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2-17 22:44:18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一、申报管理制度。阳光工程办公室向全县各类培训单位,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项目招标,对提交申请报告、符合纳入培训基地条件的择优确定项目实施单位,上报省、市阳光工程办公室备案。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二、监督管理制度。县阳光工程办公室与各项目培训单位建立行政领导责任人制度,签订任务合同,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项目的培训单位必须规范档案管理并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台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工作进度月报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转移台账,便于阳光工程办公室能及时掌握各单位的进度,了解转移培训情况和监督管理。

三、第一节课制度。各培训单位在培训启动和每期办班时,必须向县阳光办报告,由县阳光办同志到班上对照招生档案核实学员身份、讲解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及国家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意义,将代金券直接发放到农民学员手中,并介绍代金券的使用方法。

四、资金管理制度。财政安排的专项培训补助资金要确保直接让农民受益,不得用于培训单位的基本建设、培训条件建设和技能鉴定开支。具体的资金管理办法依照上级规定另行制定。

五、检查验收制度。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在县阳光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县阳光工程项目的管理事务。对各培训基地进行经常*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限期纠正。项目结束后,对各培训基地的组织验收,项目资料整理归档,迎接省、市级项目验收。对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或造成资金损失将严肃查处。

第2篇: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一: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现实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属矿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包括矿、土、安)的施工项目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管理的责任制,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明确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的内容、程序等。

第二章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第四条按照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达到必备的开工准备条件。

第五条施工单位准备开工时应向建设单位申报开工报告,建设单位派工地代表对开工条件进行考核,所有考核项目全部达到合格后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交付施工单位执行。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开工,必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建设单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工期不予顺延。

第三章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第七条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步骤,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第八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前提条件:

1、设计单位必须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图纸。

2、在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审图,并提出初步意见。

3、在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出席,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一般应在工程开工10天之前进行。

第九条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的程序:

1、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要求、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和施工单位应注意的事项。

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问题和需要解释说明的问题。

3、设计单位答疑。

4、建设单位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5、建设单位负责写出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并经各方签字。

6、图纸会审纪要应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存档。

第十条图纸会审重点内容:

1、图纸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按图纸划分经各级人员正式签署。

2、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3、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能相适应,对现场条件有无特殊要求。

4、预制构件、设备组件及现场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现场施工的实际能力。

5、各*之间及设备和系统施工图设计之间是否协调,例如设备外形尺寸和基础尺寸、建筑物预留洞孔及预埋件与安装图纸要求、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相互关系等。

6、施工图之间、总图和分图之间、总体尺寸与分部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第十一条对会审中有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由原设计单位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提出设计变更,经建设单位签证后交施工单位执行。

第四章施工组织总设计编报与审批制度

第十二条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建设单位会审。

第十三条施工组织总设计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质监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参加。会审后,由建设单位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签字后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设备、机械化程度、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工期。

第十五条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设单位对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

2、符合双方签订的合同书。

3、符合设计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进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论据,并征得设计方代表的同意。

4、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5、符合现场具体条件。

第十六条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1、工程概况,工艺流程,设计与设备特点等。

2、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质量标准及质量控制点。

3、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计图纸交付计划。

4、主要施工机具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5、施工综合进度安排,包括开工、竣工日期、阶段形象进度及施工进度网络图。

6、施工场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图。

7、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计划和保证措施。

8、新工艺和新材料的使用。

9、费用估算及工作量进度。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确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建设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安排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执行。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费用。

第五章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第*条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图纸进行局部变更:

1、设计图纸有差错。

2、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设计条件有变化。

3、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4、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5、施工差错经有关方面批准的处理意见。

6、图纸设计与实际不符以及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须经建设单位签核后方可执行。

第十九条需要设计变更时,必须由要求设计变更的单位提出变更事由,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设计变更。

第二十条设计变更按其*质与大小,分为下列三类:

1、一般小型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下),原则上不增减预算费用,不改变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美观,如图面尺寸差错、材料等代换、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这类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核签、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较大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变化,但不涉及初设审定的原则,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费用,要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这类设计变更由要求变更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签核、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3、重大设计修改(XX万元以上),涉及原初设审定的设计规模、设计原则、结构布置的修改,或涉及总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概算需要调整,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设计变更应按其*质与大小先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之后才允许施工,不得先变更设计进行施工后补办手续。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三条设计变更资料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应妥善保管,后作为竣*料统一归档。

第六章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施工图未经三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会审,不准开工。

第二十五条不按要求提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准开工。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针对*不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予审批实施。

第二十七条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进行试化验的,不准开工。

第二*条施工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

第七章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施工总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总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并满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约用地、文明整齐。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绘制施工总平面图,由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不得在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作为施工场地。如有必要,应由建设单位批准。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要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不得随意乱堆乱排。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要开挖已有道路,中断交通或需要中断水源、电源时,必须提前__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恢复,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建设单位正常生产、生活,施工单位应负责赔偿并予以罚款。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需建设单位提供水源、电源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指定地点和容量连接并应按承包合同的规定交纳费用。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矿区内取土或弃土,应在建设单位指定地点进行。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应由施工单位及时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

第三十六条设置在施工场地的测量标志或永久测量标石,施工单位应予以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后,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所建临时设施应及时拆除,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章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第三*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是为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将质量保证体系贯穿到每个*作工人的工序中,从工程建设内部层层把关,使工程整体质量得到保证。

第三十九条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工作,一般验收项目如下:

1、工程建设工序进行中间环节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验收内容有: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况等。

2、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验收内容有:地基开挖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桩基中桩的位置、数量及制作质量、入土深度、最后贯入度等。

3、埋入结构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的防水层防水处理措施及防腐处理等的施工质量。

第四十条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由各方代表签字。

第四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通知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单位未通知建设单位自行隐蔽,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提出重新开挖检查,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经检查存在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返工处理,不按要求返工处理的,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四十二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别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作为工程文件长期保存。

第八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四十三条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单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全部施工完毕,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质量标准。

2、必须移交的文件、记录等资料完整、齐全。

3、施工现场清理完毕。

第四十四条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签证单,内容包括验收时间,验收意见等。

4、单位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

5、隐蔽工程记录。

6、主要建筑及设施基础沉降观测记录。

第四十五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分为预验收和正式验收。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整理移交全部验收资料,填写竣工验收申请书。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等有关人员进行预验收。

2、单位工程竣工正式验收时,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结果由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十六条正式验收程序如下:

1、确定验收日期。

2、审阅验收文件及记录。

3、审阅预验收的验评结果。

4、检验或抽检。

5、验收总评意见,确定工程等级。

6、验收成员签字。

第四十七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搞好工程决算。

第四*条单位工程一经正式验收,应及时办理移交工程相关图纸资料手续或代保管手续。

第九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五十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十一条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的办法和自理原则。

第五十二条施工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3、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式。

4、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

5、设计变更。

6、结算方式。

7、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

8、争议解决方式。

9、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10、合同的生效方式。

第五十三条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第五十四条允许分包的工程,应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总包合同为准。

第五十五条工程承包单位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完毕并向建设单位交付竣工工程后,合同即告终止。合同终止后,施工单位应遵循诚信原则,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章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管理制度

第五十六条安装工程除满足安装规范和其他制度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安装的准备工作,对各种机电设备安装,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1、各种图纸齐全。

2、具有设备清册及出厂合格证。

3、熟悉安装指南。

4、仔细参阅国家和企业规定的设备安装质量和验收规范。

5、有厂家和厂家委托试验单位对设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能调试结果的报告。

6、使用说明书。

7、基础强度与尺寸要符合规定,环境要满足安装和运输起吊要求,要有能满足安装要求的中间验收。

8、编写具体施工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等。

以上条件具备后,方可申请开工。

第五*条安装的经济技术要求。

1、必须遵守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按计划组织施工。

2、对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如机电设备、升降设备安装、运输设备安装等,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必须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与记录。

4、施工组织设计要符合安全、快速、经济的要求,重大安装项目必须进行工程网络技术优化。

5、必须严格按安装技术规范及设备质量标准要求施工。

第五十九条设备调试管理程序。

1、根据具体设备确定调试要求。

2、找出该设备运行的基本环节和基本元件,确定调试项目。

3、按照被调试设备出厂说明及使用要求,确定调试参数,以确保误差允许值。

4、制定调试方法、程序和使用设施。

5、编制调试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

6、检查各项调试准备工作准备完善后,方可实施计划。

7、整理数据、编写调试报告。报告应包括对设备*能的评价及使用后的意见。并向使用单位提出初步验收申请。

第六十条试运转程序及要求。

1、对安装调试的设备初次验收合格,方可批准组织试运转。

2、为检查和鉴定安装质量和设备*能以及设备之间、系统之间的相互联系与综合能力,在设备与系统安装调试合格后,进行试运转和试生产。在运行前,应检查、核对电源、通讯、水源、风源、气源情况,然后进行空负荷运行。空负荷调试正常后,再带负荷调试。在设备和系统试运行时,首先制定具体的试运转细则,同时还要精心组织,认真检查,严明程序,密切配合,统一指挥。

3、设备试运转正常后,方可办理交接验收手序。

第六十一条交接验收程序。

1、验收组织。为评定设备安装质量,划分其责任,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企划部、安全监察部及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交接验收。其主要职责是:

1)检验单位工程技术档案、施工图、隐蔽工程记录、调试报告及设备清册。

2)对工程标准和安装质量进行抽检与复验,对质量和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编制试运行计划,检查试运转情况。

4)对安装质量进行评定,填写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2、验收终结后,对下列资料应归档:

1)设备出厂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

2)固定资产清单,包括未安装设备和已订未到设备。

3)装配图和随机配件图。

4)基础图。

5)调试记录和调试报告。

6)隐蔽工程记录及实测图。

7)系统图。

8)施工预算及决算。

第十一章奖惩管理制度

第六十二条第对单位工程施工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一、安全

1、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甲方代表责令整改连续通知两次而拒不整改的,视情节处以XX—XX元罚款并责令其停工整改。

2、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根据情节处以XX元以上,XX万元以下罚款。

二、进度

1、未按审定的开工报告规定的日期开工,延期XX日以内,处以XX元罚款;超过XX日,每延期XX天,增加罚款XX元;延期XX日以上者,处以XX元罚款,并解除施工合同。

2、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致使工程进度严重滞后于施工进度计划,处以XX元罚款。

3、未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对公司生产、经营等造成影响的,除严格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外,另处以XX元罚款。

三、质量

1、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但无质量隐患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质量事故,处以XX-XX元以下罚款。

2、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但无质量隐患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只影响观感质量的质量事故,处以XX-XX元以下罚款。

3、对影响使用功能,但无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令施工单位整改外,处以XX-XX元以下罚款。

4、对存在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外,处以XX-XX元以下罚款。

5、工程技术资料和质保资料未能及时编写和完善,或弄虚作假,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除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补上或整改外,并处以XX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罚款由公司工程管理部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和公司财务部,在当月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罚款列专帐作为工程奖励使用。

第六十四条获得省部级“飞天奖”和“优质工程奖”的单位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XX进行奖励;获得国家“鲁班奖”的单位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进行奖励。

第十二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六条未尽事宜,按<中华*共和国建筑法>、<现行施工规范>及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执行。

第六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企划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篇二: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管理是施工阶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企业内部在工程合同的价格控制下依法得到合理利润而开展的管理活动,是施工管理的核心。现在根据我们目前的工程状况及组织架构情况,从几个方面来阐述工程造价有关管理规程。

一、合同合同合同合同管理管理管理管理

从目前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亟待加强,在对强势的建设单位时,已经有很多对施工方不利的条款,施工方应仔细研究分析,也要灵活对待,力求减少经济损失。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论证,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1、总包合同在签约阶段:先由预算部牵头组织项目经理、材料经理,在公司内部进行合同条款的讨论,再由项目经理组织预算部、材料经理与建设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合同条款协商,并把讨论主要问题汇报于严银峰总经理(下面简称“严总”);如果管理层面经过多次努力仍不能解决的问题,再由严总出面与建设单位协商解决。

2、总包合同在实施阶段:预算部和项目经理应对合同主要内容有深入的了解及掌握,相互之间应做到良好的沟通;在每个项目开工时,预算部和项目经理、生产经理、资料员需开会讨论项目的具体*作及注意事项,以做到“防患于末然”。项目经理在生产过程中应贯穿“工程造价”这个主线,也就是生产过程中的“工期、质量、成本、索赔资料”。

3、分包合同,目前仍由项目经理、材料经理实施,但要从形势上及程序上要规范化管理。

二、工程造价资料管理工程造价资料管理工程造价资料管理工程造价资料管理

工程造价资料,是工程竣工结算的基本条件,也是造价产生的重要依据;施工企业人员必须重视这个工作。在审计结算时,建设单位及审计单位只根据竣工图及资料来进行审计活动,不会根据实际*作来进行审计,他们要的就是依据甚至是咬文嚼字,否则很难算到。

1、施工方案施工前,要结合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自身的机械设备、施工经验、管理水平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编制一套切实经济可行的施工方案。该施工方案是工程实施的行动纲领,是竣工结算的依据之一。现从在施工的几个项目中总结,编制施工方案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1土方工程;挖土(若有几次翻驳需写出)、运土(运土公里数)、填土的具体过程,土质的情况介绍;

1、2大型机械的使用名称及数量;1、3施工平面布置图,包括塔吊与人货电梯的布置个数;

1、4二次结构的预埋或种植钢筋(最好写种植钢筋)、受力钢筋主筋的连接形式(细钢筋最好写电渣压力焊或直螺纹连接);

1、5砼面及加气砼面刷界面剂一道;施工方案在初稿出来后,需及时交予预算部看,沟通之后再交与监理单位。

2、图纸会审图纸会审,在施工企业管理工作中,也应当做重要工作来抓;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谈任何要求都很难,而把问题在图纸会审中给予认可,则相对容易些,施工企业技术人员应抓住机会尽可能提出对自己有利的施工作法,包括结构调整。这里主要提醒以下几点:

2、1地下室砼抗渗:是否包括顶板及内墙、是否写“掺”膨胀剂;

2、2工程预制管桩的砼填芯深度:因图纸只写按图集,而图集的砼填芯深度是1~2m,这就需要明确具体深度;

2、3二次结构的预埋或种植钢筋(最好写种植钢筋)、受力钢筋主筋的连接形式(细钢筋最好写电渣压力焊或直螺纹连接);

2、4二结构的设置,包括构造柱、圈梁、过梁、窗台梁、腰梁、止水带及砖垛<120mm(300),在图纸表达较为完整的情况下,最好写执行“江苏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05;

2、5挑檐及挑出墙面砼构件模板是否能方便拆除,否则就提改用其他作法(一次*摊销一般设计院不管);

2、6砼面及加气砼面:刷界面剂一道;

2、7砼楼地面描述要完整:随捣随光、按规定留设分格缝;

2、8内外墙涂料、乳胶漆面,应注意是否写明满批白水泥腻子二道;

2、9成品烟道、成品塑料滴水线是否有注明;外墙保温水泥砂浆刮糙层

2、10建筑作法是否完善;包括地下室、地上部分的室外、室内地坪、内墙及顶棚是否分部位分不同作法描述清楚;

3、工程联系单、技术核定单在工程生产过程中,由于图纸的不完善及建设单位、分包单位的繁琐复杂*、每个工程的特*,必定会产生工程联系单、技术核定单;工程联系单分为建设方与施工方分别发出的。这些单子也构成结算的主要依据。

3、1技术核定单,相对简单些,由设计院发出;而工程联系单,相对复杂些,要多分析多研究。

3、2由建设方发出的联系单,施工方应该及时跟进,是直接按联系单实施,还是不便实施,若是不便实施,需及时回复,以免责任在我一方。

3、3由施工方发出的联系单,需有专人负责;在联系单管理上,必须编号,每次发出的单子,都必须有监理方、建设方人员在签收本上签字,同时施工方资料员留备份一份(因为建设方的回复时间都很长)。

3、4施工方的联系单描述要灵活、要相对完整;描述的原则,一有利于施工生产,二有利于结算;三能够不担当过错。总之,以经营管理为中心,以节约成本为目的。

3、5根据我司目前人员情况,联系单内部流程:项目经理(资料员)写好→预算部与其沟通并修改→资料员→登记上报监理、建设方,项目经理(资料员)在上报以后,得及时跟进催促(按合同规定14天内必须回复)。若1个月左右还没回复,施工方应发函或在工程例会上继续提出(不论哪种形式,要以文字方式表达),在结算发生纠纷时,使施工方不至于处被动地位,至少有依据争辩。

3、6联系单必须由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合同指定人)签字并加盖“建设单位公司公章”,方能成立有效。

4、签证单签证,也成索赔,是构成工程造价的重要要部分。索赔是建立在合同的基础上,这就要求项目经理和预算人员对合同基本条款及涵盖内容有较深入的了解,认真细致地发现和寻找索赔机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灵活对待。

4、1工程索赔分为费用索赔、工期索赔。两种索赔同等重要,工期索赔表面上看仅是对工期延长的要求,实际上它也和造价紧密相连,由于材料价格的极不稳定,且合同结算条款中一般规定“材料价格取定,按施工期间平均值”,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对待“施工期间”的范围。

4、2签证单,需有专人负责,及时发出索赔意向(根据合同里规定时效*);在签证单管理上,必须编号,每次发出的单子,都必须有监理方、建设方人员在签收本上签字,同时施工方资料员留备份一份(因为建设方的回复时间都很长)。

4、3施工方的签证单描述要灵活、要相对完整;描述的原则有利于结算和能够较顺利的签下来。

4、4根据我司目前人员情况,签证单内部流程:项目经理(资料员)写好→预算部与其沟通并修改→资料员→登记上报监理、建设方,项目经理(资料员)在上报以后,得及时跟进催促(按合同规定14天内必须回复)。若1个月左右还没回复,施工方应发函或在工程例会上继续提出,这在结算发生纠纷时,使施工方不至于处被动地位。

4、5签证单必须由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合同指定人)签字并加盖“建设单位公司公章”,方能成立有效。

5、开竣工时间工程必须有完善的开工时间、主体封顶时间、竣工时间(我方已完成,不包括分包单位是否完成)相关资料;这些资料在报给建设单位时也需经过项目经理、预算部审查后再报与建设单位。

三、工程进度款管理工程进度款管理工程进度款管理工程进度款管理各项目工程进度款须及时按合同规定报与建设单位

1、由各项目经理具体负责申报工程进度款,同时将申报“工程进度款”复印件给预算部一份;工程进度款的跟进由项目经理(材料经理)负责。

2、若建设单位在超过合同规定一定时间(1个月左右)还没支付工程款,施工方应发函或在工程例会上提出。

3、建设单位的每次付款时间及额度(可用付款支票的复印件)由项目经理交与预算部一份,预算部据此汇总,将来用于结算的纠纷(说明建设单位违约)。

四、成本控制成本控制成本控制成本控制管理管理管理管理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是整个施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它关系到施工项目是否盈利。在工程总价承包的情况下,成本越低,盈利越高。成本控制是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一起同步地进行,成本控制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间接费用。1、我司目前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主要由项目经理和材料经理共同把握,在人工使用方面应采取合理进行劳动组织,在机械使用方面应充分利用现有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机械的进出场时间,合理调度和充分利用,减少设备的闲置。每个项目,应采取*成本核算(周转材料、机械设备综合计算)

2、材料费约占整个费用的60%~70%,节约材料,建立完善的采购和收发料制度十分必要。混凝土、钢筋、砖砌块大宗材料,工地实际采购数量应与预算部门计算的预算量相互检查,保证数量的准确*。

五、预结算管理预结算管理预结算管理预结算管理

随着建筑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施工企业为了占领市场,承包到工程项目,往往以低价中标签订合同。然后靠对工程精心施工,降低成本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而降低成本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施工预算的管理。工程预结算管理始终贯穿于整个建设项目工程全过程,自工程招投标开始,至整个工程竣工结算为止。

预结算工作以预算部为主,项目经理和资料员配合。1、工程开工时,预算部需提供每个项目的预算,因我司目前承接的主要是土建及部分安装,土建部分可以分为主体结构和其它两部分,到主体结构封顶阶段,土建主体部分预算,再随实际施工期间调整材料预算价格(注意工期不能拖久,否则无意义)。这样一方面利于项目成本的控制,另一方面有利于将来结算的预期控制及资金的计划安排。

2、施工过程中,预算人员必须与施工技术人员、材料机械人员密切结合,互相了解,出现的问题可以随时与项目经理、材料经理沟通,及时改正、准备有利于施工方的基础资料。要加强索赔意识及熟悉索赔程序,实施索赔并跟进。

3、竣工结算时工程造价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结算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工程的利益。

3、1收集整理编制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是做好竣工结算工作的基础。任何一个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相关资料为依据,工程任务完成与否要以施工图和竣工图为依据,工程的工期、成品质量、材料价格、费用的结算方式等要以工程承包合同、相关协议、补充协议为依据。

3、2绘制竣工图,一定不能遗漏,要全面完整;所有资料如图纸会审、技术核定单、工程联系单、签证单要完整且必须要有建设单位签字盖章。主体结构的“砼配合比通知单”、工程例会(重要部分)、工程进度计划表均需交与预算部。

3、3预算人员根据完整的资料进行结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人员沟通,最终结算稿时上报严总,必要部分与项目经理、材料经理沟通;同时与预算做对比分析,以便杜绝问题和为其它工程的开展提供有益帮助。

六、其它其它其它其它管理管理管理管理

1、安装工程的管理安装工程结算主要取决于材料价格;我方现承建的雅都广场、滨河名墅、豪门府邸三个项目均有普通的水电安装工程,建设单位都要求施工方报材料品牌,但施工方一旦报材料品牌并经过核价,在价格方面利润就微乎其微,所以在安装材料管理方面需要项目部与预算部的密切合作。安装材料的原则:灵活处理,若建设单位一再给我们提出报送材料品牌及核价,就适当报些材料(权重较小的材料),若建设单位抓的不紧,就拖延;另建议工地用安装材料是否考虑几种品牌搭配,取较好的品牌做进资料里,结算时由预算部提供给审计方

2、钢筋下料单项目的钢筋下料单应完整保存,尤其是即将开工的“豪门府邸”,须分栋号(每种房型选一个做典型代表)完整保存并交与预算部。

3、工作的移交项目经理、预算员、生产经理、技术员、资料员在离开本公司时,工作应按规定移交,移交完毕后再转至财务部结算*。

[篇三:工程项目管理的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每位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关系着企业的兴旺和发达。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形成网络管理。

2、认真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和*作、换岗及特殊工种培训和教育,凡未经入场教育考核登记注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持有用火证。

4、进入施工现场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作规程*作,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高空作业需系好安全带,严禁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和运料的吊笼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

6、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临边的交通路段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严禁触摸非本人*作的设备、电闸、闸门、开关等,拒绝违章作业。

8、现场使用机械、临电要有设计方案,技术交底要详细,验收手续要齐全,重要设备设专人管理,维修设备必须拉闸、断电。

9、大型机械、塔吊、电梯安装要有设计和详细交底,司机、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服从信号工的统一指挥。

10、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安全设施、严禁他人随意拆除和移动,拆除和移动安全设施、设备造成事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预防火灾和各类案件的发生,保证集体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贯彻执行好<中华*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把消防保卫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保卫组织结构,义务消防队及应急组织和各岗位、各部位、各工种防火,治安岗位责任制。

2、现场设警卫室,配备足够的护场巡逻警卫力量,并做好值班记录。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请到吸烟处,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明火,现场有明显的消防标志、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持有用火审批手续,有灭火设施和看火人员。

4、工地的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领退手续,油漆、稀料等按规定分开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重点部位严禁烟火,木工房(棚)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内存木料最多不得超过三日的使用量,*作地点的易燃废品(碎木料、刨花、锯末等),当日清到指定的安全地点。

6、施工现场配足灭火器及设施,专人保管,定期维修保养,保持灵敏有效(高层以上标准设消防竖管)严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7、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男女混居,看黄嫖赌,盗窃公私财物等不良行为。

8、在生活区暂处证需要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住宿或做临设,严禁使用电炉、大灯泡等电热器具和乱拉接电线等违章用点行为。

9、外部施工队伍(新进场班组或未成建制的)及外来人员入场,需进行认真审查登记,注册后办理暂住等进场手续,严禁雇佣童工(五种人)等非法用工,经消防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

10、以上如有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项目<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实施细则>、<施工现场奖罚条例>、<生活区管理制度>有关条款处理。

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过程质量责任重于泰山,为了国家和用户高度负责,为了是设计文件,施工标准,合同约定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质量,工程品质功能和使用价值,特制定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如下:

1、按照企业iso9002质量标准运行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质量责任制,强化管理,责任到人。

2、认真搞好项目施工人员质量管理教育,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颁发的保证工程质量的程序、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明确项目质量目标,标准要求,抓好职工培训,争创优质工程。

3、努力学习,推广使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施工手段,优化工艺提高功效,全面推行样板墙制度,以点带面,确保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对“四新”技术,明确重点,详细具体,注重可*作*。

4、在认真搞好图纸会审,精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加强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审查)管理,加强技术复核工作,强化组织技术交底,强化积累技术质量的全面、科学、准确、及时。

5、控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建材的质量,严格选择分包商,通过对其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和售后服务等质量保证能力,信誉调查以及产品质量的实际检验评价,各供方之间的比较,最后中和评价,选定工作关系,在使用前严格进行1书面检查2外观检验3理化检验4天无损检验等四种检验,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6、实施工序质量*,通过对工序活动条件(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等)和工序活动效果(即工序的过程标准)两个方面*,通过管因素、管过程,从而实现工程质量从事后检查过关、转向事前、事中控制。

7、及时准确留存质量过程成果,如砂浆、砼试块,钢筋焊接等施工过程试件,必须及时做好,专人养护、专人送试,及时留档。

8、组织施工质量检验,强化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工序(俗称质量三检)和*检查(施工组项时检查,项目部每月两次综评验测)工程隐蔽验收、工程预检、基础和主体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实施工程质量优质优价,班组个人奖罚分明,兑现整改坚决及时。

9、从施工顺序和防护措施两个主要环节入手,加强成品保护,按正确流程施工,不颠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按正确的施工方法,保护方法保护好前道工序产品质量。

10、坚持竣工标准,做好售后服务,坚持竣工内容,标准,通过内容分层次自检解决全部遗留,整理好竣工质量,实现工程竣工质量目标,售后服务体现工程质量,坚持24小时内处理好质量投诉,并按季节*,技术*,保修期满三中形式积极主。动回访用户,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完善,推动工程质量的提高。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做好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如下:

1、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标准,建立环境保护自我保证体系。

2、高层或多层建筑在清理施工垃圾时,必须搭设封闭或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

3、水泥和其他易飞物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不得露天随意堆放,运输时防止遗撒飞扬。

4、指定撒水降尘制度,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疗养区和易产生扬尘的季节,要采取撒水降尘措施,拆除旧有建筑时,应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

5、搅拌设备上,应安装喷雾降尘设备,降尘装置如损坏,应及时修复。

6、进行现场搅拌作业的,必须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并及时清理,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污水严禁流出施工区域。

7、施工中易产生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应做封闭式遮挡,安装消声设施和限制作业时间降低噪音污染。

8、晚22、00至6、00禁止进行超过国家燥声限值的作业。

9、严格控制人为噪声,夜间卸料要轻拿轻放严禁大声喧哗。

10、现场存放的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用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工作,保证现场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度。向*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器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做好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建立工程竣工工程临电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项目部应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7、健全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作、监护及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措施。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严禁无证上岗。

施工现场治安综合管理奖罚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健全工地治安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的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此制度:

1、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己所在单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2、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者要分清动手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处以50-300元的罚款。对团伙*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移交*机关处理。

3、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以*为借口的变相*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博程度大小,一律没收其赌具、赌资,并视情处以50-500元的罚款。

4、为了确保工地内和生活区的用电安全,全体职工都不得使用电炉,否则,一经查实,电炉没收,并视态度好坏处罚款50-500元。

5、严禁使用钢锯条等土制品接电烧开水,违者,一经查实,处以当事人罚款100-500元,若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6、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工程部批准后,由工程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20-2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7、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给当事人处罚20-1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8、在新建高层及多层楼梯间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灯泡,除本工地固定电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摘取,违者每次处罚款200-500元。

9、每个职工都要爱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部门处理并逐出工地。

10、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或个人用具,违者视情处罚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1、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设施,破坏工地*及安全防护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500元,情节恶劣者,移交*机关处理。

12、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尽力,如与工地外社会上的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机关处理。

13、本工地职工无论是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遵纪守法,如在工地外社会上违法乱纪,兄弟 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工地的有关规定作相应的处罚。

14、全体参施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地墙、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设备、各种管线及其它成品,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况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机关处理。

15、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10-50元,损坏者赔偿,态度较差者视情重罚。

16、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在宿舍内煮饭炒菜,卧床吸烟,违者每次罚款30-100元,或视情处罚。

17、严禁在男(女)大宿舍内男女混住,甚至过夜,违者当事人罚款每次20-50元,造成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

18、要保护楼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楼内随地大小便,违者小便每次罚款10-30元,大便每次罚款5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态度恶劣严加惩处。

19、禁止随地乱倒剩饭剩菜及其它废水、废物,严禁在阳台或窗口往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罚款20-50元,态度恶劣者加倍处理。

20、家用电器,如电炒锅、电饭锅、电水壶、电热杯、热得快等,未经审批,严禁使用,擅自使用者发现后,视情处罚款50-200元,并没收其电器用具。

21、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出入工地,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22、临时来本工地探亲访友人员未经门卫许可,私自进入的被访人应及时把来访人带到门卫登记,办好手续后再进入,否则一经查实,视情处被访人罚款20-50元,或视情处理。

23、家属及未成年儿童,原则上不予进场,特殊情况要求进场者,必须由法定监护人上报安全监护书或保证书,经工程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本工地。否则视情处罚或责令其退场。

24、班组长应模范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职工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25、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入场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

26、各班组长必须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地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27、班组长如触犯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另处罚款30-100元,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者,呈报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8、对检举揭发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视情严加惩处或开除出场。

29、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功人员,项目部要按其功绩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

30、奖励细则:

(1)抓获破坏*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2)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计发。

(3)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价值的50%(以新品计价),不足20元的以20元计发。

(4)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内外墙,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奖励100元或视情奖励。

(5)对在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中,遵章守法表现突出的班组和个人,在工程竣工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安全管理奖罚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10元/人次,不扣帽带5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对违者第一次教育、第二次罚款5元、第三次以上每次罚5-50元。

3、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对违者每次罚款50-100元,同时令其离开施现场。

4、穿拖鞋、赤脚、赤膊上岗*作者罚款10元/次。

5、高空作业所用材料工具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包、箱,上下传递物件,严禁抛掷。否则见一次违章处以20-200元的罚款;造成伤害事故的责任均由违章者本人负责。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者,处以每处200元罚款。造成后果当事者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的相关责任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15-3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20元/次。

9、在施工现场、宿舍区设置的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非消防禁用。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300元罚款,并赔偿所有损失。

10、团结工友,关心他人,严禁打架、斗殴。否则见一起打架、斗殴事件罚班组2000元;造成伤害他人的责任有班组长和当事责任人承担,并与肇事者解除合同,将其开除出施工队伍,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1、不按*作规程*作机具、不听整改指令的,处以50-100元的罚款。违章*作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其班组和本人负全部责任。

12、职工安全罚款次数和金额累计最多的班组,班组长将受到管理不力处罚,罚款为500—10000元。

13、班组长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

14、检查人员对违章人员的违章行为,采取现场拍照取证,按项目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开具罚款通知单,交财务科实施,在当月施工队进度款或劳务费中扣除。

15、对在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中,遵章守法表现突出,且没有被处罚过或是被处罚次数和金额较少的班组和个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质量管理奖罚条例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企业以质量取胜”。为了搞好工程质量,使工程顺利施工,特制定以下管理处罚条例。

一、工程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应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质量交底。未经交底致使班组盲目施工,并造成返工的,将追究有关人的责任;班组长接到交底,应及时按交底内容向每位职工进行岗前教育,并做好记录。

二、每位职工*作必须严肃认真,细致负责,严格按广东省质量验收规范*作,每天由工程质量员、施工员进行检测验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按以下条例进行罚款。

1、砼浇捣需指定专人浇捣,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每出现一处处以10-500元罚款,严重造成返工者,浪费材料由班组或个人承担,每层不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奖励10-500元。

2、有炸模现象由木工班负责凿平,每出现一处罚款20-500元,炸模严重而造成砼浪费,浪费的材料由班组支付人工费和材料费,截面尺寸不符合标准罚款5元/处。

3、钢筋取料加工出现尺寸不符合而造成材料浪费罚款200元;钢筋保护层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绑扎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绑扎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15元,焊接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弯起点偏移要求每处罚款6元,网眼尺寸箍筋大小、间距不合要求罚款每处10元。

4、砌砖工程出现同缝、瞎缝现象每处罚款5元,漏放拉接筋罚每处5元,留槎方法及部位不符合要求每米2元,墙面砂灰光洁,砌砖湿度达规范指标。落地灰清扫不干净,否则见一例罚20元,量大加罚。

5、抹灰工程垂直度、平整度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罚款5元/处,楼地面找平层平整不符合要求5元/处,空鼓10元/处,*阳角要垂直,踢脚线平直,砂浆当天要用完,返工材料及人工损失自负。

6、每天检查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达不到90%者,对班组长进行处罚。

7、各班组粉刷,砌筑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严禁隔夜拌和使用,如发现一次罚100元。

三、质量员要求返工重做的项目,班组必须返工。造成材料、人工浪费和工期延误,一切费用由班组或个人承担。

四、罚款处理由质量员现场拍照取证开具罚单,交财务科实施,从班组当月进度款或劳务费中扣除。

五、对在项目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质量被评定的优良的班组和表现突出的个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工程质量专项奖励。

[篇四: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属工程监直接领导下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为明确本部门内各项职能,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展开,在公平、公证的原则下,特制度实施本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制定并实施工程部管理制度。

二、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部组织制度

①工程部衽部门经理领导下的*工程师负责制;

②工程部根据建设项目需要,可设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土建*工程师两名、安装工程师两名、资料管理员一名。

2、工程部会议制度

①工程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室制度(怡和?星*项目定在星期五上午8:30)与定期会议相结合,根据工期、质量目标设专题会议;

②组织工程部与监理方定期现场办公例会制度(暂定星期五上午9:00),班前会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

③积极参加监理例会制度(星期一下午3:00)及不定期监理例会。

3、检查制度

①要求*工程师会同监理相应*及施工单位技术、施工员于上午、下午对施工作业点巡查各一次,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漏点处罚:每日每点50元(特殊情况或有其它工作除外);组织周小查,由工程师负责人与监理方负责人及各*工程师会同施工方负责人共同实施检查(暂定星期一上午9:00),组织月大检查或分部分项检查。请公司及管理人员参加,建立评比标准,进行现场讲评,及时组织竣工工程初步验收;

②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文字形式提交有关各方签认;

③工程部各岗位实行书面总结、计划,分周报、月报及分段目标报告制;

④写出管理日志,注明当日巡查情况及时间,记录工程会议检查事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实施,并不定期对其抽查。

三、工程部岗位责任制

1、工程部经理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经理直接对公司工程总监负责,接受总监领导;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产计划及总结,协助制定项目目标、协调内外关系;

③组织起草审查招标文件、评定招标文件、拟定发包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④组织参与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资金需求计划的制定和初步审查;

⑤主持甲方、监理定期周例会、月检查、分部分项检查,参与监理周例会;

⑥组织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

⑦将工程师报上的与施工单位来往的信函、文件等在24小时内报总经理,并在48小时内完成。

2、*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工程师对部门经理负责,接受部门经理领导;

②起草并保存与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信函及各种法律文书,并在24小时内上报经理;

③组织项目施工审批所需资料;

④起草招标文件,拟定招标程序,参与评标,完成*技术协议条款;

⑤进行施工现场工程量的统计、审核,并配合审算部进复核;

⑥组织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⑦组织对于隐蔽工程的验收,并确保所记录的资料的真实、完整;

⑧工程点的巡查工作应在48小时之内完成;

⑨组织起草变更、签证文件;

⑩审查批复施工方作业计划、预结算资料及相应业务应在24小时之内完成;批复质量整改措施及各方工程联系单,在24小时完成。

3、工程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①公司文件资料(含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在四小时内传达到部门岗位人员,根据相应文件内容传达到相关单位;

②合同文件,凡由工程部负责签订的合同,必须确认合同方法律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据合同,图纸由工程部统一发放,相关*工程师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工程部,以备存档或满足其它需要;

③设计院、总工办签署的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及*工程师;

④*工程师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审查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工程项目部考核制度

一、奖励制度:

(一)嘉奖(a类):

奖励个人50元至200元,与当月个人薪金一并发放;

1、对改善部门管理,提高业务水平提出合理化

第3篇: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制度提要:文件信息管理是现代管理制度中的重要一环-信息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将大大提高信息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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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制度

1、文件与信息沟通管理

报告文件执行国家、省、市建委关于实行监理制度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监理规程>

规定的程序和内容要求-填写施工报表。

**按进度部位向业主方呈报阶段*<施工报告>

2、会议

**按照<工程建设监理规程>参加监理例会。

**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方案研讨会、技术协商会。

**根据进度部位组织综合交底会。

**以月为周期组织生产例会。

**以周为周期召集调度会。

3、网络

**设局域网-连通现场与业主、监理的计算机-每日发送网页日报。

**将全部施工文件制成电子版文件-供检索调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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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件信息管理

**文件信息管理是现代管理制度中的重要一环-信息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将大大提高信息处理的效率和质量。同时-科学有效的信息处理系统也将能够很好的保障信息在管理运作过程中的顺畅与安全。

针对于本工程总承包管理中施工环节多、涉及面广的特点-我们参照多年管理中的成功经验-设计了一套科学、高效的文件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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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工程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一、 工程会议制度

(一)图纸施工审查及技术交底会

工程开工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部门参加图纸施工审查及技术交底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发给各有关单位;监理部成员、施工单位项目部成员要求全部参加会议。

(二)工程例会

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总监主持召开工程例会。工程例会参加单位及人员包括:总监及有关监理人员、业主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质检单位、设计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的人员参加,工地例会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各施工单位在例会前,应按照监理部要求编制计划,报监理、建设单位备案;

2.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当下达的工程计划未完成时,相关施工单位应对未完成计划的原因进行分析和说明,并提出相应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对项目资料的齐全、完整情况进行检查;

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其他有关事宜。

二、 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规定

(一)工程变更程序:一般工程变更由提议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申请,经建设、设计、监理单位三方协商一致后,分别在<工程变更单>上签字认可,由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变更;重大工程变更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由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变更。项目管理人员要从严控制设计图纸的变更,避免发生决算超预算现象及施工单位谋取不合理利益。

(二)<工程变更单>填写的内容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要求,做到表述准确、图示规范,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必要的附件等内容。

(三)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造价调整,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

三、 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

(一)各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工程计划、实际完成情况及工程合同规定,计算和申请月度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审批

程序办理,付款额应与月度实际完成并经计量确认的工程量相一致,且最终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付款比例。

(二)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实行申请制度,由各施工单位按当月实际完成并经计量的工程量,根据合同条款编制<月度工程量报审表>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当月25日前报监理部。监理部审核后转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最终审定后支付工程进度款。

(三)月度工程进度款支付材料:

1.本月已完成的工程量清单,具体包括合同工程量、当月完成量、累计完成量等。监理单位对工程量进行审核,并符审核意见;

2.项目资料情况检查表。由监理公司对项目部的资料是否齐全、完整进行检查,并确认。凡企业应具备的工程资料未跟上施工进度的,监理单位不得签发工程款支付申请;

3.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需暂扣进度款时,由监理部提出扣款额度,报建设单位审定后实施;

4.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或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时,当月进度款停拨;

5.工程价款结算单必须经项目经理、总监、现场代表、建设管理部门审核人、技术负责人、财务部门审核人、项目法定代表人等签字,方可支付工程款。

四、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一) 各施工单位依据合同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实现工期目标。

(二) 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必须及时报监理审批。审核内容主要为是否符合合同工期目标,施工人员、技术、机具是否满足,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是否得当。

(三)项目经理是工程施工进度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及时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并组织劳力进场施工,并接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四) 项目部应建立全面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工程日志、工程实际与计划进度对比图,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及时采取进度调整措施。

(五) 施工进度管理必须以保证施工质量为前提,坚决杜绝以抢赶工期为由,放松或牺牲工程质量的现象发生。

(六) 项目部每2天组织召开例会,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以及劳务分包相关人员必须参加,研究分析影响进度的主要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方执行。

(七)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由于分包单位原因导致工期拖延的惩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约定给予处罚。

(八)项目部要提前编制材料供应计划,严格按照材料供应计划控制材料进场时间,并考虑施工强度和供货周期。

(九) 监理单位要及时检查工程进度情况,深入一线,掌握一手资料,提出合理化建议,检查、督促进度计划的实施。

(十) 建设单位要积极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界条件,减少外界因素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五、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1。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

2。在项目划分工作程序: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项目法人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相应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3。在施工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规定: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评定由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核定、质是监督机构核备(定)。

4。外观质量评定工作,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管理运行单位组成外观质量评定组评定,评定结论由项目法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二)水利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

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施工质量评定表(以下简称质评表)填表基本规定:质评表表尾都是要签名盖章的,单元工程质评定表的表尾只签名,施工单位由负责终验的人员签字。如果该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 则单元(工序)工程表尾由分包施工单位的终验人员填写分包单位全称,并签字,监理单位,由负责该项目的监理人员复核质量等级并签字,重要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设代、项目法人现场代表要签名,表尾所有签字人员, 必须由本人按照*上的姓名签字,不得使用化名,也不得由其他人代为签名(签名时应填写填表日期)。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签名人员要审查是否是施工单位的终验人员,项目法人要对监理单位签名人员审查是否有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书,质量监督站要抽查表尾签名人员的真实*、合法*。

(三)*对水利工程的质量实行监督的制度

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

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体系。

2。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对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3。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以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做好监督抽查后的处理工作。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未经质量核定或核定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不得交验,工程主管部门不能验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4。根据需要,质量监督机构可委托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单位,对水利工程有关部位以及所采用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抽样检测。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是全国水利系统的最终检测。各省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数据是本行政区域内水利系统的最高检测。

5。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勘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及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应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做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水利行业质量监督机构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进行监督。

6。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项目法人、监理、勘测、设计、施工单位以及工程其他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物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公布,并书面通知有关单位。

六、 项目法*量管理

(一)项目法人应根据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规定依法设立,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

(二)项目法人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特点,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通过资质审查招标选择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实行合同管理。在合同文件中,必须有工程质量条款,明确图纸、资料、工程、材料、设备等的质量标准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

(三)项目法人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根据工

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

(四) 项目法人在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五)项目法人应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签证。

(六)项目法人应对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抽检过程进行督促检查,对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核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认定。

七、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

(一) 监理单位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依照核定的监理范围承担相应水利工程的监理任务。监理单位必须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监理资格质量检查体系及质量监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水利行业法规、技术标准,严格履行监理合同。

(三) 监理单位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向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派出相应的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项目要求。监理工程师上岗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一般监理人员上岗要经过岗前培训。

(四) 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参与招标工作,从保证工程质量全面履行工程承建合同出发,签发施工图纸;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指导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和工程验收工作。

(五)监理单位应根据<单元工程评定标准>和抽样检测结果复核工程质量。其平行检测和跟踪检测的数量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或合同约定执行。

八、 设计单位质量管理

(一)设计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担勘测设计任务,并应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等级及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

(二) 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过程质量控制,健全设计文件的审核、会签批准制度,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

(三)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工程勘测设计技术规程、标准和合同的要求。

2、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

3、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有关规定要求,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工程质量、安全需要并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四) 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优化设计,解决有关设计问题。对大中型工程,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立设计代表机构或派驻设计代表。

(五)设计单位应按水利部有关规定在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中,对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见。

(六)设计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设代组,要参加项目法人组织的项目划分研究,参加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单元工程的联合验收,参加外观质量评定,参加质量事故及缺陷的检查、原因分析等质量工作。

九、施工单位质量管理

(一) 施工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任务,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

(二) 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

(三) 施工单位不得将其承接的水利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进行转包。对工程的分包,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并对其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向总包单位负责,总包单位对全部工程质量向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分包必须经过项目法人的认可。

(四)施工单位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质量责任制。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量检验工作,认真执行[三检制",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五)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项目法

人及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接受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处理。

(六)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工程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并应向项目法人提交完整的技术档案、试验成果及有关资料。

(七)<验评规程>4 施工质量检验规定:

1、承担工程检测业务的检测单位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其设备和人员的配备应与所承担的任务相适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2、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中使用的计量器具、试验仪器仪表及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并具备有效的检定证书。国家规定需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经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认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或其授权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3、检测人员应熟悉检测业务,了解被检测对象*质和所用仪器设备*能,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参与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资料复核的人员应具有工程师以上工程系列技术职称,并从事过相关试验工作。

4、工程质量检验项目和数量应符合<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

5、工程质量检验方法,应符合<单元工程评定标准>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

6、工程质量检验数据应真实可靠,检验记录及签证应完整齐全。

7、工程中如有<单元工程评定标准>尚未涉及的质量评定标准时,其质量标准及评定表格,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按水利部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及报批。

8、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督等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施工单位自检*质的委托检测项目及数量,按<单元工程评定标准>及施工合同约定执行。对已建工程质量有重大分歧时,应由项目法人委托第三方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单位进行检测,检测数量视需要确定,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堤防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单位进行抽样检测,工程质量抽检项目和数量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定。

10、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实行见证取样。见证取样资料由施工单位制备,记录应真实齐全,参与见证取样人员应在相关文件上

签字。

11、工程中出现检验不合格的项目时,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原材料、中间产品一次抽样检验不合格时,应及时对同一取样批次另取两倍数量进行检验,如仍不合格,则该批次原材料或中间产品不合格,不得使用。

(2)单元(工序)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按合同要求进行处理或返工重做,并经重新检验且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3)混凝土(砂浆)试件抽样检验不合格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相应工程部位进行检验。如仍不合格,由项目法人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

(4)工程完工后的质量抽检不合格,或其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验收或后续工程施工。

(八)施工单位应依据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结合<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及数量全面进行自检,自检过程应有书面记录,同时结合自检情况如实填写水利部颁发的<质评定表>。

十、建筑材料、设备采购的质量管理规定

(一)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由采购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

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单位具有按合同规定自主采购的权利,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

(二)建筑材料或工程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3。产品包装和商标式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4。工程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5。实施生产许可证或实行质量认证的产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许可证或认证证书。

十一、工程保修制度

水利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般不少于一年。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在合同中规定。

工程质量出现永久*缺陷的,承担责任的期限不受以上保修期限制。

水利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原施工单位承担保修,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部分 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质不同分为法人验收和*验收两类。

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法人验收是*验收的基础。

*验收是指由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的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二、工程验收的基本规定

(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依据是: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2、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3、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4、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5、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6、法人验收还应当以施工合同为验收依据。

(三)验收主持单位应当成立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同意。

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当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载并签字。

(四)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协商确

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但是,半数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的,法人验收应当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验收应当报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五)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对工程验收不予通过的,应当明确不予通过的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处理有关问题,完成整改,并按照程序重新申请验收。

(六)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应当提交真实、完整的验收资料,并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三、工程验收的监督管理

(一)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水利部授权,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对项目的法人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组建项目法人的,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由地方**组建项目法人的,该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

四、法人验收

工程建设完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合同工程,或者中间机组启动前,应当组织法人验收。项目法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增设法人验收的环节。

项目法人应当在开工报告批准后60个工作日内,制定法人验收工作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施工单位在完成相应工程后,应当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法人经检查认为建设项目具备相应的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法人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等参建单位以外的代表及专家参加。

项目法人可以委托监理单位主持分部工程验收,有关委托权限应当在监理合同或者委托书中明确。

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未经核备的,项目法人不得组织下一阶段的验收。

单位工程以及大型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定;未经核定的,项目法人不得通过法人验收;核定不合格的,项目法人应当重新组织验收。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核定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

项目法人应当自法人验收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制作法人验收鉴定书,发送参加验收单位并报送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法人验收鉴定书是*验收的备查资料。

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单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项目法人应当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的有关交接手续。

工程保修期从通过单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之日算起,保修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五、*验收

(一) 验收主持单位

1、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单位主持阶段验收。专项验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建设的流域控制*工程、流域重大骨干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

(2)水利部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地方项目,以*投资为主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以地方投资为主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省级**(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或者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

(3)地方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会同省级**或者有关部门共同主持。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报告的批准文件中明确。

3、*验收所需费用应当列入工程投资,由项目法人列支。

(二)专项验收

1、枢纽工程导(截)流、水库下闸蓄水等阶段验收前,涉及移民安置的,应当完成相应的移民安置专项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移民安置以及工程档案等专项验收。经商有关部门同意,专项验收可以与竣工验收一并进行。

2、项目法人应当自收到专项验收成果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专项验收成果文件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专项验收成果文件是阶段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成果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 阶段验收

1、工程建设进入枢纽工程导(截)流、水库下闸蓄水、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首(末)台机组启动等关键阶段,应当组织进行阶段验收。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可以增设阶段验收的环节。

2、阶段验收的验收委员会由验收主持单位、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必要时,应当邀请项目所在地的地方**以及有关部门参加。

工程参建单位是被验收单位,应当派代表参加阶段验收工作。

3、大型水利工程在进行阶段验收前,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技术预验收。技术预验收参照本章第四节有关竣工技术预验收的规定进行。

4、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蓄水安全鉴定。

5、验收主持单位应当自阶段验收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制作阶段验收鉴定书,发送参加验收的单位并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阶段验收鉴定书是竣工验收的备查资料。

(四)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进

行。不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仍不能进行竣工验收的,项目法人应当向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作出专题报告。

2、竣工财务决算应当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组织审查和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通过15日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法人应当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审查后报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竣工验收。

4、竣工验收原则上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标准和内容进行。

(1)项目有总体初步设计又有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原则上按照总体初步设计的标准和内容进行,也可以先进行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最后按照总体初步设计进行总体竣工验收。

(2)项目有总体可行*研究但没有总体初步设计而有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原则上按照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标准和内容进行竣工验收。

(3)建设周期长或者因故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对已完成的部分工程可以按单项工程或者分期进行竣工验收。

5、竣工验收分为竣工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6、大型水利工程在竣工技术预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中型水利工程在竣工技术预验收前,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

7、竣工技术预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以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技术预验收专家组负责。

工程参建单位的代表应当参加技术预验收,汇报并解答有关问题。

8、竣工验收的验收委员会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有关地方**和部门、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机构、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工程投资方代表可以参加竣工验收委员会。

9、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以根据竣工验收的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

10、项目法人全面负责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参建单位应当做好有关验收准备和配合工作,派代表出席竣工验收会议,负责解答验收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并作为被验收单位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11、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制作竣工验收鉴定书,并发送有关单位。

竣工验收鉴定书是项目法人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凭据。

(五)验收遗留问题处理与工程移交

1、项目法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要求妥善处理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和完成尾工。

验收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和尾工完成并通过验收后,项目法人应当将处理情况和验收成果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

2、工程通过竣工验收,验收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和尾工完成并通过验收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向项目法人颁发工程竣工证书。

3、项目法人与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不同的,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应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4、工程移交后,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后续的相关质量责任。项目法人已经撤消的,由撤消该项目法人的部门承接相关的责任。

第三部分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一)安全培训教育分为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和班组安全培训教育两级,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是:本项目相关安全生产法规、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方案、预案等;班组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作规程及技术交底中的有关内容、施工现场设施、特点、生产和生活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事故案例分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二)项目部全体员工必须在分部工程开工前接受一次相关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三)新进场的工人及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本项

目部主办的项目、班组的两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四)项目部与各施工队负责人必须针对施工作业特点,及时抓好对在场职工冬雨季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不违章作业。

(五)项目部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安全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并实施考核,重点内容应进行书面测试,测试答卷由安全科回收存档。

二、安全技术交*度

(一)项目部实行三级安全技术交*度,每一级交底都应当在分部工程开工前完成,并有完整的交底记录。

(二)第一级交底:由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全体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交底,其交底内容为:

1。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方案、预案。

2。本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

3。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危险源的控制、专项施工方案清单和方案编制的指导、要求。

4。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一般要求。

5。公司、业主、监理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要求。

(三)第二级交底:由专职安全员向施工队长或班组长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

1。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方案、预案和岗位职责。

2。 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生产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防范措施。

3。 各岗位、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作规程。

4。 各级领导下达的最新安全文明施工文件和指令。

(四)第三级交底:施工队长或班组长要根据安全生产实际要求,对*作工人进行针对*的班前作业安全交底,*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的要求。交底内容:

1。 本岗位、本工种安全*作规程。

2。现场作业环境特征和安全*作的注意事项。

3。个人防护措施等。

(五)安全技术交底要全面、清楚,有针对*,符合有关安全技术*作规程的规定,内容要全面、准确。安全技术交底要经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签字方能生效。交底时要填写<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表>和<安全技术文件签收表>,交底字迹要清晰,必须本人签字,不得代签,也不得漏签。

(六)安全技术交底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队长、班组长等要对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作工人严格按照交底要求施工,防止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和保证安全的施工方案。

(二)特种作业人员和*技术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现场安全管理的重点部位四周应设置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施,入口处应设安全警示牌。

(四)施工道路平坦、密实,并保持畅通,有危险或缺陷的地方应设警示牌。

(五)现场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留置的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六)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必须齐全有效,未经安全员许可,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七)现场排水要有全面规划,排水沟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流畅。

(八)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规范,并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功率超过50kw的临时施工用电,必须将<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部审批。

(九)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

(十)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场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四、安全生产*作规程管理制度

(一)本项目安全*作规程分为岗位安全*作规程和设备安全*作规程两种

形式,所有*技术工种岗位和*技术设备(包括特种作业设备)均必须制定安全*作规程。

(二)安全*作规程的制定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符合设备构造的工艺技术要求,符合相关行业安全管理要求和本项目生产实际情况。 (三)设备投入使用前,应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能、结构特点和施工现场工况制定具体的安全*作规程。

(四)各种安全*作规程应由项目部安全科制定,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签发实施。

(五)本项目安全*作规程必须以安全技术交底的形式发放到相关作业人员手中,并作为安全教育培训的材料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测试。

(六)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安全技术交底时将相关安全*作规程发放到施工队负责人或兼职安全员,由施工队负责人或兼职安全员转发给相关*作人员,项目部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

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凡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模板工、塔吊起重工、信号工、急救人员、大型机械设备*作工等工种),必须按建设部规定要求持特种作业*作证上岗。

(二)特种作业人员,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接受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针对*的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作规程作业,并经项目部安全科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

(三)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特种作业*作证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按照证书要求定期到发证机关进行体检、考核和复审。

(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三定"原则,即:定人、定设备、定岗位。设备型号或岗位改变时,必须重新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和测试,在场外试*作熟练后方可入场施工,未经许可,不得*作他人设备,也不得将设备交给他人*作。

(五)特种作业人员要责任心强,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岗位安全*作规程,不冒险蛮干,按期保养所*作的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不得带病作业。

(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自己的上岗证件,如有丢失及时汇报。

(七)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将所持特种作业*作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近距离照片交到项目部存档。

六、施工现场消防制度

(一)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经常进行防火、防爆及消防常识的宣传教育。

(二)积极进行安全防火大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三)掌握列入消防重点的目标部位、重点工程的防火安全工作。

(四)严格执行各项防火规定,明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有消防控制。

(五)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处防火标志要醒目,并配备好消防灭火器材。

(六)对节假日及干燥气候季节要及时进行防火工作检查。

(七)防火器具配备要合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失效、过期的器材要及时更换。

(八)对新到来的施工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之具备基本的消防技能。

七、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一)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进行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二)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械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三)每天由班组长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建立记录安全活动的台帐。

(四)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五)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

(六)严格执行安全*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七)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八)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项目部或上一级部门报告。

八、 环境保护制度

(一)所有作业人员都应当认真学习<中华*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自觉遵守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二)任何垃圾均不得投放到水域中或滩地上。

(三)固态垃圾应该用垃圾袋装好,运到环保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理。污油应该装入集污箱或桶中,交给有资质的污油回收单位处理。

(四)各机械设备加油时要认真检查油路、油箱,严防跑、冒、滴、漏。

(五)机械设备维修时要充分预料、预防拆卸件的油污流出,提前做好防护,严防油污流到地面和水中。

(六)机械设备在作业时排放烟尘失常,应当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修理。

(七)如果发生溢油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切断污染源,投放消油剂减少污染,并迅速向项目部报告。

(八)旱季施工必须洒水降尘,严格控制空气污染。

(九)机械设备发出异常噪音,应该尽快停止运转,检查修复方可恢复使用。噪音超过75分贝的施工设备夜间不准在居民区施工,以免扰民。

九、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事故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班组长应当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给建管处和监理部。

(三)事故报告必须真实,力求准确,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分部工程名称;

2。事故发生地的施工队、施工班组名称及联系方式;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四)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在上报事故的同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摄录音像资料等,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项目部要成立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安全科参加调查并做好记录。

(七)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十、资料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资料室要确定专人负责防火防盗工作,并将责任人员名单张贴在资料室入口处。未经责任人许可,其它人员不得进入。

(二)资料室内严禁生明火,严禁吸烟。

(三)有关人员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电器及照明线路,定期检查电源开关和电源插座插头。

(四)资料室内要配齐各类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并及时更换。资料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消防设施摆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五)工作人员离开资料室时,要锁好门窗,切断室内一切电源。

(六)室内资料要统一编码并摆放整齐,室内干燥、通风流畅并留足安全通道。

(七)资料室入口处须张贴资料室平面布置和消防设备位置示意图,以及紧急出口示意图。

(八)资料室安全管理制度需张贴在资料室内墙

第5篇: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

1、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存。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图、技术核定单、变更通知单的收发,负责编制目录,分发清单,所有施工图的持有人应对图纸的修改,变更及时标识。

2、所有文件资料由文件批准人决定发放范围和份数,文件发放人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按发放范围和数量发放文件,并做好编号及登记。

3、文件领用人在收到文件和资料时,应在文件发放的表格上登记签字。

4、在发放过程中,文件使用部门应及时撤出作废/失效文件。

5、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编号不变,文件发放部门应将原破损文件收回处理。

6、文件使用人文件丢失后,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补领手续,在补领申请时必须作出书面说明,文件发放部门在补发文件时应重新进行分发编号,并注明作废。

7、在用有效文件控制清单

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编制管理*《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技术*《有效文件控制清单》,以识别和管理在用有效文件及现行修订状态。

8、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a.当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如更改涉及其它部门时,应重新会审。

b.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当原审批人不在或需指定其它人员审批时,则该人应得到相应的授权书和文件审批所需的有关背景资料。

c.经更改审批的文件,由审批人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并发至有关部门。

d.文件持有人根据《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的指令,直接在文件的相应处进行更改,但应确保内容的正确、清晰,并将《文件更改通知单》附于文件后或收回原文件,并做好发放登记。

e.文件更改后,文件更改部门应将更改内容审批件存档备查。

f.文件更改应做好记录和标识。

9、作废的文件应加盖“作盖”*,已作废、失效的文件应在文件的使用场合中撤出。

10、文件和资料的保管

a.文件和资料持有人应妥善保管好所用的文件资料,防止丢失、损坏,若损坏丢失应向主管领导报告,批准后按二.5和二.6办理。

b.文件资料的存档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c.文件管理人在调离岗位或存档时,必须移交全部文件,并作好文件移交记录。

11、文件和资料的使用控制

a.文件和资料需要时,由需要人填写《文件和资料复印审批表》,应经主管部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规定复印的份数、编号,发放应做好记录和登记。

b.需要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借阅申请单》,经文件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后必须及时归还,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外借,如确需外借,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6篇: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现实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属矿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包括矿、土、安)的施工项目管理。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管理的责任制,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明确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的内容、程序等。

第二章 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第四条 按照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达到必备的开工准备条 件。

第五条 施工单位准备开工时应向建设单位申报开工报告,建设单位派工地代表对开工条 件进行考核,所有考核项目全部达到合格后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交付施工单位执行。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开工,必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建设单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工期不予顺延。

第三章 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第七条 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步骤,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第八条 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前提条件:

1.设计单位必须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图纸。

2.在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审图,并提出初步意见。

3.在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出席,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一般应在工程开工10天之前进行。

第九条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的程序:

1.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要求、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和施工单位应注意的事项。

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问题和需要解释说明的问题。

3.设计单位答疑。

4.建设单位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5.建设单位负责写出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并经各方签字。

6.图纸会审纪要应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存档。

第十条 图纸会审重点内容:

1.图纸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按图纸划分经各级人员正式签署。

2.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3.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能相适应,对现场条 件有无特殊要求。

4.预制构件、设备组件及现场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现场施工的实际能力。

5.各*之间及设备和系统施工图设计之间是否协调,例如设备外形尺寸和基础尺寸、建筑物预留洞孔及预埋件与安装图纸要求、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相互关系等。

6.施工图之间、总图和分图之间、总体尺寸与分部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第十一条 对会审中有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由原设计单位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提出设计变更,经建设单位签证后交施工单位执行。

第四章 施工组织总设计编报与审批制度

第十二条 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建设单位会审。

第十三条 施工组织总设计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质监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参加。会审后,由建设单位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签字后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具体条 件,从技术、设备、机械化程度、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工期。

第十五条 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设单位对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

2.符合双方签订的合同书。

3.符合设计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进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论据,并征得设计方代表的同意。

4.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5.符合现场具体条 件。

第十六条 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1.工程概况,工艺流程,设计与设备特点等。

2.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质量标准及质量控制点。

3.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计图纸交付计划。

4.主要施工机具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5.施工综合进度安排,包括开工、竣工日期、阶段形象进度及施工进度网络图。

6.施工场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图。

7.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计划和保证措施。

8.新工艺和新材料的使用。

9.费用估算及工作量进度。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确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建设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安排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执行。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费用。

第五章 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第*条 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图纸进行局部变更:

1.设计图纸有差错。

2.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设计条 件有变化。

3.现场条 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4.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5.施工差错经有关方面批准的处理意见。

6.图纸设计与实际不符以及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须经建设单位签核后方可执行。

第十九条 需要设计变更时,必须由要求设计变更的单位提出变更事由,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设计变更。

第二十条 设计变更按其*质与大小,分为下列三类:

1.一般小型设计变更(________万元以下),原则上不增减预算费用,不改变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美观,如图面尺寸差错、材料等代换、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这类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核签、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较大设计变更(________万元以上、________万元以下),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变化,但不涉及初设审定的原则,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费用,要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这类设计变更由要求变更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签核、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3.重大设计修改(________万元以上),涉及原初设审定的设计规模、设计原则、结构布置的修改,或涉及总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概算需要调整,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 设计变更应按其*质与大小先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之后才允许施工,不得先变更设计进行施工后补办手续。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三条 设计变更资料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应妥善保管,后作为竣*料统一归档。

第六章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施工图未经三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会审,不准开工。

第二十五条 不按要求提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准开工。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针对*不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予审批实施。

第二十七条 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进行试化验的,不准开工。 第二*条 施工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

第七章 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施工总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总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并满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确保整个施工

场地布置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约用地、文明整齐。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绘制施工总平面图,由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不得在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作为施工场地。如有必要,应由建设单位批准。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要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不得随意乱堆乱排。

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要开挖已有道路,中断交通或需要中断水源、电源时,必须提前__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恢复,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建设单位正常生产、生活,施工单位应负责赔偿并予以罚款。

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需建设单位提供水源、电源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指定地点和容量连接并应按承包合同的规定交纳费用。

第三十五条 施工单位在矿区内取土或弃土,应在建设单位指定地点进行。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应由施工单位及时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 第三十六条 设置在施工场地的测量标志或永久测量标石,施工单位应予以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

第三十七条 施工单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后,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所建临时设施应及时拆除,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章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第三*条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是为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将质量保证体系贯穿到每个*作工人的工序中,从工程建设内部层层把关,使工程整体质量得到保证。

第三十九条 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工作,一般验收项目如下:

1.工程建设工序进行中间环节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验收内容有: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况等。

2.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验收内容有:地基开挖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桩基中桩的位置、数量及制作质量、入土深度、最后贯入度等。

3.埋入结构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的防水层防水处理措施及防腐处理等的施工质量。

第四十条 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由各方代表签字。

第四十一条 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通知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单位未通知建设单位自行隐蔽,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提出重新开挖检查,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经检查存在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返工处理,不按要求返工处理的,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四十二条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别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作为工程文件长期保存。

第八章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四十三条 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单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全部施工完毕,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质量标准。

2.必须移交的文件、记录等资料完整、齐全。

3.施工现场清理完毕。

第四十四条 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签证单,内容包括验收时间,验收意见等。

4.单位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

5.隐蔽工程记录。

6.主要建筑及设施基础沉降观测记录。

第四十五条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分为预验收和正式验收。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整理移交全部验收资料,填写竣工验收申请书。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等有关人员进行预验收。

2.单位工程竣工正式验收时,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结果由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十六条 正式验收程序如下:

1.确定验收日期。

2.审阅验收文件及记录。

3.审阅预验收的验评结果。

4.检验或抽检。

5.验收总评意见,确定工程等级。

6.验收成员签字。

第四十七条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搞好工程决算。

第四*条 单位工程一经正式验收,应及时办理移交工程相关图纸资料手续或代保管手续。

第九章 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 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五十条 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十一条 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 件",明确约定合同条 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的办法和自理原则。

第五十二条 施工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3.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式。

4.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

5.设计变更。

6.结算方式。

7.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

8.争议解决方式。

9.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10.合同的生效方式。

第五十三条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第五十四条 允许分包的工程,应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总包合同为准。

第五十五条 工程承包单位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完毕并向建设单位交付竣工工程后,合同即告终止。合同终止后,施工单位应遵循诚信原则,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章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管理制度

第五十六条 安装工程除满足安装规范和其他制度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安装的准备工作,对各种机电设备安装,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具备以下前提条 件:

1.各种图纸齐全。

2.具有设备清册及出厂合格证。

3.熟悉安装指南。

4.仔细参阅国家和企业规定的设备安装质量和验收规范。

5.有厂家和厂家委托试验单位对设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能调试结果的报告。

6.使用说明书。

7.基础强度与尺寸要符合规定,环境要满足安装和运输起吊要求,要有能满足安装要求的中间验收。

8.编写具体施工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等。

以上条件具备后,方可申请开工。

第五*条 安装的经济技术要求。

1.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其它*安装调试规定,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按计划组织施工。

2.对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如主立井提升设备安装、矿井胶带运输设备安装等,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必须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与记录。

4.施工组织设计要符合安全、快速、经济的要求,重大安装项目必须进行工程网络技术优化。

5.必须严格按安装技术规范及设备质量标准要求施工。

第五十九条 设备调试管理程序。

1.根据具体设备确定调试要求。

2.找出该设备运行的基本环节和基本元件,确定调试项目。

3.按照被调试设备出厂说明及使用要求,确定调试参数,以确保误差允许值。

4.制定调试方法、程序和使用设施。

5.编制调试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

6.检查各项调试准备工作准备完善后,方可实施计划。

7.整理数据、编写调试报告。报告应包括对设备*能的评价及使用后的意见。并向使用单位提出初步验收申请。

第六十条 试运转程序及要求。

1.对安装调试的设备初次验收合格,方可批准组织试运转。

2.为检查和鉴定安装质量和设备*能以及设备之间、系统之间的相互联系与综合能力,在设备与系统安装调试合格后,进行试运转和试生产。在运行前,应检查、核对电源、通讯、水源、风源、气源情况,然后进行空负荷运行。空负荷调试正常后,再带负荷调试。在设备和系统试运行时,首先制定具体的试运转细则,同时还要精心组织,认真检查,严明程序,密切配合,统一指挥。

3.设备试运转正常后,方可办理交接验收手序。

第六十一条 交接验收程序。

1.验收组织。为评定设备安装质量,划分其责任,由公司生产管理部组织规划发展部、安全监察部及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交接验收。其主要职责是:

1)检验单位工程技术档案、施工图、隐蔽工程记录、调试报告及设备清册。

2)对工程标准和安装质量进行抽检与复验,对质量和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编制试运行计划,检查试运转情况。

4)根据<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其它*设备安装评定标准对安装质量进行评定,填写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2.验收终结后,对下列资料应归档:

1)设备出厂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

2)固定资产清单,包括未安装设备和已订未到设备。

3)装配图和随机配件图。

4)基础图。

5)调试记录和调试报告。

6)隐蔽工程记录及实测图。

7)系统图。

8)施工预算及决算。

第十一章 井巷工程管理制度

第六十二条 井巷工程除满足其他制度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作业规程或施工技术措施中必须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2.建立质量管理责任制。从施工单位到质量管理部门实行工程质量逐级负责制。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材料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相关图纸及施工作业规程的审查。

第六十三条 施工单位在布置施工任务时,必须始终抓好质量管理和提高工程质量的职工教育工作,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技术培训,使其在思想认识及技术上达到要求,方可上岗。

第六十四条 质量管理部门在提供相关图纸前必须认真审查图纸,以保证施工图纸的质量。

第六十五条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把好设备及材料质量关。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试验机构,认真做好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复查工作,凡是没有合格*、材质不清的,严格按规定进行抽查。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不准使用。

第六十六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中,制定相关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及时督促、检查是否认真贯彻执行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严格遵守*作规程。

第六十七条 开工前检查施工准备工作完善程度,并重点做好测量放射线、计算复核,施工大样图的校审、复核等。施工过程中做好各个施工环节的质量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把不合格质量隐患消灭在施工过程中。 第六*条 严格按照施工质量标准及检验办法实行,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检查,对于查出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反馈,令其整改,不整改的不予验收。 第六十九条 如需变更原设计的材料品种规格时,必须征得设计部门的同意。

第七十条 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负责每班的质量验收工作,做好班组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有关材料质量检验记录。

第七十一条 改扩建井巷工程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国家其它有关标准。

第十二章 奖惩管理制度

第七十二条 第对单位工程施工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一、安全

1.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甲方代表责令整改连续通知两次而拒不整改的,视情节处以_________-_________元罚款并责令其停工整改。

2.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根据情节处以_________元以上,_________万元以下罚款。

二、进度

1.未按审定的开工报告规定的日期开工,延期_________日以内,处以_________元罚款;超过_________日,每延期_________天,增加罚款_________元;延期_________日以上者,处以_________元罚款,并解除施工合同。

2.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致使工程进度严重滞后于施工进度计划,处以_________元罚款。

3.未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对公司生产、经营等造成影响的,除严格按合同约定条 款执行外,另处以_________元罚款。

三、质量

1.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但无质量隐患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质量事故,处以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下罚款。

2.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但无质量隐患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只影响观感质量的质量事故,处以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下罚款。

3.对影响使用功能,但无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令施工单位整改外,处以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下罚款。

4.对存在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外,处以

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下罚款。

5.工程技术资料和质保资料未能及时编写和完善,或弄虚作假,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除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补上或整改外,并处以_________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三条 罚款由公司工程管理科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和公司财务部,在当月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罚款列专帐作为工程奖励使用。

第七十四条 获得省[飞天奖"和[省优质工程奖"的单位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进行奖励;获得国家[鲁班奖"的单位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进行奖励。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七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七十六条 未尽事宜,按<中华*共和国建筑法>、<现行施工规范>及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执行。

第七十七条 本制度由发展部负责解释。