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2-23 20:26:37

消防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加强景区消防安全工作,汉阳陵博物馆给安全保卫部配备了一辆消防专用车辆,以确保景区消防安全,现就如何加强消防车辆的管理和保养,确保消防车辆安全正常使用,特定制消防车辆管理制度如下:

消防车管理制度

一、 消防车辆由保卫部一名副主任负责管理。

二、 消防车辆必须由一名专人驾驶,要按规定认真保养车辆,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三、 该车辆主要保障景区消防灭火和平时灭火训练使用。

四、 非*人员,不得动用消防车辆,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五、 严禁私自将消防车辆开出景区,需要加油时,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开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如确需要外出必须经当天带班馆领导同意,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六、 *人员要经常检查车辆,并确保消防车辆内外清洁,车上消防工具、设备完好。

安全保卫部 2012年10月24日

第2篇:消防车辆管理制度

消防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巴彦淖尔紫金公司消防车辆的管理,在保障本企业单位的消防安全下,确保消防车辆时刻处于最佳的使用状态,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快速和准确有效地投入灭火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严禁非驾驶员驾驶*作消防车辆,无关人员不得动用车上的开关、按钮等设备。

2、消防车辆专车专用,随车配备的装备、器材只准本车使用,严禁转借和挪用。

3、消防车辆使用后应及时认真检查,及时恢复战备执勤状态。

4、消防车辆除灭火、训练、抢险救灾和处理突发事件外,不准挪作它用。

5、消防车辆应及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车辆训练、火警出动应统一调配,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外援,必须经领导批准。

6、在灭火战斗结束后,应及时将车辆加满水或泡沫,检查整理车辆器材,如有损坏应及时添补。

7、车辆使用后,应打开出水阀,放干余水,避免长时间出现侵蚀,冬季以防冻裂出水管。

8、车辆在启动消防水泵后,在无水的状态下,发动机不得高速运转。

9、消防车辆的定期保养应遵照专用的维护保养手册的要求实施,确保车辆处于完好的状态。

10认真填写消防车辆出车单、车辆交接薄。

第3篇:消防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消防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巴彦淖尔紫金公司消防车驾驶员的管理,在保障本企业单位的消防安全下,确保消防车辆时刻处于最佳的使用状态,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快速和准确有效地投入灭火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本单位有关安全行车规定,驾驶员必须持有驾驶证(b2本以上),严格按照驾驶员*作规程*作,保证行车安全。

2、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3、爱护车辆装备,经常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车辆器材无损坏丢失,如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向上一级报告,严禁开[病"车、养[病"车。

4、每天交训练及用车结束后必须要认真清点车辆器材,查看车况,确保处于完好状态,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每次动车前必须启动车辆预热,在车辆无工作状态下应入库,不得停在室外(车库未修建前停放指定位置)。

5、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车辆驾驶及车辆*作水平。

6、在发现火灾或应急情况时,驾驶员应马上启动车辆,做好一切战斗准备。

7、爱护车辆,经常维护车辆和器材的保养。

第4篇:消防管理制度

[篇一: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条学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机关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十条学校必须设立或者明确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消防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拟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二)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

(四)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八)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九)受理驻校内其他单位在校内和学校、校内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手续的校内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其向*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申报,协助*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二)协助*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二级单位和其他驻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作规程;

(二)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三)开展经常*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四)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备消防值班人员,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八)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九)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十)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驻校内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除本规定第十一条外,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

(三)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将下列单位(部位)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一)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校医院、体育场(馆)、会堂(会议中心)、超市(市场)、宾馆(招待所)、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其他文体活动、公共*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

(三)车库、油库、加油站等部位;

(四)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六)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

(七)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和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配备有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的部位,*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九)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建筑;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经学校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依法应当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审批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七条学校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学校各项工程及驻校内各单位在校内的各项工程消防设施的招标和验收,应当有学校消防机构参加。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学校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文件等应当报学校档案机构和消防机构备案。

第*条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学生宿舍。

生产、经营、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学生宿舍等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利用地下空间开设公共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学校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学校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

学校对管理和*作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应当向学校消防机构申办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校内出租房屋的,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出租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学校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内用人单位负责。

第二十四条发生火灾时,学校应当及时*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学校应当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较大以上火灾同时报教育部。

火灾扑灭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并接受事故调查,协助*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未经*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二十五条学校及其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条学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四)单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五)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二*条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十一)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九条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校医院、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九)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机关消防机构、*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机关消防机构、*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三十二条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或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报告。

第三十四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五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作规程培训;

(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第三十七条学校二级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条下列人员应当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一)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学校、二级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四十条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质、数量、危险*和应对措施及处置*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十一条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章消防经费

第四十二条学校应当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条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第四十四条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专用给水管网、消防专用供水系统、灭火系统、自动*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系统等消防设施。

第四十五条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第八章奖惩

第四十六条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七条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前款涉及民事损失、损害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学校应当依据本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本规定所称学校二级单位,包括学院、系、处、所、中心等。

第五十一条本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篇二: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岗位防火责任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主要职责:

1、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的危险因素的区域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动火管理办法>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1、2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当班调度指挥中心。

1、3各班组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打扫。

1、4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

2、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我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行使监督检查权。

第五条防火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监督部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各部门、班组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要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

3、安检部、各部门、班组要将防火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4、防火检查的内容:

4、1生产过程中有无违章情况。

4、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情况。

4、7查阅有关安全制度、*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合理*和可*作*。

4、8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第六条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库内物资要分类,要标明物资名称,*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3、照明灯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4、每个仓库应在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断电。

5、库房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标识。

6、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

第七条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物品特*,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储存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3、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品名、*质、灭火方法等,化学*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产施工区域、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严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设备机件。

6、对怕晒(如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7、搬运和*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开封。

第八条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区域、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5、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上方空间。

6、电器设备*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要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7、燃气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8、电器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第九条消防培训教育

1、新员工的教育:

1、1新员工进入公司后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消防知识,经考核合格方可逐级向下分配工作。

1、2公司消防教育要与安全教育结合进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检部具体实施,主要讲解燃气的基本*质,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1、3各部门消防教育,由各部门具体负责,培训本部门的安全技术规程、各类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对象和场所,学会正确的*作。

1、4班组的消防教育,由班组具体负责,根据工种特点,具体介绍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流程、设备材料*质、易燃易爆危险*、重点部位、本岗位消防器材的种类、名称、使用方法、使用范围。

1、5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试用。

2、员工调岗后,要进行调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种防火教育制度。

3、1结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种防火教育要有针对*,要结合技能培训进行。

第十条消防器材管理规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不得暴晒、雨淋或放在潮湿的场所。腐蚀*强的场所要采取防护隔离等措施,易冻坏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冻措施。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外观锈蚀严重的要送消防维修站进行检修、检验。干粉灭火器(车)、121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将查出的问题作好记录。干粉结块、气压减少不能备用,要及时外送检修。

4、公司办公区、仓库、站场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保养,消防器材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定期检验。

5、对防火防爆重点要害部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一条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1、首先发现火灾(火警)的人,应按照程序向上级领导和调度指挥中心及时*,讲明着火物质、火警规模大小,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必要时调度中心要向119*,寻求消防队增援。*人员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边*边扑救,将火扑灭在萌芽或起始状态。

2、火灾造成损失规模较大的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经*消防部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

3、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处理事故责任人。

4、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损失情况登记备案,重大火灾事故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消防奖惩

1、对下列情况应给予处罚。

1、1对国家消防法规、指示不及时传达,违反防火安全制度,对本部门存在的火险不及时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灾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2违反动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1、3因违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造成火灾,要根据火灾的*质及损失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罚。

1、4其它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情况。

2、对以下情况要给予奖励。

2、1及时发现、报告火险隐患,隐患得以及时控制,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2、2在火灾事故中救人、救物及处理事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2、3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得到实施并取得明显效果。

3、检查与考核

3、1本标准所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由安全科负责检查。

3、2本标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违纪职工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本制度从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篇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充分保障酒店内旅客、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酒店特制定了以下制度:

一、消防安全制度

1、酒店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酒店领导定期组织消防培训、消防演习、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酒店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部门须具备完整的消防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酒店内有各种明显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系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酒店人员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值班负责人、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统计好值班经理安全消防巡查记录。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酒店内所有区域,包括停车厂、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酒店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酒店内部门开关必须有专人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箱开关等统一由专人开关,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部门下班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作,必须按规定进行*作。

13、前台、餐厅吧台、及客房小酒店吧的射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度过高引起火灾。

14、吧台酒水及装饰物的摆放要与照明灯、射灯、装饰灯、警报器、消防喷淋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酒店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值班经理,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同时酒店经常组织小组不定时的检查线路及电源,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整改。

2、部门经理、主管每周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领导(口头或书面材料)。

3、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限期未整改者,进行相应处罚;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4、检查酒店员工相关的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紧急情况下,所应采取的切合实际的措施。

以上规定希望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积极配合、严格遵守。

仓库、厨房特别注意事项

仓库

1、仓库的主通道宽度不少于2m,通道保持畅通。

2、库房中不能安装电器设备,所有线路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商品保持一定距离。

3、消防喷淋头距离商品必须大于50cm。

4、库房中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5、易燃易爆商品必须严格按规定存放,不能与其他商品混放。

6、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与杂物。

厨房

1、燃气使用部门定期对燃气管道及燃气具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设施及设备的损坏、带故障运行造成的安全隐患,发现损坏、锈蚀立即采取报修和临时有效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安全部直至隐患消除。

2、使用燃气,须设有当班安全员,负责燃气的当日监管工作。

3、燃气必须由专职*作人员使用,不懂燃气知识,不得*作燃气具。

4、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燃气管道、阀门、开关、计量表、灶具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须按程序报工程部进行改造。

5、使用燃气具必须严格按照*作程序进行,特别是点火程序,应按先点火后开气的顺序*作。

6、不要将重物压在输气管上。液化气罐禁止碰撞敲打,严禁用火烤等方法对液化气罐加温。

7、燃气*作间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发现燃气外泄时,要采取应急措施,开窗、开排风扇,加大通风量,严禁吸烟、开灯、动火。

8、使用炉灶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得离人,防止中间火焰熄灭,漏气遇火发生*。点火时,必须遵循先点火、后开阀放气的程序。

9、经常检查灶具及管道有无泄漏、软管有无老化,发现漏气应立即停用,打开门窗,不准动火和电气开关,同时报告供气部门。

10、对安全部门配置于燃气使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安全检查,不得挪用。

[篇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xxxx店切实做好防火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共和国消防条例>和xx市有关消防规定而制定,严格执行:“关于城市消防管理工作的规定”确保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

2、职责:

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xxx为消防安全小组组长,xxx为副组长,xxx、xxx、xxx为消防安全小组委员。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经营一起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工作程序

4、1消防安全组组长和消防安全委员的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标,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4)根据店内的设备放置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5)接到火灾*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4、2配齐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全体员工要爱护消防设施,禁止毁坏、偷盗消防设施,不能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除发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

4、3每季度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课,新员工一律先培训上岗,以免违规作业,发生事故。由消防安全小组组织消防小分队,熟练掌握消防规则,消防技术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组织演习,提高员工的消防观念,锻炼员工的消防技能。

4、4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4、5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标志和事故照明设施。

4、6吸烟需到指定地点,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

4、7安全使用各种易燃物品,设备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

4、8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4、9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4、10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管理处或拨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闸,迅速离开着火地点。

4、11做好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清洁工作,由消防安全小组不定期抽查消防安全设施。

4、12把消防工作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每月对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发现火灾隐患,限期整改。

4、13每个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组组长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对该季度的安全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表现较好人员给予奖励。

4、14由消防安全小组负责组织检查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

第5篇:消防站管理制度

消防站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实行规范化管理,使消防站内部全面建设向一流迈进,真正发挥企业消防站的战斗作用,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供全体消防人员自觉遵守。在执行本系列规章制度、工作标准中,如发现有不妥之处,将进行再次修订,新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未实施之前,本规定继续有效。本规章制度、工作标准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第一章消防站规范化管理规定

1、消防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班长、驾驶员、战斗员)不少于10人。值班期间不许请假、脱岗、溜岗。

2、按时上班,若有迟到者,未提前请假者按迟到论处。

3、凡在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又未经请假者,按早退论处。

4、对待消防上作要高度警惕,不得拒绝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站员不能对工作处于消极态度。

5、值班中,不允许酗酒,凡因酗酒造成的一切后果白负。

6、值勤消防车如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汇报站部并尽快处理,且有书面记录、签字,否则产生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自负。

7、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记录要认真填写,站部做不定期检查。

8、根据<消防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好自己的责任区域,班长对要检查本班值班人员是否到齐,并做好登记。

9、消防站值班室公共卫生应人人遵守,不允许在墙上乱钉乱画,随地吐痰和乱抛杂物,每日早晨交班时要打扫自己的环境责任包干区,保持良好的内务卫生。

10、对火警电话应保持高度警惕,接到火警后要迅速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告诉亲友不许随意使用火警电话。

11、工作时间内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凡未经请假不许离开工作岗位。

12、全站人员除遵守一规一纪外,应遵守消防站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

13、全站人员要团结互助,共同做好本职工作。

14、对每次的体、技能训练要克服各种困难,努力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及各种灭火技能、要爱护公物,不无故损坏,对故意损坏者,按价赔偿。

16、执勤消防车,应由消防驾驶员驾驶,非驾驶员不准动用车辆,否则造成后果自负。

17、正常情况下,职工上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打闹、喧哗,应开展学习和正常工作,夜晚站员宿舍不得留宿他人。

第二章消防站长工作职责

1、消防站站长在安全环保部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全站的日常全面工作,经常组织全站人员学习*、消防法规、规章制度、上作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抓好全站的行政管理和思想*工作,加强消防站全面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整体战斗力。

3、负责组织全站人员的业务和技能训练,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经常组织防火、灭火演习,熟练本级组织指挥战术和消防工作业务,加强公司的消防管理,及时消除隐患。

4、负责站装备器材的管理,熟悉各类器材、装备、设施的*能和数量、质量,健全各项管理规定并抓好落实,始终保持装备、器材和设施处在良好的备战状态,符合灭火作战的要求。

5、负责全站人员工作分工的劳动组合,熟悉站员的擅长,科学分工,优化组合,严格劳动纪律和安全管理,实施奖惩手段,模范带领全站人员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6、组织消防人员深入现场,掌握公司厂区的防火工作情况,整理收集消防工作经验和资料一。

7、定期向安全环保部及公司领导汇报消防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问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副站长在站长领导下协助站长工作,站长不在时,履行站长职责。

第三章副站长、班长上作职责

1、副站长、班长在站长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2、模范带领本班按照要求,管理好防火责任区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做到消防器材[四定"管理责任制长期落实,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3、负责组织本班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接火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运用正确战术和扑救方法进行扑救并向上级报告;

4、加强对本班人员的教育管理,经常组织站员学习*知识,熟练掌握灭火战术技术。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5、督促站员整理好内务,管理好值班用品和装备器材。

6、负责填写交接班记录,认真进行交接班。

第四章消防驾驶员上作职责

1、保养好车辆和随车装备器材,确保水、电、油、气充足,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2、熟悉公司区域道路、消防水源和防火重点部位。

3、遵守交通规则和车辆管理规定,保证行车安全。

4、出勤归站后,检查车辆是否完好,恢复备用状态,如有故障要及时处理,并有书面记录。

5、每天热热车巧―20分钟,出勤值班时做好出勤登记和签名,收车后做好车辆的保养管理,保持车辆*能正常及清洁。

第五章消防战斗员工作职责

l、积极参加学习和训练,做好各项执勤备战工作。

2、保证个人装备和分上到己的器材(装备)保养及完好。

3、服从火场负责人的指挥,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任务。

4、明确自己的分工,听到出动信号迅速着装出动。

第六章例会制度

消防站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由站长主持,全站人员参加。(如有特殊情况,站部另行通知)。例会内容通常包括:

1、分析木月完成上作任务情况;

2、进行*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等方面落实情况;

3、总结经验,讲评各班工作;

4、研究布置下周上作;

5、需强调和要求的有关工作及注意事项;

6、听取站员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无特殊事由,站员不得无故缺席。例会设记录本及签到表,由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七章交接班制度

各班在每天交接班时,将自己掌管的工作和列入移交的器材、工具、设备、车辆等进行移交。交接时,双方在场认真清点,交接后双方在值班记录上签字。交接内容包括:

1、介绍当班灭火、火灾隐患及遗留工作,提醒下班注意情况。

2、认真检查器材(装备)和车辆(油、电、水、气),保证装备完好。

3、认真清理值班室、卫生间、走廊,并保持卫生干净、整洁,各类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做好个人装备(战斗服、防毒*)移交。

5、认真清点交接值班室其他用具(电视机、空调机等),并做好值班记录。交接双方要认真办好交接班手续,防止物品丢失、损坏等问题的发生,各班必须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出现问题将严肃处理。

第八章器材(装备)管理制度

消防站必须严格执行器材(装备)管理的有关条例,遵守维护保养、保管、检查制度和使用规定,防止器材(装备)损坏、丢失、锈蚀和失效,保证器材(装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1、使用器材(装备)的人员必须熟悉器材(装备)的*能,做到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2、各种器材(装备)必须按照编配用途和技术*能使用,并按规定及时填写器材(装备)卡片。

3、使用器材(装备),应严格遵守*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

4、严禁擅自动用消防站的器材(装备)和车辆。

5、添置器材(装备)应从严掌握,确需增添时,应按照先报批,后按正规渠道采购的程序办理,并由专人负责,严格履行经办、验收、入库等手续。

6、领用(配置)器材(装备)应在消防设施(装备)登记表登记,并由领发人在台帐上签字。

7、器材(装备)应设置细致准确的台帐,并每季度清点一次。

第九章加班与请假制度

1、因工作需要,站部根据情况安排各班或站员加班,无正当理由或其他特殊情况各班应严格执行。

2、加班期间各班应按时按要求地完成站部安排的工作任务。

3、站部根据加班情况将给予各站员适当的补体。

4、严格履行有事请假制度。各班在保证执勤力量(不得少于8人)的前提下,允许站员有事请假,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交相应的请休条(请7假半天者,办理手续经副站长同意;请假一天及以上者,办理手续经站长同意)。

5、各班在有一人公休时,原则上不允许请假,但遇有特殊情况者,可找人代班,办理手续并经站长同意。

6、站员请假结束后,必须按时归站上班。

7、请假须提前。

第十章内务卫生制度

消防站应保持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值勤班更应搞好内务卫生,保证有一个良好的上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1、每天下班前各班应将本班卫生、个人床铺、物品等进行认真整理、清理,做到卫生干净,个人床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同时各楼层当日值日生应将走廊、楼道、楼梯等卫生进行打扫、清理,电话值班室值班员应将值班室物品清点、 摆放整齐。

2、站部人员在做好办公室的卫生清理、保洁工作的同时,对各宿舍及值班室、卫生间、走廊等的环境卫生、物品摆放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每月进行考核奖惩。

第十一章厂区消防设施(器材)巡查制度

l、站部不定期的安排站员对厂区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并在器材检查登记表上签字,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厂里并尽快解决。

2、安全环保部、站部每月将根据情况对厂区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不定期检查,同时进行考核、奖惩。

第十二章消防站规范管理补充规定

1、为了保证自身安全,执勤战斗员严禁不着战斗服进入火场(驾驶员可以不穿战斗靴)。

2、服从安全环保部及站部的工作安排,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

3、请假必须履行手续,必须书而请假,经站长或副站长签批同意后方可请假(请假未有人顶班者,将扣其中班、夜班费,若有人顶班,则不扣当天的中班、夜班费)。

4、执勤人员在值班期间未经同意严禁离开消防站。

5、消防站是执勤战备的场所,任何人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6、消防站所有工作人员当班期间严禁饮酒。

7、保持良好的工作卫生环境,消防站各楼层值日生每天应搞好楼层卫生。

8、严禁外来人员到消防站充电、洗车、冲凉。

9、以上各条请全站人员严格遵守执行,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此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6篇: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广东维民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共和国消防条例>及*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

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

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

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公司、部门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

人由总经理担任,部门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

火安全工作,各部门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

第六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履行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 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八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

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

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十三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

行消防训练;

第十四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

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五条 办公场所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器,以及其他

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六条 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

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作。

第十七条 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

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由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专职安全员提出意见,经防火责任人审核,报公司质安部主管审批;三级动火由责任人提出意见,经公司质安部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第十九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安保部门或消防机关*(火警电话119),

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条 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

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的。

2。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生产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一条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

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必要时可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十二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

责任,触犯刑法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01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