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解读

发布时间:2024-02-21 18:35:33

《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开始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以下是人才网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媒体解读,欢迎阅读。

近日,省*法制办发布了《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对我省大气污染中的各项监管、治理、处罚措施等方面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将截止到4月9日。

河南商报记者注意到,针对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工业污染、挥发*有机物污染、扬尘污染及排污单位排放恶臭气体、有毒有害污染物等,该条例中都有明确规定,许多处罚措施也堪称严厉。

大气污染实施总量控制

超量排放最高罚款100万元

根据征求意见稿,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大气污染物时,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将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对其按日连续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业、关闭。

排放工业废气或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如果未按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将责令其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产整治。

严控一批工业项目

实行差别信贷、差别水价、惩罚*电价

根据征求意见稿,我省将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合成制*、有*金属冶炼、化工等工业项目。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大气重污染企业,将实行差别信贷、差别水价、惩罚*电价。

城市建成区及其周边的重污染企业,应逐步搬迁改造或者转型退出。

居民住宅区、学校周边不得建石化厂

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最高罚10万元

根据征求意见稿,居民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石化、焦化、制*、油漆、塑料、橡胶、造纸、饲料等易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项目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有毒有害污染物或持久*有机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及垃圾处置场、污水处理厂,如果违反上述条例中有关规定,将被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将被责令停产、停业整治。

渣土运输中违规

罚款2000元至2万元

根据征求意见稿,运输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灰浆、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按照规定采取密闭措施、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未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在运输过程中遗撒和泄漏物料的,都将被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露天焚烧落叶最高罚2000元

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最高罚5万元

露天焚烧秸秆,罚款500元至2000元。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焚烧树枝、落叶等,罚款500元至2000元。在禁止或限制的区域和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罚款100元至500元。

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或在其他区域内烧烤未按照规定使用无烟炉具,将被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罚款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对个人罚款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单位食堂未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或者将油烟排入下水管道,罚款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拒不改正的将责令停业整治。记者陈朋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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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记者从省*法制办获悉,备受关注的《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已发布。征求意见稿对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企业超标排污最高可被处以100万元的罚款,拒不整改的,将被追罚;个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最高可被罚款2000元。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大气污染物时,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重点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将被责令改正、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

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污单位以及垃圾处置场、污水处理厂,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排放。违反规定的,将被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将被责令停产、停业整治。

征求意见稿还强调了个人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责任。露天焚烧秸秆,或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焚烧树枝、落叶等,罚款500元至2000元;在禁止或限制的区域和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罚款100元至500元;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或在其他区域内烧烤未按照规定使用无烟炉具,将被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罚款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对个人罚款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另外,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单位食堂未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超标排放油烟或者将油烟排入下水管道,罚款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征求意见稿已在河南省*法制网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截止到4月9日。公众可通过网站、电子邮件(jjf-gc212@126)或省*法制办微信公众账号“hn*fz”等渠道,向有关部门发表意见和建议。

第2篇: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解读

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工业以及相关污染、机动车船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扬尘污染、农业和其他污染,我省未来的大气污染防治将主要着眼于这些大方面。<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开始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怎么管理?怎么处罚?有建议请你快提。记者从省*法制办公室了解到,征求意见将在4月9日截止。

控总量

大气污染实施总量控制超排将处10万~100万罚款

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将实施总量控制。根据征求意见稿,控制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设区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将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拒不改正的,可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如果未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管化工

可挥发*有机物将被严控严重违规者最高罚20万

城市建成区及其周边的重污染企业,应逐步搬迁改造或者转型退出。根据征求意见稿,我省将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合成制*、有*金属冶炼、化工等工业项目。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大气重污染企业,实行差别信贷、差别水价、惩罚*电价。

近地面臭氧污染,也是整治重点。盛夏季节,可挥发*有机物产生光化学反应,会在近地面形成臭氧污染。征求意见稿规定,生产、销售、使用含挥发*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含量应当符合标准或者要求。

出现以下4种情况,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将责令停产整治。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石化、重点有机化工等企业未按照规定建立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体系,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检修、维护,及时收集处理泄漏物料的;从事产生含挥发*有机物废气的活动,未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在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新建、改建和扩建石化、焦化、制*、油漆、塑料、橡胶、造纸、饲料等生产项目的。

防恶臭

医院、学校周边不得建石化厂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最高罚10万

再遇恶臭扑鼻,居民不用受气。根据征求意见稿,在居民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石化、焦化、制*、油漆、塑料、橡胶、造纸、饲料等易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项目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或其他负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污单位以及垃圾处置场、污水处理厂,未按照规定设置合理防护距离,安装净化装置等;在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从事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或者持久*有机污染物的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的;未按照规定建立科学有效的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制度,随意排放、抛洒或者丢弃消耗臭氧层物质的。

治扬尘

工地超仨月不开工应进行临时绿化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至少罚1万

扬尘污染防治,仍是重点。根据征求意见稿,开工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并进行维护;暂未开工的建设用地,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未开工的,应当采取临时绿化等防尘措施。

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采取扬尘防治措施,城市建成区内的高层建筑施工单位高空抛撒施工垃圾的,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现场配制砂浆等行为,县级以上住建部门或其他负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运输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灰浆、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按照规定采取密闭措施、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未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在运输过程中遗撒和泄漏物料的,都将被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禁烧放

露天焚烧落叶最高罚2000元禁燃区内放鞭*最高罚500元

乱点火、乱放*,也将面临重罚。露天焚烧秸秆,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焚烧树枝、落叶等,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或者限制的区域和时段燃放烟花爆竹,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违规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单位食堂未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或者将油烟排入下水管道,将被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或者在其他区域内烧烤未按照规定使用无烟炉具,将被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重罚!

有的行为能罚你一半年薪

出现上述行为,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部门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度从本企业事业单位取得收入50%以下的罚款。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照三倍以上五倍以下计算罚款。

为保卫蓝天白云立法,河南在行动。今年,<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列入省人大立法审议计划。昨日,记者从省人大环资委获悉,目前<条例>草案正在进一步调研修改中,预计今年7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建才介绍,近两年来,省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提出有关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议案不断增多。今年,省人大环资委收到大会交付审议的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议案有14件,占总数的24%,涉及到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的议案就有5件,说明人大代表、广大群众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呼声较高。为了落实省委的要求和回应*群众的关切,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把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工作列为2017年头号立法项目。

2017年元旦,我国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需要具体化的问题。此次河南省制定的<条例>将更加细化,并结合河南实际,增加具有河南特*的内容。

记者初步了解到,<条例>将明确*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并明确强化燃煤代替、扬尘污染防控、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燃等相关内容。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方面,河南省有望建立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会商机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等内容。在联合防治方面,将强化与京津冀重点区域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据了解,最快今年7月,<条例>草案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有望今年*。

第3篇:《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解读

《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解读”,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从9月1日起,《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开始施行,又一部“长牙齿”的地方法规将开启“护航”贵州生态文明建设之旅。我省生态文明法制铁笼再添一根笼条,进一步织密。

就着这根笼条,回望我省立法机关编织生态文明法治铁笼这一路,可以概括为九个字——“醒得早”、“起得快”、“干得实”。

生态立法“醒得早”。

贵州生态建设立法起步较早,1980年,省人大常委会就制定了第一部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地方*法规——《贵州省奖励“三废”综合利用和排放“三废”收费、罚款暂行办法》,开启了我省生态立法之路。以此为开端的多年立法实践,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立法近年来在全国走前列,奠定了良好基础。

生态立法“起得快”。

2009年10月,贵阳市首开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综合立法之先河,表决通过《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了全国第一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法规。2013年2月,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全国第一部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专项法规《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

2014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全国第一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法规,在全国率先立法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构,启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排污权交易改革试点,建立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市场化保障机制。在当时国家还没有专门上位法,全国各省(区、市)也还没有*同位法的情况下,贵州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将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综合立法进一步引向深入,发出了“多彩贵州拒绝污染”强音。

地方立法先行,为贵州下好生态文明建设“先手棋”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

生态立法“干得实”。

制定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探索建立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行政区域管理服从流域管理的管理体制,建立“河长制”和以财政转移支付、项目倾斜等为主要方式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等重要机制,对保护长江上游自然生态环境,保障以国酒茅台为代表的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安全和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制定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节约能源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推动全社会保护和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制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义务植树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着力保护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改善生态环境。

据不完全统计,仅省级生态立法,我省已先后制定50多件,现行有效30余件。通过我省立法机关努力,具有贵州特*的生态文明建设法制体系初步形成。

立法步伐还在继续,生态文明法制铁笼还在进一步织密。

据介绍,在省级层面,《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即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初审。在市州层面,已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和自治州,正在围绕饮用水资源保护、流域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开展立法调研工作。

贵州生态立法正如火如荼,竭尽全力为贵州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法制保障。

第4篇: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解读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新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

为此,涉及到相关商品的进口环节中,法律赋予检验检疫部门新的职责。相关进口企业亟需注意,新法特别作出了以下规定:

1、进口、销售国家综合*产业政策目录中禁止的设备和产品,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一)进口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的;(二)进口挥发*有机物含量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的原材料和产品的;(三)进口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发动机油、氮氧化物还原剂、燃料和润滑油添加剂以及其他添加剂的。

3、违反本法规定,进口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职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收销毁无法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进口企业要认真学习了解读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条款,从1月1日起,在进口成套设备、机动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和煤炭等相关商品时,应确保相关商品的排放和质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5篇:大气污染防治标语条幅

篇一:大气污染治理宣传标语

大气污染治理宣传标语

1、还天空一片蔚蓝,建我*家园。

2、让大气清新,让蓝天蔚蓝,让夏都碧绿。

3、治理大气污染,共建绿*家园。

4、保持大气不污染,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向空中排毒气,就是自己杀自己。

5、坚定信心,狠抓源头,重拳出击,坚决打好大气污染治理坚战。

6、蓝天不是垃圾站,废气莫向空中排。

7、让绿水更绿,让蓝天更蓝,这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

8、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积极投身治理大气污染行动中来。

9、发展经济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10、千方百计治理大气污染,齐心协力保护城市环境。

11、创蓝天碧水城市福泽你我他,建文明*人居环境惠及千家万户。

12、祖国要*,蓝天要净洁。

13、治理大气污染,重现丽日蓝天

篇二: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标语

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标语

1.全力打好凉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2.同呼吸共担当齐奋斗

3.环境治理人人有责

4.文明施工杜绝扬尘

5.武威是我家环保靠大家

6.企业要发展环保须先行

7.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

8.治理环境污染共享碧水蓝天

9.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家园

10.倡导绿*出行享受低碳生活

11.减少煤炭使用推广清洁能源

12.优化经济结构改善生态环境

13.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

14.美化人居环境共建绿*家园

15.重拳整治污染实现蓝天梦想

16.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施工

17.治理餐饮油烟污染保护居民身心健康

18.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19.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20.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创建生态宜居城市

篇三: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标语

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标语

1、还天空一片蔚蓝,建济宁*家园。

2、治理大气污染,共建绿*家园。

3、治理环境污染,重现丽日蓝天

4、保持大气不污染,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5、坚定信心,狠抓源头,重拳出击,坚决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

6、蓝天不是垃圾站,废气莫向空中排。

7、让绿水更绿,让蓝天更蓝,这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8、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积极投身治理大气污染行动中来。

9、发展经济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10、加强污染防治工作,共同构建*济宁。

11、千方百计治理大气污染,齐心协力保护城市环境。

12、创蓝天碧水城市福泽你我他,建文明*人居环境惠及千家万户。

13、环境人人护子孙代代福

14、祸从污染起,福自环保来

15、保护碧水蓝天,营造绿*家园

16、当环保卫士,做时代公民

17、保持大气不污染,就是保护你自已。

18、还天空一片蔚蓝,建我*家园。

篇四: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标语

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标语

1、同呼吸、共担当、齐行动

2、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切实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3、科学发展,生态优先,环境改善,环保先行。

4、改善空气质量,提高民众环保意识。

5、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创建生态宜居城市。

7、保护空气,就是保护我们的肺。

8、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乡居民生活质量。

9、大家小家是一家,爱护环境靠大家。

10、整治城乡环境,共建美好家园。

11、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

12、养成良好习惯,共享美好人生。

13、做文明市民,建美好家园。

14、垃圾不乱扔,城乡更卫生。

15、讲文明、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

篇五:大气污染防治标语条幅

大气污染防治标语条幅1.请别乱坎树林,让空气更加清新

2.治理环境污染重现丽日蓝天。

3.同呼吸共担当齐行动

5.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创建生态宜居城镇

6.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切实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7.坚决打好生态环境整治攻坚战,让天蓝水清地绿目标早日实现

8.破坏环境,就是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9.让绿水更绿,让蓝天更蓝,这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10.环境保护,人人有责。

11.大气污染防治标语集锦:

12.向空中排毒气,就是自己杀自己。

13.科学发展,生态优先,环境改善,环保先行

14.下大力抓好生态环境建设,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地绿”攻坚战

15.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16.蓝天不是垃圾站,废气莫向空中排。

17.还天空一片蔚蓝,建我*家园。

18.做美城市增福祉,做强省会添分量

19.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强力推进省会大气污染和水环境治理,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努力改善省会生态环境

20.祖国要*,蓝天要净洁

21.发现环境污染请及时拨打环保举报热线12369

22.保护空气,就是保护我们的肺。

23.坚定信心,狠抓源头,重拳出击,坚决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

24.环境与人类共存,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保持大气不污染,就是保护你自已。

25.环境保护从我身边做起。

26.改善空气质量,提高民众环保意识

27.洁净的空气幽雅的环境是我们共享的,每个人都应对环境保护尽一份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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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防治空气污染

世界上最基本的要素就是空气,人类可以不吃食物一个月而活着,但绝对不可能一分钟不呼吸而活着,因为动植物都需要空气,要不然会因此而无法生存。空气是由氧气、二氧化碳和稀有气体所组成的,稀有气体各有五种,分别是氦、氖、氪以及氡,这五种气体常常拿来被利用,但人类却只能吸入氧气,所以植物会产生光合作用来制造氧气,使氧气不会被用完。所谓空气污染,即指空气有一种或多种污染物,其存在的量、*质及时间会伤害到人类、动物及植物的生命,损害财物,或干扰舒适的生活环境,如臭味的存在。只要是其存在的量、*质及时间足够对人类或其他生物、财物产生影响,我们称其为空气污染物,而其存在造成之现象,就是空气污染。以前,人类都是靠人力或动物的力量来完成事情,由于现代科技愈来愈发达,人类的活动范围、活动种类也就跟着扩大与改变,因此污染问题也就愈来愈严重,最严重的污染有三类,其中一类就是空气污染,空气污染形成的原因:工业污染,交通运输的污染,日常生活中的污染,这些都是空气污染形成的原因;即使天气晴朗时,我们周围的大气也并非如表面所见的明净。空气里充满了看不见的固体、气体和液体等不同型态的物质。但是最后所带来的影响也就变的很多,像是人体健康、植物、金属,建筑以及艺术宝藏等接受到影响,在我们生活的环境中,空气污染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在无影、无声、无息中,逐渐侵入你的肺部和身体上的各个组织,所以空气污染所带来的的影响是相当可怕的。而对气候的影响也相当的严重,因为大气中的二流氧化物、氮氧化物造成的“*雨”现象,二氧化碳造成大气层散热量减少,使地球表面温度上升,形成“温室效应”等,均是对气候产生的影响。最近,人类开始发觉要好好保护大自然,免得又要受到大自然的反扑,于是开始执行防止空气污染的方法,汽车的排气孔定期检查以及选择有装触媒转换器的车辆、将工厂排除来的废气净化或者用其他方式、排气通风使大气能够稀释人们所产生的空气污染、多种绿*植物,这些方法都可以使空气污染减少,而且带来的影响也就会跟着减少,简直是一举数得。空气污染的问题不能忽视,如果在这样继续下去,恐怕我们的地球以后就不行住人了,*河逐渐融化导致海平面升起、臭氧层逐渐消失导致人类生理受损、气候的变化导致农作物减少收成等,这些都是对人类生存有严重的威胁*,我们只有一个地球,我们一定要好好保护它,才能恢复以前美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