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总分类账科目设置

发布时间:2024-02-19 14:06:18

总帐(亦称总分类帐)是根据会计科目(亦称总帐科目)开设的帐簿,用来分类登记一个单位的全部经济业务,提供资产、负债、资本、费用、成本、收入和成果等总括核算的资料。《规范》对总帐的具体形式未作统一规定,各单位可根据所采用的记帐方法和帐务处理程序的需要设置总帐。

(一)三栏式

在采用借贷记帐法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按借方、贷方和余额设栏的总帐。其帐页格式又有两种,一种是在借方金额栏和贷方金额栏内再设“对方科目”栏,另一种则是不在借贷栏内设“对方科目”栏。

(二)多栏式

为了适应将序时记录和总分类记录结合在一起登记的需要,可以采用多栏式的总帐。这种总帐,叫做日记总帐。

(三)棋盘式

为了简化记帐工作,也可以采用棋盘式总帐,即按照总帐科目对应关系反映本期发生额和期初、期末余额的总帐。一般是纵向设“应借科目名称”,横向依次设“期初余额(分借、贷两栏)”、“应贷科目名称”、“期末余额(分借、贷两栏)”等。

(四)科目汇总表

采用科目汇总表代替总帐,应是具有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的科目汇总表,只有本期发生额的科目汇总表不能用来代替总帐。

总帐一般应采用订本式,这有利于保护总帐记录的安全和完整,但科目汇总表总帐可以是活页式。

帐薄的设置

一、总帐

资产类:

1、库存现金

2、银行存款

3、应收及暂付款

4、固定资产

负债类:

1、借入款项

2、代管款项

3、应收及暂付款

净资产类:

1、事业基金

2、固定基金

3、专用基金

4、事业结余

5、勤工俭学结余

6、结余分配

收入类:

1、教育经费拨款

2教育费附加拨款

3、拨入专款

4、勤工俭学收入

5、其他收入

支出类:

1、专款支出

2、事业支出

3、勤工俭学支出

二、现金日记帐

三、银行存款日记帐

四、三栏帐

其中:

1、应收及暂付款

2、借入款项

3、代管款项

(1)书费

(2)作业本费

(3)结构*

4、应付及暂存款

五、固定资产明细帐

六、多栏明细帐

1、事业基金

(1)一般基金

(2)投资基金

2、专用基金

(1)修购基金

(2)职工福利基金

3、教育经费拨款

4、拨入专款

5、专款支出

6、事业支出

(1)人员支出——级别*——职务*——职务*——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

(2)公用支出——办公费——培训费——文体活动费——水费——取取暖费——差旅费、邮电费——设备购置费——图书资料费——维修费——其他

(3)对个体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和生活补助——医疗费——其他

7、勤工俭学支出

8、其他收入

(1)零星收入

(2)租赁收入

(3)利息收入

第2篇:总账与明细科目的设置

1、总账科目的设置

企业通常应该设置“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通过该科目进行核算)”、“存货跌价准备”、“待处产损溢”等总账科目。

2、明细科目的设置

(1)“材料采购”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材料采购”科目可按供应单位和材料品种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2)“在途物资”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在途物资”科目可按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设置二级明细科目。物资采购的实际成本通过“在途物资”科目核算。

(3)“原材料”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收到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的原料、零件等,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原材料”科目应当按照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等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4)“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材料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企业也可以在“原材料”、“周转材料”等科目设置“成本差异”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可以分别“原材料”、“周转材料”等设置二级明细科目,按照类别或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5)“库存商品”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库存商品”科目可以按种类、品种和规格等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6)“发出商品”科目核算企业商品销售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发出商品”科目应当按照购货单位及商品类别和品种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企业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进行核算。

(7)“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售价进行日常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应当按照商品类别或实物负责人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8)“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可以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9)“周转材料”科目核算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业(建筑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科目应当按照周转材料的种类分别“在库”、“在用”和“摊销”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总账科目进行核算。

(10)“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企业存货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可按存货项目或类别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由于存货属于流动资产,因此,存货清查的核算,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的自制半成品不再单独设置科目,在“生产成本”科目中进行核算。

3、有关科目核算内容说明

(1)“在途物资”科目借方核算已支付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材料、商品的采购成本,以及延期支付具有融资*质的购入材料的购买价款现值金额;贷方核算已验收入库的材料、商品的采购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已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商品的采购成本。

(2)“原材料”科目借方核算企业增加的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贷方核算减少的原材料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库存原材料的实际成本。

企业购入的低值易耗品以及库存、出租、出借的包装物,在“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不包括在本科目的核算范围内。

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应单独设置“受托加工物资”备查科目和有关的材料明细账,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不包括在本科目核算范围内。

(3)“库存商品”科目借方核算企业增加的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贷方核算企业减少的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

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来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制造和修理完毕验收入库后,视同企业的产品,在本科目核算。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商品,在“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已经完成销售手续,但购买单位在月末未提取的库存商品,应作为代管商品处理,单独设置代管商品备查簿,不在本科目核算。

(4)“周转材料——在库”科目的借方核算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取得的周转材料、非货币*易交换换入的周转材料,以及盘盈与退库的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贷方核算领用的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期末库存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

“周转材料——在用”科目的借方核算领用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贷方核算摊销或退回的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期末在用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

“周转材料——摊销”科目的贷方核算摊销的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借方核算报废已提的摊销额。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周转材料累计的摊销额。

(5)“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方核算企业应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借方核算应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

(6)“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的借方核算三个方面的内容:盘亏、毁损原材料等存货的实际成本;材料物资在运输途中的短缺与不合理损耗,尚待查明原因和需要按规定管理权限报经批准才能转销的损失;按规定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或在年终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盘盈存货的处理。

贷方核算两个方面的内容:盘盈存货的入账价值;按规定管理权限报经批准或在年终结账前尚未经批准而处理的盘亏或毁损存货的成本。

企业的财产损溢,应查明原因,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处理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3篇:总账要设置哪些科目

总帐(亦称总分类帐)是根据会计科目(亦称总帐科目)开设的帐簿,用来分类登记一个单位的全部经济业务,提供资产、负债、资本、费用、成本、收入和成果等总括核算的资料。《规范》对总帐的具体形式未作统一规定,各单位可根据所采用的记帐方法和帐务处理程序的需要设置总帐。

(一)三栏式

在采用借贷记帐法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按借方、贷方和余额设栏的总帐。其帐页格式又有两种,一种是在借方金额栏和贷方金额栏内再设“对方科目”栏,另一种则是不在借贷栏内设“对方科目”栏。

(二)多栏式

为了适应将序时记录和总分类记录结合在一起登记的需要,可以采用多栏式的总帐。这种总帐,叫做日记总帐。

(三)棋盘式

为了简化记帐工作,也可以采用棋盘式总帐,即按照总帐科目对应关系反映本期发生额和期初、期末余额的总帐。一般是纵向设“应借科目名称”,横向依次设“期初余额(分借、贷两栏)”、“应贷科目名称”、“期末余额(分借、贷两栏)”等。

(四)科目汇总表

采用科目汇总表代替总帐,应是具有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的科目汇总表,只有本期发生额的科目汇总表不能用来代替总帐。

总帐一般应采用订本式,这有利于保护总帐记录的安全和完整,但科目汇总表总帐可以是活页式。

第4篇:会计的分类与科目设置介绍

一、会计科目的概念

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的基本分类,而这六项会计要素仍显得过于粗略,难以满足各有关方面对会计信息的需要,我们必须对会计要素作进一步分类。

二、会计科目的分类

(一)按其归属的会计要素分类企业会计科目按其所归属的会计要素不同,通常可以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五大类。

(二)按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分类会计科目按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可以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

三、会计科目的设置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关于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中规定了企业的会计科目,其中常用的会计科目:

1.资产类:

(1)钱: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2)应收:应收*、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坏账准备、预付账款等。

(3)物:材料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等。

(4)其他:待处理财产损溢、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累计摊销、交易*金融资产等。

2.负债类:

(1)借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2)应付:应付*、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应付利息、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应交税费、应付债券等。

3.所有者权益类:

股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等。

4.成本类: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5.损益类:

收入类: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

费用类: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外支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资产减值损失。

第5篇:存货的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如何设置

1、总账科目的设置:

企业通常应该设置“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通过该科目进行核算)”、“存货跌价准备”、“待处理财产损溢”等总账科目。

2、明细科目的设置:

(1)“材料采购”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材料采购”科目可按供应单位和材料品种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2)“在途物资”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在途物资”科目可按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设置二级明细科目。物资采购的实际成本通过“在途物资”科目核算。

(3)“原材料”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收到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的原料、零件等,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原材料”科目应当按照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等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4)“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材料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企业也可以在“原材料”、“周转材料”等科目设置“成本差异”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可以分别“原材料”、“周转材料”等设置二级明细科目,按照类别或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5)“库存商品”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库存商品”科目可以按种类、品种和规格等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6)“发出商品”科目核算企业商品销售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发出商品”科目应当按照购货单位及商品类别和品种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企业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进行核算。

(7)“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售价进行日常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应当按照商品类别或实物负责人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8)“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可以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9)“周转材料”科目核算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业(建筑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科目应当按照周转材料的种类分别“在库”、“在用”和“摊销”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总账科目进行核算。

(10)“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企业存货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可按存货项目或类别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由于存货属于流动资产,因此,存货清查的核算,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的自制半成品不再单独设置会计科目,在“生产成本”科目中进行核算。

3、有关科目核算内容说明:

(1)“在途物资”科目借方核算已支付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材料、商品的采购成本,以及延期支付具有融资*质的购入材料的购买价款现值金额;贷方核算已验收入库的材料、商品的采购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已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商品的采购成本。

(2)“原材料”科目借方核算企业增加的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贷方核算减少的原材料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库存原材料的实际成本。

企业购入的低值易耗品以及库存、出租、出借的包装物,在“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不包括在本科目的核算范围内。

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应单独设置“受托加工物资”备查科目和有关的材料明细账,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不包括在本科目核算范围内。

(3)“库存商品”科目借方核算企业增加的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贷方核算企业减少的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

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来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制造和修理完毕验收入库后,视同企业的产品,在本科目核算。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商品,在“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已经完成销售手续,但购买单位在月末未提取的库存商品,应作为代管商品处理,单独设置代管商品备查簿,不在本科目核算。

(4)“周转材料—在库”科目的借方核算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取得的周转材料、非货币*易交换换入的周转材料,以及盘盈与退库的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贷方核算领用的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期末库存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

“周转材料—在用”科目的借方核算领用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贷方核算摊销或退回的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期末在用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

“周转材料—摊销”科目的贷方核算摊销的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借方核算报废已提的摊销额。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周转材料累计的摊销额。

(5)“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方核算企业应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借方核算应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

(6)“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的借方核算三个方面的内容:盘亏、毁损原材料等存货的实际成本;材料物资在运输途中的短缺与不合理损耗,尚待查明原因和需要按规定管理权限报经批准才能转销的损失;按规定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或在年终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盘盈存货的处理。

贷方核算两个方面的内容:盘盈存货的入账价值;按规定管理权限报经批准或在年终结账前尚未经批准而处理的盘亏或毁损存货的成本。

第6篇:总账科目与明细科目的设置

1、总账科目的设置

企业通常应该设置“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通过该科目进行核算)”、“存货跌价准备”、“待处理财产损溢”等总账科目。

2、明细科目的设置

(1)“材料采购”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材料采购”科目可按供应单位和材料品种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2)“在途物资”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在途物资”科目可按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设置二级明细科目。物资采购的实际成本通过“在途物资”科目核算。

(3)“原材料”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收到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的原料、零件等,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原材料”科目应当按照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等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4)“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材料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企业也可以在“原材料”、“周转材料”等科目设置“成本差异”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可以分别“原材料”、“周转材料”等设置二级明细科目,按照类别或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5)“库存商品”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库存商品”科目可以按种类、品种和规格等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6)“发出商品”科目核算企业商品销售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发出商品”科目应当按照购货单位及商品类别和品种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企业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进行核算。

(7)“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售价进行日常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应当按照商品类别或实物负责人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8)“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可以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9)“周转材料”科目核算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业(建筑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科目应当按照周转材料的种类分别“在库”、“在用”和“摊销”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总账科目进行核算。

(10)“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企业存货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可按存货项目或类别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由于存货属于流动资产,因此,存货清查的核算,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的自制半成品不再单独设置会计科目,在“生产成本”科目中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