得他,皇帝吁口气,不知这江山如何美好,

九月的树木已是金黄,满地的落叶。

陆子川气息奄奄,他躺在莫子萧的怀里,依然在笑,晴儿唤着:“子川,子川,”莫子萧的泪终于流了出来,那两块金锁合在一起的一刻,陆子川说:“我知道,你是我哥哥,那天晚上我看到了你胸前的金锁”莫子萧的冷酷陡然坍塌,他握住陆子川的手:“子川,子川,怎么会这样。”陆子川眼里有泪:“我不能去服侍我的杀父仇人,我也不能让我的哥哥也丧命,这样多好,子川一人,便可化解千千万万。”

莫子萧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那撩人心恨的仇恨,让他从来没有快乐过,却害死了自己在世上唯一的亲人,自己的剑上竟然沾染了至亲的血液,那么,这二十年来自己苦练的功夫,还有子川十年的寒窗苦读,还有慕紫洛的殷殷之情,都结束了吗?

陆子川把那半块金锁取下,放于晴儿手中,他伸手抚抚莫子萧的脸:“哥哥,放下仇恨好吗,要好好生活,你的心这么重,我也会很难过,请你与晴儿彼此善待,希望那金锁永远都不再分开。”

安详的像这个世界从未发生过什么。

莫子萧的泪和着满山林的落叶一起纷纷落下。

沧凉到生生世世皆是秋,那三月暖阳的笑已是永不复返,那精灵古怪的爱也永被埋在了地下,莫子萧会想起,依然是俊朗的面孔,却平添了几份沧桑。

一把金锁,恩怨已了。

马儿奔跑在驿道上,掀起了一路的尘土。

从此。

江湖,遗忘了,冷傲的天下第一剑。

九九重阳。

陆子川的坟前菊花烂漫。

第2篇:日游金锁_优秀日记

日子过去一天又一天,实践活动似乎仍是最初开始的那一天。兴致勃勃的我们刚刚走进文学院党员之家,期待着在这暑假伊始的活动中我们能获得什么、想到什么?现实将我拉出回忆,今天,我将跟着“圆梦夕阳红”团队的小伙伴们踏入金锁村,寻找相濡以沫到金婚期的老人夫妻们,并为他们拍下珍贵的合影,为他们留下一份珍贵的回忆。

日游金锁,早晨8点整,我与一位女生便骑上单车提前去踩点。顺着校门出发,沿公路一路向下,17、8分钟后,我们已经来到了提前预约好的金锁村村委会门口。与其中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后,我们兵分两路,一人留守村委会,一人去接剩下的几位小伙伴。

9点多,全员到齐。可惜之前约定的情况没有沟通好,工作人员没能带我们去寻找老人。我们只能自己出发,挨家挨户的寻找老人。这其中的过程不表,虽然老人们都比较害羞,开始没能找到很多老人,但不抛弃、不放弃是我们不变的宗旨。最后,在村里一位热心大叔的帮助下,我们终于找到了村里年纪最大的两对金婚老人,并为他们穿上我们带去的唐装,给他们拍下了甜蜜的合影。相信这一定是一次珍贵的回忆!

日游金锁,金锁村留下了我们美好的回忆。其中必然是累的,光是村子我们就绕了三圈,但我们是值得留恋与流连的。因为那位热心的大叔,因为老人们的热情与善良,也因为看到一对对家庭的幸福。人生如梦,与子偕老,这是人间最美的风景吧!

第3篇:心锁日志

我从小就不喜欢我的弟弟,可以说是厌恶。

第一,*别不同;第二,爱好不同;第三,总喜欢和我抢东西。单单这三点就让我讨厌到不想和他说话的地步了。

现在的21世纪的家庭里,一旦有双胞胎或龙凤胎都会有共同的想法:那就是希望能得到父母的关爱多一点。假如一方不平衡,就会导致心理上的怨念。当然,我和弟弟就是这一个例子。

弟弟是一个成绩上的优秀者,生活上的乖乖子,家务中的积极者,还有能秒杀少女的呆萌可爱的一张脸。而我,是画画的爱好者,历史的研究者,和弟弟是完全相反的:他总是能讨父母欢心,得到最多的赞扬,而我好像只有唠叨和吵闹中度过的,羡慕他又讨厌他,这应该就是嫉妒心理吧。

同样我对父母也是有意见的,常常会吵架,一次,因为一件小事而吵架,虽然是一件小事,但我的怒火难以平息,总觉得都是那可恶的弟弟在作怪,当时吓着倾盆大雨,我什么都不顾,就这样跑出去,我不会傻到跑到外面淋雨,我跑到天台的遮蔽处躲雨,楼下尽是父母焦急的身影,让他们急去吧,我想,就这样坐在地上安静的听雨。

一个熟悉的身影来到我旁边,是弟弟,虽然他比我小两岁,但这高大的身影我不用看就能认出来,果然,只有他才知道我躲在这。

“姐,回去了。”

我翻他白眼:“你巴不得我消失呢!”

“姐,别生气了,我的好姐姐回去嘛,我把好去好看的让给你。”

“不要!”

最终我抵不过诱惑,便乖乖回去了,果真,他再也不和我抢东西了,处处让着我,也成了真正的男子汉,处处为我着想,在我即将生气的时候,就会想方设法地讨好我。

现在想想,以前还真不懂事,那其实是我的心里作怪,小时候,我们总会抢彼此的东西,那是因为那是还小,不懂事,我比他大应该让着他,这点他比我早领会了一步,拍拍胸膛,信誓旦旦:“姐,我是男子汉,我来保护你!”

我想,像这种家庭一定会有同样的问题,不是这个社会的黑暗与无情,是我们人与人之间没有相互撇开心扉,造成的误会与矛盾,将心打开,就会发现自己身边人和这个世界装了满满的爱。

第4篇:金锁记读书笔记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金锁记》的读书笔记,欢迎大家的阅读。

说那曹七巧,一出场就是个悲剧身份,竟被个丫鬟看低了去。话说那个时候的阶级划分太过明显,连丫头片子都看人服侍,也让人愤懑。心想着长白与长安的一生被个老妈子白白的给耽搁了,委实觉得憋屈。及可悲的几个人物,张爱玲对人物心理的拿捏甚为到位,应该是深受《红楼梦》影响的文人,她的文字处处可以看到红楼的身影,似处处有珠玑。

曹七巧三十年来带着黄金的枷锁,于我们,谁身上没有背着各种各样的枷呢?说好听点那叫梦想,实现梦想的那叫扶摇直上,一辈子徒于空背着个梦过日子的,那梦渐渐的就成了枷,锁的人太紧,逼得人太急,终是害人又害己。

曾经被人问起,你的愿望是什么?我天真的回答道:很简单的,我只想要个幸福的家庭。提问者语重心长的告诉我,不简单啊,你的愿望其实是所有人愿望的最终归宿啊。不知从何时起,我就背着这个枷一直在人群中寻寻觅觅,总盼着能觅到一个可以给我幸福的人,我对幸福的定义并不高,开心才是硬道理,可是觅到了,却踽踽不敢再往前迈出一步,大抵是因为怕,怕,怕这么容易就实现了它,到显得我的梦真的就过于简单了吧。这个枷它锁不住我,我却也不愿将它放下,有梦想才会有希望,希望都没了,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那个瘦巴巴的老太太,真是可怜怜又惨兮兮。

有人警告我说,不要读张爱玲的作品,心里会很别扭。其实,不只是她的作品,是她那个时代,都是那样的。新旧交替,旧的抱残守缺,新的蠢蠢欲动,实力相当,所以撞击出一种近似变态的不可理喻,最可悲的是这种状态还可以自圆其说,美其名曰:历史的印记。

曹七巧一辈子不容易,也不快乐。她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她受了一辈子苦,也让她的亲人跟着受了一辈子苦。我想骂她,用最毒的话咒她,可是,她该咒谁呢?

谁都有青春年少,她也有过几天烂漫洋溢的日子。上街买菜,接受年轻小伙的爱慕。然后为了钱财去了姜*,受着所有人的冷眼,还要守着死人一般的丈夫。她乖张暴戾,可是她不这样,早就死了。

最不能让人原谅的应该是她毁了儿女的幸福吧。可是这更能说明她有多恨自己不堪的一生。她恨她的出身,她恨姜*,她恨她受到的所有不公,只是,她若要报复,能得心应手的只有她的儿女了。

谁也不怨,都是时代进步的牺牲品。

三十年前的月亮和三十年后的月亮有什么不同?三十年前的人或许走不到三十年后,就算走到了,心态也会变了,三十年后,还有不少新人看到的是一轮崭新的新月,时间远去,留下的只能是回忆。

曹七巧死了,再怎么顽固的丑陋,也随着旧时代一起远去了,未来路很长。一切都在慢慢康复。我相信结尾那个传说是真的,也相信长安会幸福,不会像她娘一样,我们总是在向前走的,不是吗?

在金锁记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对于七巧我开始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最后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对于她的遭遇也会产生同情。故事的结尾写到七巧心想她当时如果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裁缝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真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内心的扭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枷锁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并且都死的悲惨。让自己的女儿失去幸福,最终走向堕落。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善良温柔的传统*女子,虽然她抽烟土,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为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接连的悲剧。从中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她的善良她七巧的母亲对她一次一次威胁,她都没有退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威胁她时,她退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仅会告诉他抽烟土的事,还会想办法对付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依然交往,只是从以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产生了变化开始对长安喜爱,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结婚只是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因为他曾经被新派女子抛弃。深受打击而已。因此想找个传统女子。对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可能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烟土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想法了。有的只是沉默。当他面对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烟土?只用无声来凝望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而已。长安要得到真正的爱又谈何容易。当七巧死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悲剧收场。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而这种普遍*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表现人*,《金锁记》写的就是人*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在社会大变革时期,曹七巧作为那个时代的负荷者,深陷在本我与自我冲突的旋涡里,一步步地走近黄金的枷锁,最终被套牢,进而变态,并用黄金的枷角劈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更进一步的加剧了其人生的悲剧*彩。

傅雷称《金锁记》是现代文坛最美的收获,曹七巧更是近代文学人物长廊中刺眼的形象。张爱铃曾说“我的小说里,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全都是些不彻底的人物,他们不是英雄,他们可是时代的负荷者。”曹七巧就是这样一个彻底疯狂、负荷着时代并逐步走向悲剧的人物。他们不是英雄,他们可是时代的负荷者。”曹七巧就是这样一个彻底疯狂、负荷着时代并逐步走向悲剧的人物。

金宏达在《平视张爱铃》中指出:“曹七巧的原型是李鸿章的第三代中的李国熊的安徽乡下妻子—三妈妈(张爱铃这样称呼她)”,把经过经过艺术加工的“三妈妈”—曹七巧的人生分成三个阶段来阐述其由天使变成恶魔的悲剧历程,即做姑娘时期、嫁入姜家至分家时期、分家以后,揭示本来单纯善良的曹七巧如何发展到被黄金的枷锁锁住,最后用枷角劈人的悲剧的过程。

傅雷在《论张爱铃的小说》中也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曹七巧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曹七巧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变态地去毁儿女的幸福。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是一种启示,可启示对这个家有什么用呢?家本来是心灵的港湾,而在曹七巧做主的家里,没有一丝的温暖的气息,不仅是给不了最亲近的人心灵上的安慰,反而是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在这个家里的人窒息,每一个家人都是她宣泄这么多年来在姜家受的委屈的对象。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不知道曹七巧的心里有没有后悔的念头,可她只能说我已经回不去了,劈死的,劈的只剩半条命的也回不去了。

转型中的洪流中,被吞没的又何止是一个曹七巧,虽已成过去,可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点曹七巧的影子,也许只是我们不再是以被黄金锁住,用金锁劈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第5篇:《金锁记》读书笔记

范文一

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满传奇*彩,她的*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艳、苍凉,充满了人*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金锁记》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原型的。小说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而这种普遍*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

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作为正常的女人却因为金钱原因嫁给了一个废人,这种违反人*的作法,在封建社会是司空见惯的,女人大多是无法反抗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张爱玲关注人*,表现人*,《金锁记》写的就是人*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张爱玲语)。在张爱玲看来,什么是“人生味”呢?她在散文《道路以目》中写道:“有挣扎、有焦愁、有慌乱、有冒险,所以‘人的成份’特别的浓厚。我喜欢它,便是因为‘此中有人,呼之欲出’”,我想这便是她对于“人生味”的解释吧,就是人生的本来状态,人和社会的复杂*,“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朴素”(张爱玲语,出自《自已的文章》),当然也可以反过来理解。比如对七巧拒绝姜季泽求爱时描写,就是真伪并存,虚实共有,使人物更加可信、鲜活。

小说的语言简练、凝重,比喻新奇,人物对话上颇有《红楼梦》的风格。注重制造典型场景和人物心理刻画,借鉴了电影的一些表现手法。小说不足的地方我认为在某些地方主观*太强,比如对曹七巧主观上为什么那么看重钱,交待得不够,令读者推断起来就有些牵强。在刻画人物时也有这种缺憾,做不到象《红楼梦》那样不露痕迹地表现人物的内心和*格。这也许是现代小说的特点,但仍然给人有些突兀的感觉。

范文二

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金锁记》也不例外。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在这篇小说中曾多次提到了月亮。月亮是凄凉的象征。月亮的变化也折射出了人物内心的变迁。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时代的一个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像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彰影绰绰的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是七巧眼中的月;“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黑漆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七巧儿媳眼中的月。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做鸟兽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不是厌恶,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第6篇:金锁记读书笔记

金锁记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

[]<金锁记>,可以说是张玲小说中成就最高的一部作品,二十几年后,她又将她改写为长篇小说<怨女>,由此可见张爱玲本人对它的偏爱,。傅雷虽然严厉地过张爱玲的小说,对<金锁记>却高度的无保留的,在40年代说它是我们文坛最丰美的收获[1]。曹七巧本是麻油店老板的女儿,泼辣而富风情,却不幸被贪钱的兄嫂嫁到大户人家,因出身低微,倍受歧视与排挤,而自小瘫痪的丈夫,使曹七巧陷入情爱无法满足的痛苦之中,纵然她在夫死公亡后分得一份遗产,但是长期以来的种种压抑、煎熬与旧式大家庭气息的熏染,已使她人*扭曲,被黄金枷锁紧紧套住,只知一味敛财,了无,甚至戕害儿媳,断送女儿的。作品有层次地展现了曹七巧的人*被践踏、受残害,最终灭绝的过程。看过一部分研究<金锁记>的,这些文章无不大多着墨于这个*格当中的黑暗面,从它们的中或许可以斑窥豹:<自虐的复仇>

[2]、<金锁记 曹七巧的变态>[3]等,文章中对于曹七巧的*格的描述,总脱离不了“变态的报复”、

1

“自私”、“狠毒”、“残忍”、“恐怖”、“疯狂”等词语。人曰:“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并不否认曹七巧的*格中的黑暗成分。但我同时觉得,一个女人之所以走上这一条道是因为她要背负的太多太多,历史、家庭、丈夫、子女,有什么事她可以只为且自我作主,而七巧只不过当了一名自我作主的女人而已,纯粹为自己一人。人们对此责难多于同情,恐惧多于关怀,带着猎奇的眼光打量、谩骂、抱怨……也只不过是隔岸观火罢了。何曾有人真真正正站在七巧的立场上替她着想,要她,必然要理解她,站在她的角度思考,从她的观点着手,这才达成真正意义上的沟通。而最重要的是,将她看成一名再正常不过的女人——她需要也需要爱。如同张爱玲一针见血之所言:“有几个女人是因为灵魂的美被男人所爱的,”苏青常说:“没有爱”,中有藐视。曹七巧跟张爱玲其它小说中的女人本质上是一样的——谋生之外也谋爱,只不过手法上更为激进。谋生是物质上的追求,爱则是上的享受,两者本质上也都是一样的,说得难听是欲望,说得好听是。而女人跟男人一样,既有欲望也有理想——旧时代的人们往往对此忽略或根本不以相信。于是,采用了这几个中*的词语做标题,尝试着以理解的姿态进入七巧的内心世界。谋生

2

将“谋生”定义为“谋取生活”,除了从贫变富之外,例如七巧从麻油铺到了姜家,它应该包括捍卫自我的金钱利益,如分家产时七巧的撒泼行为等等。“谋生”在小说里可以分为几个阶段。第一阶段;渴望的冲动。“*九岁做姑娘的时候……喜欢她的有肉店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 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 往后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可是她的一念之差,断送了她的一生。她没有他们之中的任一个,而是去当了姜家的二奶奶——与患有骨痨的二少成了亲。她以为这样便可衣食无忧、荣华富贵,她不必去*心麻油铺里的生意,不必去斤斤计较蝇头小利,不必为生计而向男人们抛眉送眼,最重要的是,不用过那种“贫贱夫妻百事哀”的生活。可是她错了,错的是她太天真了。她后悔莫及。幻想着那个原来的七巧,如果过上了那种她原先抛弃的生活,结果怎样,人生是一道道的单项选择题,备选*可以有无数个,但最总只可选择一个。七巧选择了什么,她作为一个不谙的女子,何曾知道这个选择意味着什么,她是不甚清楚的。待到她清楚的时候,她又觉得太迟了,觉得被骗了。她是软弱的,她没有勇气也没有意识要冲破后来她所厌恶的一切。如果她当初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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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当中的一个”会怎么样,如果她冲出了姜家另觅新新的生活会怎么样,如果她找到了一个真正爱她灵魂的人会怎么样,然而假设都没有意义,因为时光不能倒流。第二阶段:孤独的撒泼。来看分家时七巧借以撒泼的那段话:“我须比不得大哥大嫂——我们死掉的那个若是有能耐出去做两任官,手头活便些,我也乐得放大方些,哪怕把从前的旧帐一笔勾销呢,可怜我们那一个病病哼哼一辈子,何尝

有过一文半文进帐,丢下我们孤儿寡妇,就指着这两个死钱过活。我是个没脚蟹,长白还不满十四岁,往后苦日子有得过呢-”虽是撒泼,却一语道破了内中实情——自此以后,一无所能的七巧得带着一对儿女独自承受着一份日子了。日子漫长得似乎永无尽头,而钱就这么多,正是这种*、无所倚仗的恐惧使七巧一下子就抓住了黄金。这是她生存的根本,是她在世的唯一依靠。 金钱就是七巧的救命稻草,一旦拉住了就誓死不放。

第三阶段:内心的挣扎。分家之后的几个月,三叔姜季泽忽然上门来了,这个她曾经请求过他爱她的男人,这个用钱如命、天酒地的男人。 男人的花言巧语总是有目的的,她这么认为,尤其是她眼前的这个男人。 “你知道我为什么跟家里的那个不好,为什么我拼命的在外头玩,把产业都败光了,你知道这都是为了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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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相信你才怪呢-” “不错。你怎么能够相信我,自从你到我家来,我在家一刻也待不住,只想出去。你没来的时候我并没有那么荒唐过,后来那都是为了躲你。娶了兰仙来,我更玩得凶了,为了躲你之外又要躲她,见了你,说不了两句话我就要发脾气——你哪儿知道我心里的苦楚,你对我好,我心里更难受

——我得管着我自己——我不得平白的坑坏了你-家里人多眼杂,让人知道了,我是个男子汉,还不打紧,你可了不得-”:“你信也罢,不信也罢-信了又怎样,横竖我们半辈子已经过去了,说也是白说。我只求你原谅我这一片心。我为你吃了这些苦,也就不算冤枉了。” 听了这些话,七巧怎么不会心软。她不断地与自己进行对话。“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呵-“她想答应他的要求,因为她很想与他相爱。但念头一转“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又怀疑他,他是否真的如同自己爱他一般爱自己,还是只为了她的钱,骗走她的钱之后一走了之,内心处于翻江倒海的状态——

她爱他,也恨他-想依靠他却有忍不住要怀疑他-她想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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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所有有恐惧之后会是一连串的背叛。她是清楚这个男人的本*的,她知道答应他的后果,那就等于自我毁灭,<>()。她相信“江山易改,品*难移”,那个男人至今还是“太会演戏”,他是想她卖田买屋,他对于她的问题回答得“有条不紊”,“显然他是筹之已熟的”于是她认定他是想她的钱。“钱一经你的手,还有得说么,”,她比谁都明了。最后,还是金钱的理智战胜了情感的怀恋。她把他赶出去。第四阶段:麻木的坚守。往后发展,她赶走侄子说他想谋她的钱,她不明白儿子为什么“想她的钱--横竖钱都是他的”,她破坏女儿的婚姻说世舫娶她女儿也是为了她的钱,最后的七巧对于金钱,就只剩下麻木的坚守了,完全*的条件反射。她只是觉得自己这么做是对的,别人做什么都是想得到她的钱-谋生的艰难预示着谋爱的艰难。曹七巧原来妄想当初答应嫁到姜家,初衷是为了金钱,摆脱下层社会,她期望能借助婚姻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女人除了对金钱的渴望,她还想得到其它别的什么。她身处在那个社会中,对其憎恨受其奴役,但本质上她顺应和接受这样的一些不公正的安排,她原本可以反抗的,她可以直接脱离姜家,可以到外面靠自己的能力生活,但她没有。她恨她怨,她渴望有人救她于深火热之中,但另一方面又缺少足够的勇气。这已经成为女人的心理痼疾。谋爱一是谋取七巧对于她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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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骨痨的二少,又是厌恶又是恐惧。“你去挨着你二哥坐坐-你去挨着你二哥坐坐-”“你碰过他的肉没有,是软的、重的,就像人的脚有时发了麻,摸上去那感觉

……”“不像在哭,简直像在翻肠搅胃地呕吐。”她的丈夫不能给她正常的爱,无论是精神上的,肉体上的,他都不能。于是她要她需要的爱,这个人就是她丈夫的姜季泽。她以为季泽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他可以给她想要的一切。她诱惑他,与他打情骂俏,但最终的目的——她想他爱她。但她显然所托非人“季泽看着她,心里也动了一动。可是那不行,玩尽管玩,他早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人,

一时的兴致过去了,躲也躲不掉,踢也踢不开,成天在面前,是个累赘。”“他可是年纪轻轻的,凭什么要冒这个险,“于是他说:“二嫂,我虽年纪小,并不是一味胡来的人。”一句话就把她给打发了。尔后,季泽在与她争家产及分家之后来找她。就像前面所说的,她内心无比地挣扎。她把他赶走了,于是,谁都不知道季泽是否真的是爱她的了。也许是的,因为他说:“见了你,说不了两句话我就要发脾气——你哪儿知道我心里的苦楚,你对我好,我心里更难受——我得管着我自己——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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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平白的坑坏了你-”是迟来的爱吧,是吗,但她否定了,没有这个可能*,她肯定三番四次地对自己讲,其实也只不过是一种催眠-然而,在七巧的内心深处,她对他是依恋的。“她要在楼上的窗户里再看他一眼。无论如何,她从前爱过他。她的爱给了她无穷的痛苦。单只这一点,就使他值得留恋。多少回了,为了要按捺她自己,她迸得全身的筋骨与牙根都*楚了。今天完全是她的错。他不是个,她又不是不知道。她要他,就得装糊涂,就得容忍他的坏。她为什么要戳穿他,人生在世,还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归根究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是啊,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有时候分得太清楚反而就更痛苦了-糊涂一点,也许就少受一点心灵的折磨。于是,她最后还是没有得到她梦寐的爱情。对儿子的*也可以看作她爱情缺失之后把儿子当作她的又一个“”,一种女人对男人的不可饶恕的爱慕与占有。儿子长白是个弱者,这使他完全听从的支配。七巧对他应是宠爱与迷恋的

——他没有好好上过,很早就养成大少爷的恶习,七巧对这些都不加干涉,听之任之。当另一个女人出现在长白的生活中时,她对于她就完全是处于女人对女人的妒忌。二是谋取亲情当然,对于儿子还有亲情。这里跟上面她把儿子看作“情人”的情感的很多都糅合了起来,比较难以分辨,这里不再细说。次要的如对她哥哥嫂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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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侄子的,也不作分辨。对此的理解着重于她对女儿的感情上。小说对这段的尤为深刻,我们甚至觉得比七巧对于季泽的爱情的描写还更要精彩。因为她对她女儿的所作所为,明明就是恶劣的残忍的行为,但她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甚至是天经地义的。特别是让她裹小脚和对待她的婚姻的问题上。“你人也有这么大了,又是一双大脚,哪里去不得,我就是管得住你,也没那个精神成天看着你。按说你今年十三了,裹脚已经嫌晚了,原怪我耽误了你。马上这就替你裹起来,也还来得及。”这话是在她一瞬之间有了什么想法之后就随便讲出来的,是在她想起了自己的脚,想起了那个想她钱的男人之后说的。她也不想到裹脚“已经不流行”了。实质上,七巧也把长安看作另一个自己。七巧有时也想把长安嫁到好人家去。但七巧恶名远播。长安又姿*平庸。好的人家不要这样的媳妇,家境不好的,七巧又怀疑他们另有所图。主要原因是七巧不愿意让长安离开,她要控制她,她是她的一部分。一年一年过去了,长安也抽上了鸦片,脾气也同母亲一样恶劣。所以,对于女儿的婚姻,她当然是要破坏的。接着就是全篇小说的高潮:七巧在童世舫这个陌生人眼里以老太婆的姿态出现:世舫挪开椅子站起来,鞠了一躬。七巧将手搭在一个佣妇的胳膊上,款款走了进来,客套了几句,坐下来便敬酒让菜。长白道:“呢,来了客,也不帮着张罗张罗。”七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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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再抽两筒就下来了。”世舫吃了一惊,睁眼望着她。七巧忙解释道:“这孩子就苦在先天不足,下地就得给她喷烟。后来也是为了病,抽上了这东西。小姐家,够多不方便哪-也不是没戒过,身子又娇,又是由着*儿惯了的,说丢,哪儿就丢得掉呀,戒戒抽抽,这也有十年了。”世舫不由得变了*。七巧有一个疯子的审慎与机智。她知道,一不留心,人们就会用嘲笑的,不的眼光截断了她的话锋,她已经了那种痛苦。她怕话说多了要被人看穿了。因此及早止住了自己,忙着添酒布菜。隔了些时,再提起长安的时候,她还是轻描淡写的把那几句话重复了一遍。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片。十五年前,季泽来向她倾诉爱情的时候,她还有强烈的情感,她还能真心地发怒。现在她已经把她自己正当的感情完全压抑。她随便便撒个谎(“她再抽两筒就下来了”),就断送了女儿的。她应对童世舫的那段真好,她的计谋是了,

可她无悔疚无得意[4]。她把长安留在自己的,因为她孤寂、她空虚,她无所依凭。可以这么说,她需要长安在她身边陪伴她,一直到老死。俗话说:“嫁夫找汉,穿衣吃饭”。曹七巧是可恨的,但更是可悲的。这个可悲延伸到更为深刻的层面,就是人*之中的缺憾。这是人人皆有的,只不过是有没有表现出来、有没有被发现而已。人是孤独的,人与人的心灵被有形无形的封锁隔绝了,情感也被封锁着,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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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生活中的“封锁”,实际上却是把束缚人*的枷锁一道道卸下的超越时空的时刻,它为情感的“封锁”创造了一个“真空”,为人*提供了一个还原的机会。只有在毁灭的刹那,或许才无所顾忌地释放。在毁灭的时候,他们的感情才会升华,情与爱成了虚无的{5}。谋生与谋爱是曹七巧的一生的追求,她谋得生了,却失去爱了。所以她的一生注定孤寂而凄凉。如果她只管去谋爱而在所不计,不计较太多的金钱得失,结局又是另外的一个版本了。

[金锁记读书笔记]随文赠言:[受惠的人,必须把那恩惠常藏心底,但是施恩的人则不可记住它。--西塞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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